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殺人兇手自我懲戒,根本就是虛無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這種虛無的十字架,也必須讓兇手在監獄中背負著。
我看完這本書的時候,我很快告訴了曹小潛。她非常喜歡看書,當初也是她推薦讓我讀一下東野圭吾的小說。
當時她推薦給我的其實是《白夜行》,但是陰差陽錯的,我跟周周去書店的時候,我隨口說了一句,《虛無的十字架》這個名字聽起來很有意思,結果這貨居然直爽的買下來送給了我。
曹小潛問我這本書里有沒有什么感動的情節,問我是側重于親情還是愛情。我想了想,我好像沒有對哪個情節特別的感動,要說側重親情還是愛情,好像都不是。
這本書一直在就日本死刑展開一系列的事情,可能是我身邊從來沒有發生過書里那樣的事情所以不能有身臨其境的感覺,所以體會不到書中人物的心情。
但是我對于這本書的感情卻是——震撼。
整個故事的發展完全超乎了我的想象,大概是看多了傳統的套路文突然看到了一種別樣的故事所以才會有這么大的反差感。
雖然書中的故事并不令我感動,但是每一個都讓我觸動,就是所為的震撼。
假釋期間再度犯案被判處死刑的蛭川,因為年輕時候不懂事犯案的史也與紗織,他們都犯了罪,并且都是殘害了生命的罪行,那么,他們到底該不該判處死刑?
在愛美死后,盡管律師多次為蛭川辯護,但是最終還是判處的死刑,并且我記得印象很深的一些內容就是:
在蛭川被判處死刑的時候,他的律師仍然想要為他上訴,但是蛭川這個時候卻說,太麻煩了,所以自己要求撤銷。
當時的蛭川的辯護律師想過繼續為蛭川繼續上訴,但是他發現——
在漫長的審判期間,蛭川的心境的確發生了變化。初期時,對生命還有執著,所以才會對遺族道歉,也會微妙地改變供詞的內容,但隨著一次又一次開庭,在法庭上頻繁聽到死刑和極性的字眼后,他內心也漸漸感到灰心,在第二審的判決做出之前,他曾經對我說,律師,其實死刑也不錯。
律師詢問蛭川是什么意思,蛭川回答是:
他不懂這種事,讓法官決定就好。他之所以覺得死刑也不錯,是因為覺得人終有一死,既然有人決定了自己的死期,這樣也不壞。
當時中原表達了自己知道這番事情的態度,中原覺得那是一種很空虛或者說是很郁悶的心態。
在之前看到那些內容的時候,我并沒有對蛭川該不該判死刑有太多的感觸,我只是覺得就該殺人償命,而且蛭川讓一個幸福的家庭變得破碎。但是當我讀到這里的時候,我的心思產生了微妙的變化,我也開始體會東野圭吾寫這本書的意思。
后面又講到,蛭川執行死刑是在判決的兩年后,法院等政府機構并沒有通知中原,而中原得知蛭川被判處了死刑的態度也只是“這樣哦”而已,并沒有任何的改變。
“我想也是。蛭川到死也沒有真正的反省,死刑的判決讓他無法再有任何的改變。”這是蛭川的律師說的話
中原的內心開始發生變化,我的內心也開始發生變化。
死刑很無力。
蛭川到死都沒有對遺族表達出任何的悔改之意,所以死刑對他來說毫無意義,而遺族們想要兇手判處死刑,也只是想要內心得到一個結果,即便是兇手被判處死刑,那么被害人也無法復活,留在遺族心中的創傷也無法復原。就像中原和小夜子一樣,最終因為這道創傷而離婚。
但是,每個人都是不同的。
蛭川在殺掉愛美之后沒有悔意,但是仁科史也不同。他的內心想過為自己所犯的錯誤彌補,他懷有愧疚。
仁科史也和井口紗織在上學時期相戀,而后史也導致了紗織懷孕。他們為了不被家人而受到責罵,他們選擇偷偷生下孩子而后殺了那個孩子。
史也和紗織將孩子埋在青木原樹海,但是兩個人也因此有了芥蒂,他們最終分離。
史也后來成為了一個兒科的醫生,并救贖了花惠,他一直都在贖罪。
但是小夜子卻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在發現這些事情之后勸史也和紗織去自首,隨后卻被花惠的父親殺害。
在看到真相的時候我的內心不由得震驚了一下。曾經在媽媽和妹妹怎么勸阻下也不肯離婚的史也,即便岳父與妻子關系不好也要贍養的史也,在我心里那么善良的史也居然做過這樣的事情。我也正明白了史也是在贖罪,他想要救贖自己,為自己所犯下的錯誤懺悔。
所以他善待花惠和岳父,善待明直到不是自己兒子的小翔,直到中原發現了這一切。
中原在挖掘出真相以后,殺害小夜子的兇手本該徘徊在判處無期還是死刑上突然就因為幫女婿隱瞞罪行,酌情減輕了量刑。
中原覺得這十分諷刺,因為小夜子的父母希望兇手被判處死刑,但是因為中原揭露了真相反而讓兇手遠離了死刑。
但是,即便是兇手判了死刑,又能怎樣呢?
而史也和紗織也因為找不到嬰兒的尸骨可能很難立案。
一個是沒有悔意的蛭川,一個想要贖罪的史也。
從蛭川的角度來講,死刑對來說有任何的意義么?
并沒有。
而史也真正想過悔改,并且內心有過善良,那么一定要判處他死刑么?
這的確是本發人深省的故事,也值得我們仔細思量這個故事。
所以,我是震撼的。
中原曾經翻出小夜子寫的一些稿子,我從中體會到她強烈的感情:
在我們的女兒遇害事件的審判中,蛭川表達了道歉和反省之意,但他的演技拙劣,不光是我們,在場的所有人都知道那些話言不由衷。蛭川入獄期間應該沒有犯什么錯,也參加了教誨,但只要稍微仔細觀察,就知道他是偽裝的。然而,這種人竟然讓他出獄,只能說,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的委員會有眼無珠。說到底,所謂的假釋只是為了解決監獄爆滿問題的不負責行為。
如果蛭川在第一次殺人案件中被判處死刑,我們的女兒就不會遇害。雖然是蛭川動手殺了我的女兒,但是政府讓他活命,讓他再度回到社會,所以可以說,所以可以說,是政府殺了我的女兒。無論殺人兇手是事先有預謀的計劃殺人,還是沖動之下殺人,都可能再度行兇,但是在這個國家,對不少殺人兇手只判處有期徒刑。到底有誰可以斷言,“這個殺人兇手只要在監獄關多少多少年,就可以改邪歸正”,把殺人兇手綁在這種虛無的十字架上,到底有什么意義?
只要殺人就該判處死刑——這么做的最大好處,就是這個兇手再也無法殺害其他人。
這是小夜子內心的吶喊。
對于死刑的意義,的確很發人深省。
但是,正如東野圭吾所說:無論兇手時候如何反應,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無法復活。
第一次寫讀書筆記,略微拙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