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同一個寫作營里相遇,是在2016年10月,轉眼間兩年過去了。
梅,你早已是簡書簽約作者。一直穩穩當當走在自己喜歡的路上。我每次打開你的文章,總是會看到你對生活的用心,對生命的感動。
記得當初你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我陷入了一場兵荒馬亂》。那個時候,我曾經對你說:“我從未感覺慌張,因為我知道自己的差距很大,路還很長?!?/p>
我們經常說不忘初心。我的初心,就是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想來,在這一點上,我們都一樣吧。
咱們曾經有過熱血與激情,各自都有過自己的精彩。
那時候,班長寫的村上春樹、欣然的故事有近萬閱讀量。
那時候,馮塵簽約了富書。梅簽約了簡書。
那時候,笑笑的古言寫得典雅優美,感人至深。
我,從教育文出發,轉向寫紅樓,轉向頭條號,轉向寫讀書------
這三年,我在大號上發過兩三篇觀點文,也寫過軟文。寫了很多書評,最后進入講書稿領域。
算小小的有點成績嗎?大約算吧。
梅的文章《孩子,媽媽和你談談生死》早已被百萬級紙媒轉發。并已出過書。簡書發布的每篇文章,閱讀量都很高。要知道,現在簡書的閱讀量,過百就很難了。
馮塵寫出了閱讀量過億的文章《謝謝你愿意做我的孩子》。已經是自媒體大咖,兩把刷子寫作營的導師。
說實話,我還沾了你們很多光。
幾個月前,梅寫了一篇《與陶薰老師書》,與我探討一些關于寫作的問題。從那個時候開始,直到現在,我幾個月沒有發布一篇文章了,還不斷有新粉絲關注,點贊。那都是梅帶給我的流量。
馮塵老師開寫作營的時候,我立刻報名參加了。從中受益很多。在這里不詳細說了,免得被指做廣告。
最近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我到底是想要做什么呢?我又做到了多少呢?
我的寫作,是在消費?還是創作呢?
毋庸諱言,現在的新媒體寫作,很大程度上是在消費名人、消費熱點、消費知識,目的是引導粉絲消費。
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也在被消費。
能成功的消費別人,這不僅是自媒體行業,也是所有行業的目標。
如果在消費了粉絲,消費了觀眾,消費了大眾的同時,能夠同時給出正向的影響力,這就得算是很有社會良知與責任感了。
有很多的媒體,一直在做的不過是制造焦慮,引起恐慌,帶來的影響卻是負面的。
前些日子追熱點沒下限的“二更食堂”,就是典型代表。
還有更多的媒體,做得更多的是投其所好,你喜歡什么我就寫什么,所有一切就為了獲得流量。
如果你打開隨便哪一個手機app,幾乎都能立刻看到一堆針對你喜好的推送。吸引你的注意力,消費你的流量,這就是新媒體的目標。
其實這很正常。這種情況也不是網絡時代才有的。
佛教從印度傳入中國的時候,是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最初的佛,是高高在上的,用一種漠然的態度睥睨眾生。
到了唐朝,佛變得慈祥悲憫,親切隨和。那時候的寺院里有一種講經大會,叫做“俗講”。講的都是世俗生活、民間傳說與歷史故事,很多時候與宗教全無關系。這種俗講,純粹為了給寺廟增加財政收入而進行。
這種對大眾趣味的迎合,與現代媒體對粉絲的取悅有什么不同嗎?全都是為了消費吧。
可是,我們還是得想想初心,對不對?
我們寫作的初心,其實都是為了有“快感”,創作的快感。
創造力,這才是寫作者身上最容易缺乏的。
有些文章,寫得有一種一氣呵成的氣勢,隨意揮灑,縱橫自如,而邏輯清楚,方向分毫不差。
有些文章,卻支離破碎,雕琢工巧也掩不住背后的拼湊之感。
這就是創造力的不同吧。
創造力來自哪里呢?
讀書,收集資料,觀察與思考生活?
我記得梅寫過一篇文章《怎么能來點才華?》
其實,我們最需要的是“才華”。才華又是什么呢?是文字功底?還是知識積淀?是思維能力?還是想象能力?
前幾天我看一本書《我秘密生長》,那是哥倫比亞畫家艾瑪-雷耶斯的書信體自傳小說。
這個人講故事的能力,文字能力全都可以說“大巧不工”。她卻幾乎沒有什么教育可言。
在她開始學畫的時候,她已經接近三十歲了。
給了她最關鍵指點的那個人,是這樣說的:“畫畫技巧高超的人很多,有話要講的人卻很少。你不用在我這里學技巧,多去藝術館看畫吧?!?/p>
艾瑪-雷耶斯,這個有話要講的人,畫里有強烈的情緒力量,后來畫畫獨成一派,得到畢加索的推崇。
什么是才華?什么是創造力?你首先要有話要說,然后才談得上文字能力,才談得上邏輯思維,才談得上想象力。
三年過去了,我現在不確定自己有什么話要說。我要說的似乎都是不能說的。所以我在說的,都是別人的話。
這也許就是我在寫讀書類稿件的原因?
這也許就是我寫觀點文抓不住痛點的原因?
這也許就是梅的文字一直都自然親切,招人喜歡的原因?
半年多了,來而不往非禮也,雖然梅寫文章提到我,我蹭流量,我寫文章提到梅,還是我蹭流量。然而,我知道,梅不會介意。
只是我胡言亂語,辭不達意,希望沒拉低梅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