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看《一個人的朝圣》,讓我想起了《未聞花名》。
當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腦海里突然想起了這部很久以前看的這部動漫。當時的我還有些迷糊,只是隱隱約約覺得這兩者在某些方面有些相似。當我看完了整本書,我才明白這兩者為什么會讓我覺得相似了。
因為,不管是《一個人的朝圣》,還是《未聞花名》,講述的都是關于救贖的故事?!兑粋€人的朝圣》是自我的救贖,也是愛情的救贖。《未聞花名》是自我的救贖,同時也是友情的救贖。
在《未聞花名》里,兒時青梅竹馬長大的六個人,卻在上高中后漸漸疏離,而面碼的到來讓這六人又再次地聚在一起。在幫面碼實現愿望的過程中,各自懷揣心事的五個人逐漸把埋在內心深處不敢示人的黑暗釋放了出來,一切緣由都是在面碼死去的那個夏天種下的。這些年來他們各自背負著對面碼的愧疚而痛苦前行著,導致他們越來越疏離。因為面碼的到來,他們最終都獲得了自我的救贖,從那段黑色的記憶里掙脫了出來,他們的友情也重新綻放。
而在《一個人的朝圣》里,和妻子分居二十年的哈羅德,一封信的到來改變了他的一切。信是二十年前的好友寄來的,她告訴哈羅德自己得了絕癥,于是哈羅德決定獨自一人徒步前去看望她。在那條627英里長的路上,哈羅德解放了自己過去二十年來努力回避的記憶。不管是從小就不要他的父母,是二十年前死去的兒子,是二十年前救他的好友,還是那段從二十年前就名存實亡的婚姻。哈羅德背負著這些包袱行走在這段朝圣的旅途中,當他最終奇跡般地走向終點時,他終于解放了自己,從壓在他心上二十年的包袱掙脫了出來,實現了自我的救贖,也挽救了愛情。
多么相似!他們都是背負著內心深處的包袱走在一條救贖的道路上?!蹲凤L箏的人》里阿米爾說:
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時候做過一些讓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隨自己一生,讓你只能低著頭去看它??墒菚r光不會掉頭,自己盡力的彌補,何嘗不是一種自我拯救呢?
于是,哈羅德義無反顧地踏上了那條路,一場關于救贖的旅程由此展開。
02
“請告訴她,哈羅德·弗萊正在來看她的路上。她只要等著就好。因為我會來救她,知道嗎?我會走過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著。聽清楚了嗎?”
一封來自二十年前的故友的信,讓一個退休了的65歲老人,87天行走627英里,只因為一個信念:只要他在走,她就會活下來。
和大多數人一樣,我心里也不免嘀咕:哈羅德和奎妮是不是不僅僅是朋友關系,也許還有些別的東西,比如愛情。
不然,為什么奎妮在臨終前會給一個二十年都沒聯系過的朋友寄信,告知他自己快死了呢?為什么哈羅德總覺得寄一封回信不夠,一定要像個朝圣者那般堅持徒步去看望奎妮呢?
后來,在哈羅德的另一封信里,我終于全部明白了二十年前他與奎妮的故事。最初的他們是同事,有一天哈羅德偶然碰到了正在哭泣著的奎妮,之后便成為了好朋友。他們就像普通朋友一般,會一起喝喝下午茶聊聊天氣。然而在二十年前的一個晚上,因為兒子的死去而倍感痛苦的哈羅德,把老板的最珍愛的東西砸了,而奎妮幫他背了黑鍋。
奎妮被當場解雇,然后就消失了。哈羅德從此戒了酒。
他說:大家都以為我徒步是因為多年前我們有一段羅曼史。但那不是事實。我走這條路,是因為她救了我,而我從來沒有說過一句謝謝。
做下錯事的哈羅德,因為奎妮的犧牲和自己的怯弱,二十年來都活在愧疚不安中。像極了《追風箏的人》里躲在墻壁后面看著哈桑眼睜睜被人侮辱的阿米爾。
他背負著對奎妮的自責與愧疚,最終踏上了那條朝圣路。
03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過去二十年來努力回避的記憶,任由這些回憶在他腦子里絮絮說著話,鮮活而跳躍,充滿了能量。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回憶。
哈羅德努力回避的記憶是什么呢?
有一段話我印象特別深刻:
他可以原諒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愛,甚至不教他怎么表達出來。他可以原諒他的父母,還有他父母的父母。哈羅德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來。
二十年前,哈羅德的兒子戴維在花園的棚架上上吊自殺。也正是這件事,使得二十年來哈羅德與莫琳的婚姻名存實亡。自那以后,他們不再說話,分居而住。
兒子的死給哈羅德造成了很大的創傷。不是因為失去,而是因為他認為是他,才使得兒子選擇了這么一條路。他認為自己就像莫琳所說的:不是一個好父親。他不知道如何去表達父親對兒子的愛,也不知道該如何去愛自己的兒子。
在兒子快要溺水身亡時,哈羅德卻還在解鞋帶;而當兒子在舞臺上表演被人嘲笑時,哈羅德也跟著一起笑了起來。
很多人都說,母愛是一種本能。那父愛呢?是否也是一種本能?那么,怎么會有父親在孩子快要溺死時還想著解鞋帶呢?怎么會有父親在兒子被人嘲笑時也在笑呢?
但想起哈羅德的童年時,我明白了:原來愛,很多時候并非一種本能,它也是需要人教的。
他的父母都不要他。年幼的哈羅德每天都為了讓母親笑而講各種各樣的笑話,可是母親最終還是丟下了他;他的父親每日酗酒,帶各種各樣的阿姨回來,哈羅德在他眼里只是個透明人。
沒有人教哈羅德怎么去愛,也不教他怎么表達愛。哈羅德對待兒子,想親近卻不知道該如何做,想給他鼓勵卻不知道該如何說。在父子之間,哈羅德可以說是根本就沒有愛自己孩子的能力。
自他出生起,他便沒有被父母愛過,所以也不知道該如何去愛自己的孩子。
04
哈羅德想起這一路上見過的人。每個人都與眾不同,但沒有誰上他感覺特別奇怪。他想到自己的人生,表面上看似乎再平凡不過的生活,實際上卻藏著這么多的黑暗與磨難。
想象著火車站月臺上站著一個紳士,穿著時髦套裝,和旁人看起來一模一樣。全英格蘭的紳士都是這樣的,一個個買著牛奶,給自己的汽車加著油,或者正在寄一封信,但沒人知道他們內心深處背著的包袱。有時他們需要簡直不為人道的努力來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裝,還要裝得稀松平常。那種不為人道的孤獨感。
哈羅德也一直在偽裝。他身上背負著那么的東西,不管是幼年時被拋棄,兒子的死,和莫琳的婚姻,還是對奎妮的愧疚。每一個包袱都壓得他快要窒息,他選擇用逃避來偽裝自己。
而在這條朝圣路上,他任由這些記憶浮上來。我想,也正是他不停行走的雙腳,給了他直面這些黑色記憶的勇氣,最終實現了自我救贖。
因為就像《追風箏的人》中所說:
許多年過去了,人們說陳年舊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終于明白這是錯的,因為往事會自行爬上來。
那些記憶是不會因為你的逃避而消散的。而從中掙脫出來的唯一辦法,就是直面它。
哈羅德走上他的朝圣路不是一種偶然,二十年偽裝出來的“正常”快要擊垮他,他必須做點什么來拯救自己。
于是有了,一個人的朝圣。
05
他回想起斯特勞德的谷倉那一晚,突然意識到沒有一個人知道他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他們都憑空猜測,以為是個愛情故事,或是奇跡,是善舉,甚至是勇氣,但他們沒有一個人是對的。他了然于心的事實和這些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這個發現讓哈羅德一驚,也讓他在回望身后這群人時感覺即使站在人群當中,也沒有一個人真正認識他,他依然是孤身一人。
看到這時讓我想起了電影《阿甘正傳》里阿甘奔跑那一段。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懷抱,又在黎明悄然離去。醒來的阿甘木然坐在門前的長椅上,然后突然開始奔跑,很多人便也跟著他奔跑了起來。而在《一個人的朝圣》里,哈羅德不停地走著,成了名人,后來也吸引了一大批追隨者。
但,沒有一個人知道阿甘為什么要奔跑,也沒有一個人知道哈羅德為什么要走路去看望奎妮。
每個朝圣者都走在他自己的朝圣路上,每個人的朝圣路都不可復制,所以每一個朝圣者都是孤獨的。
哈羅德走在他的朝圣道路上,狂風暴雨擋不住他的腳步,陽光炙烤下他依然不停前行。他孤獨又無畏地走在一條拯救自己的道路上。
06
莫琳緊緊抱住他,直到悲傷散去。他很高,很木訥,他是她的。
她會一直站在哈羅德身邊,無論他想站多久。到他邁步離開,她依然跟著。
小說最后,哈羅德和莫琳又一次牽起了對方的手,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遠。
這段凍結了二十年的婚姻,終于在旅途的終點被暖陽融化。
我想起了他們初次相遇的那個舞會。年輕的哈羅德在跳舞,莫琳在旁邊看著他,他們中間隔著一整個舞池。哈羅德鼓起勇氣,生平第一次不由自主地穿過舞池,去觸摸那個令他心動不已的女孩。天鵝絨的秀發,蒼白而柔軟的肌膚。女孩沒有回避。
因為兒子的死,莫琳恨了哈羅德這么多年。當他決定踏上那段旅程時,莫琳變得痛苦、掙扎、迷惘,最終原諒。她聽從了女孩的話,來到了哈羅德身邊。
即使最終莫琳還是不知道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這又有什么關系呢?這并不妨礙他們在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07
一個人的朝圣,哈羅德的朝圣。
87天行走627英里,走過的不是路途,而是形形色色的人生。
人生便是在不斷地行走,在旅途中遇到更完整的自己。只要不曾停下腳步,生活就依然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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