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解憂雜貨店》,把東野圭吾的著名作品都下載在了kindle,隨手一點,就點開了《虛無的的十字架》。
據(jù)說這本書比不上東野的其他作品,我竊喜。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我先看了起點低的,以后才有的是好戲看,吼吼。
故事的開端,是兩個少年男女相遇相熟相吸引的故事。看到片頭,一臉懵逼地又翻到kindle第一頁,確定我看的是不是《虛十》。這濃濃的灰姑娘遇見心中高冷王子的瑪麗蘇畫風,讓我感覺東野先生要是寫起言情文,絕對也是個中翹楚啊。事實證明我的想法是對的,后面的男追女場景簡直讓人心花蕩漾......扯遠了。
就在井口紗織和仁科史也確定戀愛關系后,我也快要進入狀態(tài)之際。居然戛然而止,冒出個中原“老男人”,突然又棄書的沖動,好在我忍住了往后多看了幾眼,結果發(fā)生命案,中原的前妻被殺,我的興致又來了。
為什么開頭要寫瑪麗蘇校園戀愛文呢,兩個花季少年能和這個命案有什么關系呢?不得不說,東野大叔對讀者的胃口真是了如指掌,我就這么被套路進去了。這局大叔勝,我決定追下去。
中原和前妻所生女兒——由美,被盜竊入室者殘忍殺害,兩人歷經周折與心酸,經過一次又一次的庭審,經受各方壓力,終于將蛭川送入了死刑的牢獄。目標達成了,然而兩人再也回不到過去。判處蛭川死刑就是他們人生路上的一個站點,但并不是終點站,兩人同心協(xié)力奔赴這個站點后,環(huán)顧四周,卻不知道下一步該何去何從。這讓我想起中國教育體制下壓迫的孩子們,十多年埋頭苦干只為升好初中,好高中,好大學,然而真正高考結束后,進入大學卻又不知所措,迷失自我(別想了,說的就是我)。于是,兩人決定離婚,各自開始新的生活。
女兒被殺,妻子被殺,這兩者之間會有什么聯(lián)系?殺害小夜子的兇手立刻自首,看似簡單的案情背后卻牽扯出十多年前的事件。仁科史也現(xiàn)在的妻子為什么是花惠,他為什么明知小翔不是他的孩子,對花惠和孩子愛護有加;為什么仁科史也對花惠都嫌棄的岳父如此照顧?井口紗織呢——仁科史也的前女友,她現(xiàn)在怎么樣了?
一系列的疑問促使我繼續(xù)看下去。給我們破解疑團的,就是中原,跟隨著他的調查,一步步揭開故事的謎底,看似不相關的事件,最后都巧妙地交織在一起。這是我最佩服東野先生的一點。這點在《解憂雜貨鋪》里也表現(xiàn)的淋漓,什么時候我也有這么強大的構思就好了。這么多繁雜支線的人物,最后都通過解憂雜貨店和孤兒院發(fā)生聯(lián)系,這種交織的感覺非常奇妙。
小說只是作者思想的載體,《虛十》傳達的是作者對于死刑的思考。然而作者本身對于死刑沒有給出明確的立場,沒有強烈的感情色彩。
但是文末其實已經隱晦地給出了作者的觀點。花惠和史也自首后,警方并沒有再樹林里面挖到紗織和史也孩子的尸骨,這個尸骨去哪兒?有人說是小夜子挖走了,因為她是除了史也和紗織以外,文中提到的知道尸骨明確位置的第三者——“正南方60米”。但是別忘了,小夜子和紗織一起去小樹林的時候,明確說了一句話——“現(xiàn)在不要動他們,要把證據(jù)留給警方”,意思就是尸骨要留給警方去挖作為證據(jù),不能破壞現(xiàn)場。因此小夜子的可能性不大,她是強烈主張兩人去自首,并且想要給他們判死刑的人,因為她認為殺人就要償命,“就算是虛無的十字架,也要讓他們再牢獄里背負著”,雖然小夜子知道,史也他們的罪行在現(xiàn)在不至于判死刑。
對比小夜子得“愛憎分明”,反觀中原,從頭到尾,都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他的妻子要跟他離婚,他默許接受;從警官嘴里得知前妻被殺,他表現(xiàn)出的震驚相對較少;他調查紗織和史也,承諾他們絕對不會對他們所犯下的事情報警;史也要不要自首,他完全尊重史也慎重思考后的決定。中原的冷靜中庸,和小夜子強烈的情感傾向,形成鮮明對比,可能由美的死讓他們的性格分化得更明顯,各自走向各自性格的極端,兩人越走越遠也是情理之中。
中原這種完全尊重別人意愿的性格,讓我覺得他是把尸骨挖出去的人。一、紗織把他和史也弒孩的故事也與中原說過,誰能保證她沒有告訴過中原,孩子埋在正南60米呢,況且中原也有樹林的那張照片。二、中原的店子使得他有能力妥善處理好孩子的尸骨,我覺得這是東野安排中原這個職位的原因所在,并且中原最后也問過來焚燒寵物的人——“蛇的尸骨是不是可以跟其他的動物一起燒”。
可能有人說第一個原因有點牽強,但是如果是紗織、史也、中原三個人合伙完成的呢?他們三人一起商量,把孩子尸骨挖出來妥善處理,不讓孩子暴尸荒野,讓孩子尸骨有所歸處;然后兩人再去自首,讓自己心靈有所歸處,這我覺得應該是最好的答案。
最后的最后,討論一個深奧的話題——死刑應否廢除的問題,這類問題好燒腦,真是不適合我這個非理性的頭腦。開門見山吧:我覺得廢除死刑是社會經濟,人類素質高度發(fā)展后的大勢所趨,但是絕對不是當今中國可以廢除的。
一、死刑的威懾作用
文中說“死刑很無力”,我不茍同,這只是針對特殊人群,殊不知蛭川在死刑塵埃落定之前,還不是努力爭取不要判處死刑,說明死刑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都是盡量避免的。一位老警官說過,對于可以判處死刑的案子,往往比一般盜竊案子的偵破率高得多,因為很多人選擇前來自首,因為人們對生命還有畏懼,對生命還有留戀。
復旦大學林森浩投毒案,和清華大學朱令案件何其相似,朱令案的投毒兇手至今未被抓獲,這很大程度上給了林森浩信心,只要咬死不承認,就不會被發(fā)現(xiàn)。結果黃洋毒發(fā)后隱瞞不報,還假惺惺關心黃洋,在微博上發(fā)帖稱“現(xiàn)在的醫(yī)學技術太差了,測不出毒物”,讓黃洋在醫(yī)院掙扎幾十天,無效救治而死亡。而林森浩被判死刑后,也是悔不當初,而為時已晚。死刑,在當今我們普法程度不全的社會,是大家所知的最嚴厲的處罰。普通百姓對刑法認知不全,但是求生卻是我們天生具備的能力。
二、死刑的安撫作用
刑法是為人民而設立的,目前我們中國“殺人償命”的傳統(tǒng)想法還是不可動搖,就算是跟自己不相關的案件,如果手段極其殘忍,可以到判處死刑,我相信大多數(shù)老百姓都會咬牙切齒的想判處殺人者死刑,所謂順應社會制定法律就是這么回事。雖然西方國家有廢除死刑的,但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為了所謂的文明生搬硬套廢除死刑,就算實現(xiàn)了文明的表象,也無法形成文明的內核,不從提高社會水平入手,舍本逐末,這是結果主義和功利主義在作祟。
文中指出:“殺人償命”,對于遺族來說,兇手的死不是償還,而是他們走出傷痛這漫漫長路中的一站而已,即使經過了那一站,也無法看到未來的路,完全不知道自己該克服什么,走向哪里,才能得到幸福。但如果連這為數(shù)不多的歇腳站都被奪走,遺族到底該怎么辦?
這句話說的太好了,我沒法補充。
三、死刑減少社會損失的作用
任何人都沒有剝奪別人生命的權利。是的,但是這句話也是建立在你尊重別人生命的權利的基礎之上,如果你背棄這一條,對不起,法律也會背棄你。
可能接下來我的想法不成熟也很偏激,但是確實是我的想法,我有表述的權利。
現(xiàn)在中國所判的死刑已經非常的少了,復審制度嚴之又嚴,真正判處死刑的肯定是罪大惡極,兇殘無道的人。這類人不判處死刑不足以平民憤,也不用期盼他們會好好反省重新做人。事實上很多死刑都可以通過自身的努力來避免,比如在審判之時他們就認清自己的錯誤,通過自身努力真誠祈求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有人說死刑應該廢除,因為有很多的冤假錯案。剛剛我也說了,現(xiàn)在死刑復審的制度已經非常嚴格,一部分也是為了防止冤假錯案的發(fā)生;另外冤案是審判過程的錯誤,并不是死刑本身的錯誤,為什么審判的鍋要讓死刑來背,為什么不想著怎么讓審判程序公正化,嚴謹化,而是一味地抵制死刑。這就好比飛機事故經常發(fā)生,而去抵制坐飛機一樣,這用一個詞形容就是因噎廢食。
最后重申:
目前我不支持廢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