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不知道哪里聽來一個說法,自己也老是這么跟人說:跑越野跑的強度比路跑大多了,大概相當于1.5倍,意思是跑10公里的越野相當于跑15公里的路跑。
上次跑環長城50公里,在跑到最后一段高難道技術賽道時,我體能接近崩潰,在翻過一個又一個不見完的坡時,已經累到放空的大腦居然開始胡思亂想了:爬坡的時候存在角度,行走距離相當于直角三角形的斜邊,而GPS的距離讀數是水平測距的,相當于直接三角形長的那條直角邊。斜邊距離肯定大于直角邊距離,難怪有說越野跑是路跑1.5倍的說法了。我真TM的是天才,累成狗了還能算數學題,天好黑,為什么還沒到終點……
當時累癱了的我,完全沒意識到上面那個數學題犯了個常識性錯誤。
直到今天晚上,我突發奇想:一場100公里的賽事,實際移動距離倒底有多遠?
說干就干,正兒八經拿筆算起來。
先算UTMB的CCC組數據。長度106公里,爬升6900米,下降6900米。把路線圖簡化為直上直下,相當于一個鈍角三角形:
(我是畫得很丑的幾何圖)??
然后再用上著名的勾股定理
等等,一條直角邊平方后是11236,另一條直角邊平方后才47.6?
那c邊算出來才106.9,比直角邊只多了1公里?你告訴我累死累活,爬了無數要命的坡,海拔提高了6900米,我腳下才多走了一公里不到???
真相真是讓人詫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