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真正的財富》中,我們主要從主觀認知的角度上討論了財富是一種觀念:汝之蜜糖,彼之砒霜。隨著文明世界愈加豐富多樣,引起這種層面認識分歧的事物必將越來越多。
考慮到人是一種生物體的事實,那么“生存”就是其第一要義,也便是共同要義。以此為基礎,構建經濟世界,那么“財富”將有兩項本質:第一,它可以直接或以間接交易的方式取得能滿足個人欲望的最終消費品,這以第一要義可推理出;第二,它在消費前是以庫房方式收藏著。
通俗的講,第一類常常歸為“真正的財富”,諸如:知識、信仰、友誼、寧靜等,它們接近于個人的最終消費品;第二類常常歸為“炫富的財富”,如貨幣、票券、貴金屬、地產等,它們則必須經過再交易才能為個人換取直接的最終消費品。若說“真正的財富”是保證人類生存著,得以基因延續;那么“炫富的財富”則更多的屬于人類欲望的不斷膨脹。前者如米倉我們可以隨時取之溫飽,后者提供金錢,但我們必須得去市場買大米回來。市場的發展不僅讓“炫富的財富”有能力買到“真正的財富”,還能滿足“真正的財富”從沒想到過的新欲望。二者交織纏繞,共同創建市場繁榮,締造今日文明。
市場是一個有機體,其組成是許許多多鮮活的人,尤其是企業家人群。企業家通過滿足、發現或刺激人們賴以生存的“真正的財富”以及“炫富的財富”的需求,實現個人和組織財富價值的最大顯現,而才成其為企業家,成為生存游戲中的佼佼者和被推崇的模范。企業家在創造財富,從價值判斷的角度,是值得贊許的!
二
那么,該怎么評價炒房者呢?從頂層的“房住不炒”,到蕓蕓眾生對炒房者的厭惡,對炒房者的批評大抵有兩個原因:第一,他們推高了房價;第二,他們是投機。
炒房者炒高房價,是假設有一群以買賣房產為業的人,通過有組織地去買一個或幾個樓盤的房子,從而造成一種供不應求的態勢,達成推高一個區域房價的情況,進而造成全城潛在購房者恐慌,紛紛加入購房大軍,最終推高一個城市的房價。等待到達一個峰頂時,炒房者拋房,一買一賣,套取豐厚利潤,賺錢如此容易!關于這個故事,即使是事實,又能說明什么呢?買賣房產跟買任何一個商品又有何區別呢?
自古至今,房子一直是國人糾結的事。古代,把無房的泥腿子稱為“足下”,有房者稱為“閣下”,有豪宅者稱為“殿下”,擁有天下房地產者稱為“陛下”。娶老婆以房子為標的物:大老婆為“大房”,小老婆為“二房”。三姨太為“三房”......無地者為“流”,無房者為“氓”,無房無地者為“流氓”.......
然而關于炒高房價的這個“事實”,可以思考兩個問題進行判斷,1)同樣款型,進口車賣價為何高于國產的?2)在充分自由的市場,哄抬物價能成一時,能成一世嗎?
投機,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是一個壞詞,在計劃經濟時代甚至還有“投機倒把罪”,直到1997年《刑法》才把它取消,但作為條例,則存活到2008年。可以說,市場經濟得以繁榮,就是依賴大量投機行為的存在。計劃經濟時代,“投機倒把罪”的存在,是因為投機破壞了計劃者的意圖,計劃經濟哪能容忍市場的存在呢?
而投機是人的本性,每個人的行動都是投機的。譬如,你出去買面包,這就是一個投機性行為,因為能否買到面包是不能肯定的,順利與否買到面包不只由你的意愿決定,還由路上的安全性、門店開門與否、面包斷貨與否等決定,任何一個因素的“否”都將導致不能順利買到面包。
投機它源于“不確定性”。而不確定性源于變化,在市場中它源于消費者需求的不確定性與競爭對手的行為的不確定性。在這樣一種不確定性下,就需要預測,因此,投機和預測總是聯系在一起。在市場中,我們通過投機,預測價格,預測消費者需求,從而做出當下的行動,行動的每一步都是動態變化的,因為不斷獲得的信息以及狀態的變化,使得任何提前的規劃都不可能是完善和完美的。
三
即便從以上兩個角度批評炒房者不成立,炒房者的行為也是不值得贊賞的。因為炒房者的“投機”行為不是在理想市場狀態下完成的,而是在確定的法幣制度下的投機,獲取的利益是一種“法幣制度紅利”。
雖然炒房者也有企業家的發現、判斷和運氣的因素在里面,但和創造財富意義上的投機是有區別的。
但是,即便如此, 還有什么更好的選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