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傻子的名字叫阿勝。
自我到公司那天起,阿勝就在大廈的一樓做保安,兼職收收快遞、接接電話之類的瑣事。同事們都說阿勝一定是托了關系才得到這份工作的,原因顯而易見,他是個連說話都會大舌頭的傻子。
我也是很久之后才發現,阿勝真的是有些傻。
他每天都穿著一身灰綠色的制服,紐扣系得一絲不茍的,戴著一副金框眼鏡,站在大廈門口,熱情地跟每一個進來的人問好,仿佛都是多年的朋友一般。
遺憾的是,阿勝說話時永遠像含著一口水,加上他幾乎一年四季都在發作的鼻炎,使得他的口齒更加得不清。但是阿勝似乎有著強烈的交流欲望,他會主動提過你的重物,把你送到電梯口,跟你說著他不知從哪看到或者是聽到的新聞,一直不停地說話,直到你離開為止。
然而,阿勝的新聞總不能提起朋友們的興趣,他們總是會敷衍地笑著點幾個頭,不管這是一個開心的或是一個悲傷的新聞,然后轉身進入電梯的瞬間露出一個鄙夷的笑容。
我曾嘗試著去和阿勝交流,但事實證明這的確是一個辛苦活。
如果有電話響起,阿勝便會瞬間用一種奇特的奔跑方式沖向電話,不管是在聊天的時候,還是在從衛生間回來的路上。那是一種腳不離地的奔跑,像極了一只突然被追趕的鴨子,步伐小而速度快,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話,目標十分地明確,卻常常能驚嚇到路過的同事們。
每天下班時刻都是阿勝前臺最熱鬧的時刻,也是阿勝覺得最驕傲的時刻。同事們會紛紛聚過來,先問候一句“阿勝今天辛苦了”,再就是七嘴八舌的說著自己第二天需要阿勝“順路”帶來的早餐,最后順手取走自己的快遞。
只有在這個時刻,他們會發現阿勝的作用實在是無可替代。
起初,阿勝總是會記亂或者是忘記,后來,他就發明了記在手機備忘錄里的方法,于是大家紛紛夸阿勝真是聰明,每每這時阿勝就會覺得很開心。
阿勝的家住在城郊結合部,每天上班要轉兩趟公交,耗時兩個多小時。同事們所需要的星巴克咖啡、85度C的肉松面包會正巧出現在他第二輛公交車的某一站,于是他就會擠著洶涌的人流下車,買上這些東西再擠著洶涌的人流上車。
我看見過一個男同事卡著上班的點進入大廈,在阿勝的前臺拿過自己的卡布奇諾,笑著跟阿勝說:“呀,不好意思啊阿勝,身上沒帶零錢,下次一起給你啊。”
阿勝大方地搖頭,“沒事沒事”,然后繼續用含糊不清的口音跟這個男同事興致勃勃地說著新聞,男同事一直微笑點頭,等電梯關門上升后,我清楚地聽見這個男同事用極輕蔑的口吻說了一句:“蠢貨。”
然后,心安理得地抿了一口咖啡。
我很為阿勝打抱不平,氣呼呼地跑去找他告狀,希望他別再為這個男人帶任何早餐。結果,阿勝一臉不在乎,認定了這個“蠢貨”說的肯定不是自己。
“我和大家都是好朋友,”我在費勁地理解阿勝說的話,“我很高興能幫到他們。”
我看著一臉仗義的阿勝,心想,果然是一個大傻子。
公司新來了一個小姑娘晶晶,每天穿著興潮的衣服,噴著刺鼻的香水,和一張涂著夸張眼影和厚厚粉底的臉。她在我這里幾乎是零好感,但阿勝卻是很喜歡她。
自從晶晶來了之后,阿勝每天早上都會給她帶一個三明治做早餐,從不收她的錢,晶晶每次接過三明治時都會謝謝阿勝。后來,晶晶告訴阿勝,她早上會習慣再來一杯咖啡,星巴克的拿鐵,半糖。
于是,阿勝每天把三明治和咖啡遞給晶晶時,都會得到一個她大大的笑臉,能夠明媚阿勝的一整天。
慢慢地,整個大廈的人都知道阿勝喜歡晶晶了,這讓晶晶既苦惱又驕傲。每當有同事拿阿勝和她打趣時,她總要忍不住地抱怨說:“那個傻子真讓人煩死了。”一臉的無辜。
但是第二天,她還是會接過阿勝為她帶的早餐,露出一個大大的笑臉。
在帶了一年零七個月的早餐之后,阿勝終于鼓起勇氣,捧著一大束玫瑰花跪在大廈門口,對著一臉詫異的晶晶大聲表白。
現實從來都不顧及真心。一臉詫異的晶晶變成了一臉惱怒的晶晶,她生氣地一揚手,打掉了阿勝手里的玫瑰,哭著跑進了大廈里。在她看來,被一個傻子喜歡是多么丟人的事情,雖然她早已記住了三明治的細軟和咖啡的醇香。
我不知道阿勝在原地跪了多久才起來,總之,之后的一個月里,阿勝總是陰著個臉,不說話,被低氣壓籠罩著,每天忙著替別人買早餐、接電話、收快遞。晶晶也再不敢去拿早餐了,整日都躲著他。
沒過幾天,阿勝突然從單位消失了。晶晶長舒一口氣,如釋重負。
后來,單位里突然傳開了關于阿勝的消息。原來,阿勝住在郊區的房子要拆遷了,阿勝是辭職去辦拆遷手續的。這次拆遷,阿勝家拆到了七套房子,還有將近200百萬的現金。阿勝自己開了一家咖啡店,又換了一輛奧迪A6。
聽到消息的人都一陣感慨,有人尖酸,有人羨慕,說:“真是傻人有傻福。”
我恰好看到了晶晶聽到這個消息時幾乎扭曲的面部表情,震驚、訝異、難以相信。
大約又過去半年的時間,晶晶捧著一打喜帖,笑靨如花地對我說:“姐,一定要參加我的婚禮啊。”
我微笑著接過,打開一看,阿勝和晶晶兩人相擁著站在陽光下,阿勝笑得陽光燦爛,晶晶笑得嫵媚動人。
我合上請帖,看著窗外刺眼的陽光。
阿勝,還真是一個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