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17年7月4日凌晨,享年83歲的70載中藥傳承人、青春寶集團董事長馮根生逝世。他曾是名副其實的中藥奇才,也是公認的“狂商”,可是他打下的這一生商業傳奇卻不聞托付與誰! 那么,空留幾十億資產任憑自生自滅嗎?如果進行傳承,是否會順利?
江南藥王的初磨煉
出生于中藥世家的馮根生,14歲小學畢業后,就進入胡慶馀堂當學徒。1972年,對馮根生來說是個極為重要的時間點。那年7月,胡慶馀堂一分為二,位于市區的母廠更名為杭州中藥廠,而馮根生所在的制膠車間則自立門戶,升級為杭州第二中藥廠。
當時,胡慶余堂的幾個副廠長都“嫌太偏僻”不愿去位于郊區的工廠,而且在當時,藥廠總資產37萬元,18萬元凈資產,沒有一分錢現金的杭州第二中藥廠,甚至“窮得一袋水泥都要向兄弟廠家借”。但是馮根生,卻被“臨危任命”為杭州第二中藥廠廠長。
不愿承認被傳承千年的中藥可能面臨著“窮途末路”,馮根生立下了曾被大家哄堂大笑的“豪言壯語”:“我承認窮,但我說我們要爭口氣,10年以后把廠子建成全國最好的中藥廠”。
而實踐證明,那些曾經嘲笑馮根生的人都被狠狠的打了臉。
白手起家的“狂商”馮廠長
為了不讓中藥廠倒閉,馮根生提出“古老國藥必須現代化”,即用現代科學技術研究中藥,形成一個中藥現代化生產設備的研制隊伍。與此同時對工廠進行合同制改革,在管理模式上掀起了大刀闊斧的改造浪潮。
到了后來,杭州中藥二廠門口,也是在青春寶集團的前身,全國各地經銷商開來的車子排起長隊,人們揣著現金來找“馮廠長”購買保健品。尤其是馮根生“以身作則”自己也吃他銷售的保健品,更多訂單紛至沓來。可以說,在馮根生的“膽大心細”的經營下,杭州第二中藥廠“起死回生”,還創造了新的天下。甚至到在后來,香港媒體送給了馮根生一個稱號“狂商”。
那他到底有多“狂”?
可以說,馮根生若是沒有這股子狂勁兒,沒有這些遠見,他所領導的青春寶不會從單純的37萬元的中藥作坊發展壯大。也不會在其后不斷發展的30年里,還再不斷涉足家電、服裝、房地產、通訊、金融、旅游等多個領域。
到2013年的青春寶已經是個擁有30多家全資、合資和參股企業,總資產達15億元,年利稅3.6億元的以中藥生產為核心的綜合性企業集團。可以說它的資產規模比當初整整放大了4000多倍!
然而,一代傳奇逝世。如果他生前沒有對這些財產做出安排,可能會出現什么問題呢?
王昊律師分析
首先,我們得先明確《繼承法》中相關的規定。根據《繼承法》,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我們假設馮根生并未設立遺囑、家族信托等相關傳承安排。那么在確定了馮根生的遺產之后,他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將平均分割其遺產。可如果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比如說簽署過《婚前財產協議》等相關合同,分割遺產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而此刻,家庭中一旦有某位繼承人想要獨吞財產,那么豪門爭奪遺產的戲碼就將開始上演了。
再者,馮根生擔任中國(杭州)青春寶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正大青春寶藥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可能擁有企業中很高份額的股權。萬一馮根生的家庭關系比較復雜,那么在法定繼承結束之后,連帶相關企業的股權也將進一步分散到多人手中。
不論最終是誰能夠挑起大梁,可以主持大局,但面對諸多股東,一旦出現各方意見不統一,不僅是再次上演一場公司控制權的爭奪戰,而且面對不穩固的股權結構,不定性的公司狀態,會產生很大負面作用,如果公司正在準備上市,甚至就會影響進程。
王昊律師點評
因此,可以說財富的傳承規劃,其本身最為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解決在傳承中可能會發生的不確定性因素。
其實通過最近很火的李春平撲朔迷離的巨額資產一案,到回顧之前新加坡房地產大亨黃廷方去世7年都未能將財產分配完畢的新聞,無一不再提醒廣大高凈值人士們,提前最好資產配置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件事。并且,一定要在自己還在世、思路很清晰的時候,就根據自身意愿提前最好安排。這樣才能使得即便在自己離世后,也能夠讓傳承順利的進行,并且是按照自己的初衷。
所以,根據自身家族情況,通過運用大額保單、家族信托、遺囑等傳承工具手段,合理的安妥自己的資產,不僅可以防止集成人們不必要的紛爭、后代的揮霍,也可以穩固家族企業的股權架構,防止企業因為家族變故而影響發展進度。當然,可以咨詢相關財富領域的專業律師,進行更加完善牢固的套餐配合,比如保險金信托,從而達到更多的規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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