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業費就是理虧的開始

同志們好,我是物業小白,很高興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讓我們一起繼續學習物業行業的正統知識以及分享關于物業方面的邊角料趣聞。


我從事物業這么多年,看到業主拒交物業費的理由形形色色,奇葩萬千。隨便說幾個給大家聽聽。

一,樓里有人養狗,晚上吵到人睡不著覺,物業不解決,不交物業費。

二,[]外墻滲水,窗戶漏水,物業不解決,不交物業費。

三,小區停車位不夠,晚上下班后車沒地方停,物業不解決,不交物業費。

四,AB棟中間有一條景觀水池,A棟業主說水能生財,一定要保留,不然不交物業費。B棟業主說,水招蚊蟲,夏天蚊子特別多,一定要把水抽干,不然不交物業費。

五,晚上睡覺時,蛤蟆叫聲大,吵著睡不著覺,物業不解決,不交物業費。

六,樓板隔音不好,樓上有人走動,樓下聽得清清楚楚,物業不解決,不交物業費。

七,小區煙頭多,地沒掃干凈,老鼠蚊子多,不交物業費。

八,房子房產證辦不下來,不交物業費。

九,]自行車被偷了,家里被盜了,洗車被刮了,家里馬桶返水了,家具被泡了,不交物業費。

十,]住在國外,房子沒人住,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不交物業費。


以上這些拒交物業費的由頭,在整個拒繳案例庫中,只是滄海一粟,面對各種各樣拒繳費用的理由,物業公司頂著巨大的經營壓力,一年當中,大部分時間都是入不敷出,負重前行的。最后,為了企業生存,物業沒有辦法,只能挨個把這些不交費的業主告上法庭。


在這個訴訟爆炸的時代,在所有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當中,催繳物業費的案子超過了半壁江山。法院在庭審過程當中,往往也是采取“快刀斬亂麻,速戰速決”的策略,基本上,拒交物業費的理由十有八九都會被法院一一駁回的。法官們只需要扣住《民法典》里的一條法規即可保證不出現冤假錯案:業主繳納物業費是法定義務,同時,業主不能因為拒絕享受權利而不去履行義務。


簡單點說,你業主如果覺得物業服務不好,可以把物業公司炒掉,但不能不交物業費。你也不能說我不需要物業給我掃樓道,我自己掃就行了,每天的垃圾我不扔垃圾桶,自己帶到小區外扔,我不需要你的服務,所以我不交物業費。對于這樣的理由,法條定然是不會支持的。物業費該交還是要交。至于你對物業服務不滿意,或者與物業公司有糾紛,業主可以另行起訴維權,法院支持另案處理,但這并不是不交物業費的構成要件。


法官在判案的時候,如果物業沒有重大錯誤,一般不會支持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訴求。但是,物業公司服務若存在瑕疵,且證據被原告業主死死攥在手里,那物業公司也會因此而受到處罰。于是,法官普遍會以“免除業主違約金”的方式來處罰物業公司,只需要業主交齊拖欠的物業費就行了。


另外,我們不妨站在法官的角度想一想,如果法官把業主的物業費打折了,或者免除了,那這個消息不徑而走后,其它全額交了物業費的業主會怎么想,他們還不嚷嚷著過來告狀,也要讓你判物業公司把錢退給他們,要是這樣,物業公司肯定就沒得混了,而且,你這樣的斷案結果還會打破市場秩序,讓老百姓覺得,物業服務有缺陷就是可以打折的。那這樣下去,法官上班就不用干其它事了,天天忙這物業的案子都忙不過來。所以,法官肯定是不會冒這樣的風險,他們寧愿判業主輸官司,也不會打破市場規則,給自己埋下無窮的隱患。


我們都知道,繳納物業費是業主的法定義務。那什么是法定義務呢?就是你一定要做的事,責無旁貸的。類似于納稅人繳稅一樣。你會因為社會風氣不正,貪官污吏當道的現象就拒絕納稅嗎?顯然是不能的。在很多國家,服兵役也是適齡青年的法定義務,你不去參軍,一樣要被抓起來。可見義務二字并不是選填題,而是必做題。


物業公司服務的對象是全體業主,并不是單個業主,其工作只要做到讓絕大部分業主滿意就行了。所以,判斷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滿意度是一個重要的參考指標。如果個別業主不滿意服務,想要物業費打折,這會在無形中侵害其它業主的利益。所以,業主挖空心思,想方設法的不交物業費終究是徒勞的,該交還是得交。你有其它訴求可以主動伸張,可以主動控訴,而不是等著物業公司因為你欠費而把你告上法庭,如果是這樣,你反而被動了,陷自己于不仁不義的理虧之地。


好啦,本期《物業小白公開課》就到這里了,感謝各位捧場,如果三觀同頻,請點贊鼓勵,如有不同意見,請評論留言。就這樣吧,同志們,咱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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