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跟美國朋友一起坐著看電視,節目里在正在播青年學生英文演講比賽。一個大學生樣子的男生,在臺上意氣風發得做著題為《I have a dream》的演講,英語很棒,內容相當充實、有條理。
我說:他的英文真好。
美國朋友說:是不錯,但他為什么選這個主題?
我很驚訝,因為馬丁路德金“I have a dream”的演講非常有名啊?你不知道嗎?
美國朋友說:我知道,但這樣引用很奇怪。我覺得大多數美國人不會這樣做。嗯,就是很奇怪。
WHAT?我開始刨根問底。
朋友是這樣回答我的。我知道馬丁路德金的演講,我猜很多美國人也都知道。但是,我不會因為這個原因覺得他(大學生)的演講很棒。
馬丁路德金的演講發生在50多年前,非常著名,所以直接引用太簡單,沒有技術含量。
但如果你引用非著名人士的話或文章,大家有可能認為你在炫耀。
還有,現在更流行談論“想象力”吧。
再者,對多數美國人或者西方人來說,時代的進步非常快,這樣引用很早以前著名人物的話,會顯得你過時和老套。有時甚至更嚴重,比如在文學類活動里你引用海明威,別人會認為你有性別歧視,或者要不然你就是很多年沒有閱讀新書了。如果你的聽眾是年齡更小的人,他們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海明威。
引經據典,在西方比較常見的是,體現說話者諷刺或者嘲弄的態度。你如果不是這樣用,聽起來會有點奇怪或者搞笑。
西方人很少引用名人名言,除非在一些特別的紀念性場合,比如紀念某人或者愛國活動。
所以,我建議他(大學生)還不如直接引用受歡迎的電視節目、廣告或者明星的歌更好。
引經據典、名人名言在我們國家是怎么的呢?非常普通常見,對嗎?我們認為這樣做很牛,很有文化。演講、寫作、辯論里這樣用更是很有說服力。
這就是文化差異,沒有對錯。只有你知道或者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