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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著為大家解讀《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第二章。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及其他家庭成員應當注重家庭建設,培育積極健康的家庭文化,樹立和傳承優良家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構建文明、和睦的家庭關系,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這一條其實就是主要告訴我們一件事情,為了能更好的講明這件事情,給大家講個故事。
如果把培養孩子比喻成種一棵樹,那這棵樹從種子的發芽,到幼苗的生長發育,再到成就參天大樹所離不開的——就是土地,而一個人從出生到成長,到成才所離不開的——也就是家庭!
一塊肥沃的土地自然能大概率、高質量地長出結實而高大的樹木,而貧瘠的土地卻非常難長出參天大樹,甚至種子能否發芽和扎根成長都是個無法確定的問題。
同樣的,家風好壞、家庭美德濃淡、文明與否、是否和睦就是人這個種子的希望所承載土地的質量。
所以無盡的歷史總結讓我們知道,在一個和諧、友愛、互相尊重、互相成長的家庭環境里面成長的孩子,他身上所具有的底層性格特質和面對人生選擇的態度卻是完全不一樣的。
從不同的原生家庭出來的孩子,在面對選擇時的眼光、格局和境界是不一樣的,這就導致了每個人最終所選擇的賽道就不一樣,不同的賽道所締造出來的人生,其結局和成就就不在同一層次上了。
與此同時,良好家風的受益者不止是子女,更大的受益者是父母、長輩本人,因為良好的家風營造的是超級溫馨的幸福感、歸屬感和人生成就感。
當你在外面工作、奮斗,感到非常疲憊回到家的時候,有愛又溫馨的家庭氛圍會讓你消除一天當中所有的不快、所有的煩惱;就相當于你手機用了一天沒電了,回到家又可以充電,滿血復活了,這樣第二天你又是激情滿滿的狀態,又可以為社會繼續奉獻你的愛了。
當然對于《家庭教育促進法》第14條所講的家風——個人認為最好的就是家中天天有開心的笑聲,父母孩子人格平等,父母孩子共同學習,家庭目標清晰而且一起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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