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餅節即將來臨,小伙伴們都領到公司發的月餅沒?
今天互聯網朋友圈的熱點是,4個阿里技術人員因為作弊搶購公司月餅被開除啦,開除啦。
作為互聯網三駕馬車之一,只要有些風吹草動自然會引起業界很大關注。且看阿里官方是如何回應此次事件的。
一時間微博、脈脈、知乎、微信上各路互聯網大咖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褒貶不一。看看網友們對于此次事件都是怎么評論的:
1、既然是線上“銷售”行為,那么就是商家對客戶的關系。商家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明確規則“,提供“服務”。即使“內部”,約束客戶的行為的,也至少應該是“規則”或者“技術”。所以貌似,銷售月餅的運營和技術團隊,才是問題最大的一波人吧?規則沒有明確(刷單默認禁止,可是誰刷誰開除應該明確否則不能執行),技術沒有預案(簡單的防刷機制),出了問題不檢討自己(規則和技術的問題,制定挽救方案),而找高層定調開除員工。能力和態度貌似都有問題啊。。。所以,要開,也要先看他們吧?這些人留下,電商怎么更好的發展?很明顯,黃牛是無法開除的。。。(而開除的人至少知道黃牛是如何攻擊的)的確,技術不能作惡,人作惡。而這里面的員工怎么看也不算惡人(這事就是一個 showoff 或者惡作劇性質)
2、很多人在討論該不該開除,我們來還原下HR的內心吧。一個月餅引發的血案,HR想的就是“殺雞儆猴”,而不是罪至不至此。好吧,作為阿里前員工,我寫過一篇文章《阿里和騰訊的區別,就像土匪和書生》,相信不少朋友看過。在商業上,書生和土匪各有各的優勢。但是有一點,書生是講道理的,土匪是不講道理的。書生治國才有法治,土匪治只能是人治了。拿價值觀殺人,不就是人治么?要知道,阿里HR在價值觀方面對員工一直是有一票否決權的,不是今天才有。既然是人治,當事件需要評判“到底有沒有違規”的時候,矛盾就來了。活動原本就是秒殺,秒殺,秒殺!既然鼓勵員工去搶,那么程序員用程序去搶,HR覺得只有用手搶才叫搶,程序員覺得,我的程序就是我的手啊!思維方式的差異。所以,各位開發同學,去教HR們寫腳本吧。
3、說個不一樣的角度,這件事也許根本不應該發生——居然做了個月餅系統……為什么不用淘寶的秒殺系統,而要重復發明一個不太圓的輪子?
4、觀念的迥異取決于立場的割裂,每個人都試圖扮演其中一方角色,并代入自己的利益,有人體驗居安思危,有人感到為民除害。
5、我想說的是此次處罰雖然嚴重,但從行政管理角度來說有必要。對于一個有四萬員工,以技術驅動業務的公司,能通過技術實現一些小便利的員工肯定有很多,如果他們想的話。阿里很多業務涉及交易,這樣做給大家開了一個不好的頭,更何況自身是安全部員工,沒有技術敬畏和敏感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