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帥帥的男孩用頭使勁的撞著墻,面目猙獰的大聲吼著:“你們跟我滾出去!”我和朋友在旁邊目瞪口呆,手足無措。要知道,幾分鐘以前,我們還在愉快的跟孩子聊著玩游戲這些青春期的孩子都喜歡的話題呢。
這孩子怎么了?在我們和孩子的父母交流以后,我才得知鎮上還有很多這樣的孩子。他們大多成績不好,喜歡沒日沒夜的上網,對父母經常惡言相向甚至拳腳相加。我心里隱隱覺得這些家庭已經陷入了一個怪圈:出生農村的父母為了孩子有更好的未來,沒日沒夜的辛苦工作著,他們甚至任勞任怨的不讓孩子幫他們分擔一點點除學習以外的任何家庭事務。可是,這些孩子很多學業并不好,和父母間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溝通問題。很多孩子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然后只能從事和農村的父母一樣的工作或者更辛苦的工作。但因為這些孩子沒能在之前的生活中磨練出吃苦耐勞的精神,他們又干不了父輩的工作,最終,只能回老家靠年邁的父母養活。
當那個孩子拿頭撞墻的時候,我看到了父母那心痛的表情,他們對孩子的愛表露無遺。可我又明確的知道:他們和很多中國其他家庭的父母一樣,他們不會愛。
迄今為止,還不曾有人給“愛”下過真正令人滿意的定義。愛,到底是什么?我喜歡心理醫生、暢銷書作家斯科特.派克對愛的描述:“愛,是為了促進自己和他人的心智成熟而不斷拓展自我界限,實現自我完善的一種意愿。”
這意味著:愛,既是愛自己,也是愛他人,是讓自己和他人都能獲得成長。愛,需要付出努力,需要不斷的擴展自己和他人的界限。
愛,一定不能是一味的給予,凡事包辦。
前段時間,朋友發的一則朋友圈消息引發了我們大家很長時間的討論。她接孩子放學回家,孩子背著書包,拿著水杯,她空著手走在后面。旁邊路過的阿姨忍不住了:“現在的年輕人怎么了,越來越懶了,娃兒拿起多重的東西在前面走,她在后面打個空手!”朋友被指責了。
是的,在中國,這樣的指責不是個例。它透露出一個普遍的觀點:父母就應該為養育孩子任勞任怨的付出,孩子讀書是個天大的事 ,父母就應該全力以赴的做好后勤工作,只要孩子學習好,一切都OK,一切除學習以外的事孩子都不用干.
凡事包辦的父母當然愛自己的孩子,可是這種愛卻剝奪了孩子發展基本生存能力的機會。
父母們應該隨時要思考這樣一些問題:如果我出了意外,孩子具備了怎樣的能力能存活在這個險惡的世界上?孩子發展出了基本的生活能力了嗎?孩子有強健的體魄嗎?孩子發展出堅韌的毅力可以讓他有能力克服生活中的困難嗎?孩子具備和別人建立良好關系的能力嗎?孩子在面對困難時,發展出樂觀的態度了嗎?他們有在無論任何情況下仍對生活充滿熱情的能力嗎?
這些都是我經常問自己的問題。作為這個社會中最普通的一類人,我經常會被瑣事包圍,在很可能被周圍環境帶的暈頭轉向的時候,問這些問題可以讓我保持清醒,能夠專注于原則性的東西。養育孩子,在我看來,原則性的東西就是:要首先專注于培養孩子基本的生存的能力。
培養孩子基本的生存能力最基礎的一個原則:學會承擔責任。
用簡單的一句話來說就是:“孩子的事情,孩子自己做。”作為家庭中的一員,孩子應該承擔和他能力相匹配的家務。三歲的孩子應該可以自己穿衣服了。四歲的孩子應該可以收拾自己的玩具,扔垃圾了。5.6的孩子應該可以在家庭清潔日的時候承擔擦家具這些簡單的工作。孩子在完成這些他們完全有能力完成的事情以后,他們會逐漸建立自我的價值感以及良好的自我概念。
在游樂場,我們經常會看到由孩子的沖突最后演變成兩個家庭的沖突的事例。排除真正的欺凌以外,很多情況都是家長在根本不了解事情的原委的時候一廂情愿的認為自己的孩子受了欺負,在孩子還沒能自己想辦法解決問題的時候就搶先幫孩子解決了問題。這種看似“愛”的行為本質上卻是家長對自己孩子能力的不信任。每當遇到問題的時候,父母都沖出來替自己解決問題,孩子哪里有機會學習自己承擔責任呢?孩子又怎么能發展出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呢?
和凡事包辦一樣,懲罰式的管教方式也無助于培養孩子“承擔自己的責任”。
當很多孩子犯了父母認為的錯誤的時候(我這里說“父母認為的錯誤”是因為很多的錯誤,如果父母能靜下心來仔細聆聽孩子的理由,就會發現只不過是孩子認識世界的方式和你有一點不同而已),父母會采取懲罰的方式。懲罰式的管教方式其效果當然是立竿見影的,但卻會產生不易覺察的深遠的不良影響。
首先,懲罰式的教育方式會讓孩子形成這樣的認知:不是溝通而是暴力才能解決問題;其次,當做出錯誤行為被懲罰后,很多孩子會認為:我不能被逮住,被逮住了就要被懲罰,我要更小心點;懲罰教育最惡劣的影響在于孩子會把發生錯誤行為的原因歸咎于環境,而不會真正的在事件中學習和成長。他們在懲罰教育中永遠不能學會“承擔責任”。
除了教導孩子學會承擔責任以外,父母也應該承擔自己的責任。
除了力所能及的為孩子提供成長所必須的基本的生活物資以外,父母首先需要承擔照顧好自己的責任。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同時也要照顧好自己的心靈。運動,規律作息,吃健康的食物,不做危險的事,保持良好的人際關系,不斷閱讀,積極參與社會事務......
生活中,不幸福的婚姻,不能勝任的工作,不和諧的人際關系總是充滿了指責和抱怨。深入考察來看,這些行為、態度、矛盾、沖突都和“不能承擔自己的責任”有關。把問題產生的原因推給環境當然是簡單輕松的辦法,雖然這種做法避免了自己承擔責任引起的心靈痛苦,但問題并未得到實質性的解決,而個人也失去了絕佳的自我成長的機會。
如果,父母在孩子們小的時候沒能培養出這種和生存相關的“承擔責任”的技能,怎么能指望他們能擁有和諧的婚姻,工作和人際關系呢?父母要有意識的正確的愛孩子,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自己也將得到巨大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