我第一次聽到蒂姆鄧肯這個名字是中學跟同學聊NBA,談話過程中我表示幾乎沒怎么聽過鄧肯。然后同學用一臉鄙夷地表情給我列舉了鄧肯逆天的數據和榮譽,最后加了一句,他在31歲就已經鎖定了史上最佳大前鋒。
所以之后我跟其他人聊NBA,但凡有人說不了解鄧肯,我也會一臉鄙夷地朝他說一句,人家可是在31歲就已經鎖定了史上最佳大前鋒。
可念叨了這么多年的史上最佳大前鋒,所有關于他的記憶都是跟科比和詹姆斯有關,當然還有他那副萬年不變的表情,其他乏善可陳。
他在新秀第一年就打出了20+10的數據,拿到最佳新秀,成為炙手可熱的新星和媒體的寵兒。可這樣的數據一直延續到他職業生涯的盡頭,沒有爆發,也沒有低谷。看久了,人們也再無興趣。
有人說,鄧肯20歲時就像30歲打球,結果40歲還是像30歲打球。可以出十分力卻只出五分力,只能出五分力時還是出五分力。
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可又有多少人能夠接受這種告白的方式。
那邊是一個賽季的巡回演出,最后一場驚為天人并帶走勝利。這邊卻是一個賽季輔佐新王,最后一場比賽亦是系列賽的終結,而且本想夢回年少,來個勢大力沉的扣籃,卻被后輩結結實實地帽個干凈。
一個美好的如童話,一個卻現實地不能再現實。
醉花宜晝,醉雪宜晚。
但兩個人卻同樣努力,同樣執著并富有責任感,將自己的青春年華只獻給了一支球隊。相同的五枚總冠軍戒指,仿佛冥冥中二十載殊途同歸的偉大。
一直覺得,理性的人不該過多的回憶過往。就像37歲的科比和40歲的鄧肯,他們依舊處于人生的黃金時段。科比可以跟馬云學習怎么開公司,或者開個球迷見面會,再或者和瓦妮莎秀恩愛。鄧肯也可以繼續他的心理學研究,或者鉆研豪車的構造。像他們這種40歲就已經功成名就的人,只要邁開大步往前走,自然是一片坦途。
可籃球不論是對他們還是對球迷,都已經成為生命中無法割舍的一部分。它就靜靜地陪伴著人們成長,看著一個個稚氣未脫的孩子變得勇敢、好勝、富有責任感。他們模仿偶像,在青春的歲月里變得放蕩不羈抑或沉靜干練。最后,那些無憂無慮地追夢少年,在偶像退役的時候,青春也就結束了。
他們已不在江湖,但江湖還有他們的傳說。
書上說,歲月會磨平人的棱角。其實,對大多數人來說,時間只是消耗了他們的氣血。八十歲的臥病將軍,只要給他健康的身體,依舊會陷陣殺敵。時間在他們身上留下了痕跡,但終究沒法改變一切。
蒂姆鄧肯21歲來到圣安東尼奧馬刺,19年的時光仿佛只是讓他的胡子變得些許發白。但當雙腿再也邁不動,再也跳不起,他按下燈光,靜靜地走下舞臺。我們本該坦然地目送他離去,只是告別從來不易。
那熟悉的背影揮了揮手,心里最后一道防線崩塌,洪流奔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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