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描述孩子值得鼓勵的行為和成果;
不要拿孩子跟別人作比較;
關注并說出孩子的感覺;
指出孩子的小進步。
我們應該給表揚賦予鼓勵的力量,比如這樣表揚孩子的畫畫::
“嗯,這幅畫畫得真好!我尤其喜歡這棵大樹,你看,葉子畫得多好啊,我都能感覺到它們在風中搖曳的樣子!我也喜歡你的用色......”
又比如,孩子最近很聽話,變得有禮貌又可愛,父母想肯定孩子最近的表現,很多父母可能只會說:“ 孩子,最近你表現得很不錯,要繼續努力哦!”
這樣的話對孩子來說,也就是敷衍而已,并無鼓勵作用。
如果我們這樣肯定孩子的表現:
“那天去學校接你時,聽見你和同學說話,我覺得很驕傲。
因為我聽見你真誠問候同學生病的媽媽,那時就覺得我的寶貝長大了,有禮貌又有愛心,將來一定是個能幫助別人的人。”
這樣的表揚價值不僅表現在認知和行為上,也表現在兒童道德觀的形成上。
所以,每次要表揚孩子的時候,我們一定要盡量說出他值得表揚的細節,也要盡可能多地描述自己因為他的這些優點而感受到的快樂和驕傲。
這樣鼓勵式的表揚,可以讓孩子感受到真誠和增強自信。
孩子也會因此知道父母的價值觀,以及父母希望他能做到什么。
鼓勵式的表揚才是教育的根本原則和方法,我們應該堅持運用這個方法。
承認孩子的每一份努力和進步,對他們會取得最終勝利表現出信心,關注孩子在朝著目標邁進的過程中取得的進步,而非失誤,這就是鼓勵的本質所在!
它是孩子做的不夠好時,我們輕聲且堅定的那句:“你很努力,也已進步很多了。”
它是孩子在幫忙做家務后,我們真誠地感激:“謝謝你的幫助,媽媽很開心!”
它是孩子取得成績后,我們由衷的認可:“這個分數反映了你最近辛勤的努力,我感到很驕傲!”
它或許僅僅是一句對孩子自我評價的引導:“你對你的成果感覺怎么樣?我相信你還可以做得更好!”
這樣的鼓勵是單純的表達,發自內心的尊重與欣賞,也只有這樣的鼓勵才能促使孩子內心力量的增長。
孩子的自信和自我價值不是取決于成人的觀點,而是基于他們自己的勝任感,效能感和成就感。
表揚必須是要有度,且是為鼓勵做鋪墊,并要“言之有物”,也就是要表揚“到位”,我們不需要為表揚而表揚。
“正面管教”創始人之一德雷克斯說過:
一個行為不當的孩子,是一個沒有受到鼓勵的孩子。受到鼓勵越多的孩子,行為和性格會越好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