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人袁枚先生有一篇《黃生借書說》,大約我們都在中學時期學過。它最著名的一句是“書非借不能讀也”。文章說他自己自幼好學,家窮不得買書的資費,便去一個藏書頗豐的張氏那里借書,但被拒絕而歸。回家他做夢都是那種向人借書不得的尷尬境遇,可見他對于讀書的迫切。后來,他做了大官,用官俸買了許多書回來,卻發現堆起的書往往結了絲或被蟲蛀了(可見他已沒有時間和精力再日夜捧讀)。于是,他感慨借書讀的人是多么專心,而年少時光是多么值得珍惜。有一天,當他遇上這個黃姓的年輕人,發覺這是一個像他從前一樣既貧窮又喜讀書的人,他便公開自己的藏書,慷慨的出借給他。看見黃生,他又想起自己。作為兩人際遇的對比,他又想起張氏的吝惜書籍不肯外借,然后欣喜自己和張氏“若不相類”,而黃生又何其有幸遇見了自己!他想著黃生一定會專心讀書而且還書也一定很快吧。
上學時,我讀袁枚的《黃生借書說》時也沒有特別的喜好和感慨,只是大約記住了這句“書非借不能讀也”,并不理會它的深意和作者的觀點有多么重要。因為那時,我是不太喜歡讀書的,那時,我更喜歡無拘無束的瘋玩。而且,那時除了那幾本課本,即便想讀課外書,我也沒地方去借。因為不光我家貧困,我的四鄰也沒有一個富裕的可以提供給我書籍的人家。那時的農村人,小孩子的課本和作業本都很快進了茅廁,誰有閑錢買書藏書呢。
所以,我既沒有遇見袁氏的可能,也沒有遇見張氏的可能,再加之自己本身的資質平庸,我也做不成黃生。
成年后,我迷上了看書,迷上買書,迷上在書店圖書館的一排排大書架間徘徊流連,迷上書墨的氣味不能自拔。以致同樣是一筆三百塊的支出,對于我來說,一摞書換回來的快樂一定比一件裙子多許多倍。若干年里,如果一天不碰書頁,總覺得這一天就缺了點什么。平生志愿——我要有個圖書館守著該多棒!一直以來,每月工資總要有一部分開心的付出去,換回一份坐擁的欣喜——所謂“俸去書來”。
而且,我承認,我也是一個“守書奴”。我不愿意把我的書借給任何人。但我不為藏書,我只為方便自己捧讀。差不多每本上,都有我隨心所欲的勾畫和當時讀到某些語句段落時的感想和與作者心靈碰撞后,擦出的火花,有時候密密麻麻寫在作者的字以外的空余地方。還有,我總喜歡在書的扉頁上隨性寫下一首詩歌或者幾句作者的名言,作為一些特別的紀念,還有購買它的地點和時間或者對送書給我的人的感言。為的是徹底得給一本書打上一個結結實實的烙印——它是屬于我的。我的字,我的好惡,我的觀點,我的生活的印記,甚至我的氣味,都和這本書牢牢的結合在一起,就像我為它注入了一股我自己的鮮血,它和我變得密不可分。這樣的一本書,便不再單單是作者一個人的作品,它加入的一部分血肉,是屬于我的。它成了一本新的不同于原來面目的書。
所以,不知是出于對自己的保守還是害羞,或者純粹是過于珍視屬于自己的東西,但唯獨我對自己的書,就像對待自己的內衣一樣,除去家人可視,我是不肯借閱給他人的。
想起來很久以前,我的小孩剛出生還在月子里,單位的同事提著營養品來看我。我們聊著,她時不時側目,環顧我們的斗室,最后,她的視線停留在我的書柜上,忽然,她的眼睛變得大起來,興奮地說:“你買了一套《紅樓夢》啊!能借給我看看嗎?”我卻斬釘截鐵拒絕掉:“不好意思,我的書不借給別人。”我不記得當時她臉上的表情了,可能也是出于心虛(人家可是特意來看望我呀),我也不好意思看人家的臉色到底有多尷尬。這么多年,捧起或瞄見那套書,我常常還不確定,那天的自己是不是過于吝嗇,而別人,是不是會把我的吝嗇記在心上。
之所以今天會想起“書非借不能讀也”這句話,不為掉書袋,其實我對古文,除去年輕時喜歡過幾首宋詞,對古文幾乎嫌惡——古文太難理解了。我不具備學習古文的才智。但今天我想起這句話,是因為最近在讀一本從某處借得的書,嚴歌苓的《陸犯焉識》。
第一次讀嚴歌苓的書。以前對她有耳聞,但不足以讓我有讀和買的欲望(曾經私下以為,離著最棒的作家和作品,她還不夠)。這次,是想看看她筆下那段特別扭曲的歷史。書讀起來,固然是沒有讓我失望,簡直非常好,以致有些地方我又產生了想勾勾畫畫的沖動。只是筆握在手里,心上突然一個警醒,“這書不可以,這書不是我的。”看書不能隨意而為了,還平白多了一份約束,這不免讓人覺得有點不爽,這幾乎是個大大的遺憾!
書真的非借不能讀?我的觀點其實不大贊成。我還來說一下袁枚的《黃生借書說》,第一段,他關于“天子不讀書,富貴人不讀書,祖父積、子孫棄”的說法,再加上“等自己有了,就束之高閣,總說‘改日再說吧!’”這樣的論點,我其實不盡贊同。世上固然有這樣的人甚至不在少數,買書藏書只為占有和充門面,但那不是絕對的普遍現象,否則,天下哪還有讀書人?所謂“讀書世家”何來!當然,袁枚的觀點也不就是真理,他只是說他自己看到的讓他深惡痛絕的一部分而已。并且,他寫文是為勸勉青年們人窮志不賤,不能說他沒有道理。他那個時候的人,資源配置低,每個家窮又想讀書的人,好不容易借得書后,恐怕抄下來或者背下來都是完全可能的。但我沒有那樣的意志力,我能在讀書時動手寫幾句筆記和感想就是充其量了。
所以,就像我愛上一個人或者任何東西,我只想把他們一一據為己有。借的,怎么樣愛不釋手終究要還,再舍不得也得撒手。所以,愛不起的東西我不向人借,愛得起的,比如任何一本書,我寧愿買回來放在枕邊。而一旦它屬于我,留下了我的指紋我的氣味,我會珍愛它,永不放棄它,永不外借它,重重的用心給它畫上我自己的符號,讓它獨屬于我。這也是為什么我不喜歡電子書的緣故。
袁枚的觀點,也是一種證明嗎?證明某些人的人生,比如我,不會有天翻地覆的突破,因為我就做不到像他那樣,迫切的讓別人的所有,為我自己所用。無論是一本書,還是其他一切。
我和袁枚提到的張氏自然也不是同一類人吧?!但誰知道他是一位怎樣的人呢?他沒有像袁枚一樣,為藏書和讀書辯解過什么,但如果他有著和我一樣的心思,我就能理解他對待袁枚“往借不予”的做法。無他,僅僅因為我們行事相類。
平生很少借書看,若是經典或喜歡上一本書的書評,就一定要像一個男人對待自己心儀的姑娘,必須不遺余力把她娶進家門一樣,把它據為己有。如果是借讀,當發現是本超級喜歡的好書時,也許我要么會想做個無恥的小人——假裝忘記奉還;或者糾結許久不做小人吧!把書還掉了,仍會對它念念不忘,終究還是要再去買一本回來屯在自己的手邊。但哪一種都不如直接把它帶回家成就一見鐘情并長相廝守好。
以上是我的借書說,也許是歪理邪說。
我的土豆很可愛,從小也愛我的書,陪我一起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