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周讀了閻真的《滄浪之水》和徐華的《現實一種》、《河邊的錯誤》。這幾本書都不是燒腦的書,我卻少有的讀出了燒腦的效果。
先說說《滄浪之水》,這是那個羅胖推薦過的書。起初我是抵觸的,我是高傲的,我是看不起官場上的爾虞我詐的,不喜歡做作,這可能就是我這個初出茅廬特有的稚嫩,說好聽了在別人眼中是幼稚,說通俗點就是“傻”。書中不得不提,也正是相反的兩個人物,一個是池大為,一個是丁小槐。池大為剛正不阿,丁小槐矯揉造作,彼此看不過對方。我欣賞池大為的作風,鄙視丁小槐。但是我卻不能理解池大為不適應體制內生活卻為何不跳出來憑自己的專業知識做一番大事業?當初考大學的那股勁兒去哪兒了?官場總歸為官場,縱然我們看不慣官場上的種種,最終池大為不也成為了“丁小槐”嗎?
很多時候不是你想變成什么樣子,而是環境讓你變成什么樣子。但是我們每個人終歸有驕傲的一面。適應很是重要!
《現實一種》、《河邊的錯誤》中徐老師高超的筆法,沒有一個華麗的辭藻,沒有一個復雜的句式,而勾勒的畫面至今歷歷在目。這是一種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描寫,每一個鏡頭都是那么露骨,那么夸張,又都是那么諷刺。《現實一種》中一個鏡頭分別從不同的主人公切入,描述的畫面大相徑庭,而又殊途同歸。這是一種落后式的癥狀,一種六親不認,沒有溫暖,沒有情商的三世同堂。結局滑稽可笑,但是除此之外好像也沒有更合適的結局。
《河邊的錯誤》更是一個又一個的慘案現場連接,沒有廝殺的畫面,卻讓人浮想聯翩。作者從不同的角度去勾勒了嫌疑人,那個瘋子,每一個被嫌疑人都是一類奇葩,其實只是我們現實中這類人物的放大夸張。警察終于不能再看更多的人歸命于這個瘋子,最后只能來犧牲自己,可是最后卻只能用自己裝瘋來逃避法律的制裁。這是對“這類特殊人群”,在法律上的逃脫一個很好的諷刺。這使我不禁想起了來北京不久丟的第一個iPhone6,警察明明知道小偷是誰,可就是沒有辦法用法律去制裁他,這是何等的可笑!
小說,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