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大S太作造成的離婚,她不是婚后就開始作的,也不是才作了一天兩天,但是汪小菲依然能夠忍受,不管她干了啥,汪小菲永遠都背后支持她,她想忙工作,他就抽出時間來帶娃;她不經常說情話,那就換成他來情人節表白;不管過去多少年,他都把她當做家里的“寶寶”看待,覺得大S最好看,大S最善解人意。
大S呢,也一樣,隨時維護著汪小菲,試問一個嬌滴滴又作的女人,素食幾年的女人,被婆婆強迫著吃肉吃到吐,不說明星了,普通老百姓的女人有幾個不和婆婆鬧翻天?一個那么愛漂亮的女子為了生孩子,把自己變成了160斤的胖媽!還記得她生第二胎懷孕第三個的時候好多人罵汪小菲,明知道老婆身體不好還不去結扎。
像大S這么有主見的人,她想做的事她絞盡腦汁也會做到,如果是她不想做的事,誰逼她也沒有用吧。懷孕那么多次,是汪小菲強迫嗎?因為生了孩子胖成160以上是被逼迫的嗎?一個女人怎么樣才能為了男人放棄自我,這個男人要不是全身心的對她好,她能這樣嗎?吃瓜群眾,你們的老公哪怕對你一點的不好,我們是不是也想著抱怨牢騷?
一個男人不愛那個女人不對家庭孩子負責,何苦十年如一日的做空中飛人?一個女人,尤其是一個獨立強勢的女人如果不愛你,何苦為你打破很多禁忌?
愛與不愛,眼神騙不了人。
我相信,十年的時間,他們彼此愛過。那份愛,比我們普通人的愛情還深。
選擇結束一段婚姻,往往不會止單一的原因。我們不是當事人,也無法確認到底是哪個原因讓兩人下定決心離婚。
分開,也是一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