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思維”,記得當初我第一次看到這個詞匯時就在想,“這有多大的概念啊”?問了很多人,也聽了很多理論,但終究也沒有系統性的能把“設計思維”說清了。也許目前可以用一段話來對“設計思維”進行非全面的闡述一下:
設計思維,是以人為本的,由設計名詞轉變為設計動詞的,有約束性規則的,不強調對錯而追求有意義的,隨時可以換位思考的一系列的思維活動。
這段話聽上去有些繞口、燒腦,下面針對這段定義進行普適性的說明。
1、以人為本
強調人的基本需求是推動設計思維擺脫現狀的動力源泉,以人為本,而非以技術或其他為根本。以人為本的思想要從產品的一開始就要加入進去,收集需求,分析痛點,完善功能,增強體驗等等,設置在交互方面愉悅情感的需求都是從用戶出發的。把用戶的需要轉變成普遍的需求,把這種抽象性的概念描述用模型具象化,由此進入產品設計階段,再到分析人與產品的關系,進入分析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這是設計思維的核心。產品設計中要時刻記住:用戶,用戶,還是用戶。
2、設計名詞轉變為設計動詞
設計,設計,一定是動起來的,它不是一個名詞,它是動詞。拿到需求,分析需求,接下來就不應該有停止,接下來的一切都應該是動起來的。好多產品經理或者設計師在看到需求后就開啟“思考”模式,靜靜的杵在那里,也許他內心豪情萬丈,也許他內心火熱,但是這都沒有動起手來把抽象的需求概念具象化,動手做,畫個模型,哪怕是簡單的線框圖,概念一旦具象,就能從其中找到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制作模型的目的,不是馬上說制造一個可以工作的模型,而是賦予想法具體的外形,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可以了解這個想法的長處和弱點,并找到新方向來搭建更詳細、更精密的新的模型。成功模型的定義不是那種完美無缺的,而是那個能教會我們某些東西,這些東西是關于我們的目標、進程以及我們自身的模型,并能從中看到在“抽象概念”中無法看到的東西。
快速、簡易、可用就是一個成功的模型。
3、有約束性規則
“設計師”的標記之一,就是愿意接受約束。“設計師”不是科幻小說家,“設計師”是從生活中來,又回到生活中去。這個”設計師“的概念是”人人都是設計師“的概念,不僅僅是指傳統意義上的設計師。一個產品的出現,畢竟是需要解決一些問題的,來源于生活。所以沒有約束,就不可能有設計,不可能天馬行空,制作出一個目前技術上實現不了,生活中又不需要的產品。而且最佳的設計作品都是在極其苛刻的約束條件下設計出來的,比如精密的儀器等。樂意接受甚至熱烈擁抱相互矛盾的約束條件,正是設計思維的基礎。
4、對錯與有意義
對設計思考著來說,行為從來都沒有對錯之分,行為總是有意義的。需求、原型、開發、測試、上線、運營等等一個產品所經歷的每一個步驟,每一個步驟中哪怕最微小的動作都是具有意義的,否則,敏捷法則不會這么”猖獗“的盛行。嚴格把握可行、有效、可用性原則,在探索產品的過程中對錯的是非觀念會嚴重影響人的思維方式,把這種糾纏不休的對錯觀念,轉換成適不適合現狀,對目前的產品或者需求有沒有意義,這會貫穿整個產品過程。
5、換位思考
換位思考現在已然成為產品經理一項重要考量指標,能隨時把自己當做小白用戶進行自我測試的能力羨煞好多產品經理。如果僅僅根據自己的標準和要求來設計產品,會錯失很多機會,也容易陷入坐井觀天的狹隘境界。30歲的男人與50歲的婦人他們之間的生活閱歷不同,有錢人與沒錢人生活層次不同,商人與農民思維方式不同等等這些的不同就可能造就產品的千差萬別。每一個人都有故事,而故事本身就是重點,在”內容經濟“的時代,有故事的人和向別人講故事的人都是有價值的。另外一點,采用換位思考和對人的理解來設計的用戶體驗,能創造更多意想不到的用戶參與價值。我們的注意力不能局限在多數人身上,這有可能造成的一種結果是對某件事的驗證,而不是發現。關注人們沒做的和傾聽沒有說出來的故事,機會也許就藏在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