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 ? ? 下午 ? ? ?我是會感動的心 ? ?下面是我的有感而發。
《野性的呼喚》是美國杰克.倫敦著,故事開始于美國南部一個大法官家中。我們的主人公是一條有著圣伯納德犬和蘇格蘭牧羊犬混血血種的狗,巴克,一條養尊處優的貴族狗。
他先是被園丁助手販賣出去,又在一個地方被一個穿紅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與犬牙的法則”,這里,也是他野性被喚醒的第一步。
如果說,這個男人的棍棒是打開他塵封野性的鑰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慘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習性和遭遇則是真正交給他生存法則的教條。卷毛的死,讓他明白了極地的生存法則:只能站著,絕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
派克的偷盜,讓他明白了,在這個地方,只有生存是最重要的,這里不是南方,道德沒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順利的偷竊,也標示著他已經適應了這里的生活。
還有一條斯匹次的狗對巴克的轉變有著重要意義。他不斷的試圖挑釁,巴克開始一直忍讓著,避免引發正面沖突。正是他讓巴克不斷的學習,并且真正變得狡猾:他能挑起內哄,豐富自己的黨羽。最后巴克戰勝了他,是他讓巴克嘗試到了殺戮的快感,血腥的滿足。他讓巴克,真正意義上回歸了野性。
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復蘇。他感受到了來自森林深處的召喚。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卻又因為桑頓一次又一次的回來。在這段過程中,他認識了一條狼。這條狼開始以為巴克是想吃掉它,當幾個回合下來,發現巴克的善意,很快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們碰碰對對方的鼻子,似乎都能夠知道彼此的心意。小狼會意帶著巴克狂奔,奔向他們的原始深林,奔向他們的家。兩天后,巴克因為記掛主人???,決意返回。小狼不停地哀嚎,聲音越來越遠。
當巴克返回營地發現主人及他們的朋友全部遭到殺害,他非常憤怒,用閃電的速度殺害了侵略者。許多年后,沒有一個人有膽量再次踏入那片叢林,他們稱巴克為“魔狗”
復仇的巴克在人間沒有一絲的牽掛,終于可以去尋找那原始的聲音。他跑到跟小狼分別的地方,一連呆了幾天都沒發現小狼的影子。他覺得自己在森林里非常的舒服和自在。每天呼吸著森林的空氣,看著小動物們的嬉鬧,感受到夜間森林里的詭秘,惡了就捕殺動物自己吃,困了就爬在地上舒服的睡覺。
無聊的時候他會去挑逗比自己高大的群居動物,如果對方自以為是,他會用自己的耐力和對方打持久戰,然后趁對方極度虛弱時取得對方的首級。
因為巴克的勇猛,因為他的機智,因為他的高大,在與一群狼的搏斗中,他取得了順利。與此同時,他發現了群狼里居然有他一直尋找的小狼。他們惺惺相惜,他們擁戴他,巴克成了他們的首領。
每年桑頓去世的時候,巴克都會到那個地方靜思,然后哀嚎,最后離開。
看這本書的時候,我感觸很大。與其說這是野性的呼喚,倒不如說是靈魂深處的呼喚。
巴克之前養尊處優的生活,但是并沒有磨滅他的原始野性。就如我們參加寫作訓練營的小伙伴,大家現在都有各自的工作,生活不說是錦衣玉食,至少可以維持家庭的生計。雖然許久沒有抬筆寫作,但是寫作的念頭總會時隱時現。終于,我們決定拋開所有的雜念,追隨我們靈魂深處的聲音,放棄自己的娛樂時間,步入寫作的殿堂。
巴克被販賣后,經歷了棍棒和犬牙,他不斷總結如何才能在這個新環境里生存,并且找到自己喜歡的位置。我現在提筆寫作也一樣,平常的記錄并不能夠打動人心,文章沒有能與讀者產生共鳴的靈魂。我們需要不斷的充電學習,不斷的練習,才能讓一篇文章有血有肉,才能達到我們自己的目標和愿望。
桑頓還在的時候,盡管巴克非常向往野性的生活,但是從來都是走幾天又回來。桑頓不僅是他的主人,還是他的救命恩人。我們遲遲沒有提筆寫作,一方面是因為自己的懶惰,另一方面確實是分身乏術。我們有家庭,有工作,他們耗費了我們大部分甚至所有的時間。既然參加了寫作訓練營,我們就得見縫插針,多看書,多記錄。也許有一天,通過我們自己的不斷精進,我們可以以寫為生。就像巴克一樣,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活在自己的領域,這可以稱之為人生的完滿。
寫作是我最原始的初心,也是我靈魂的最佳歸處。愿我們都能像巴克一樣,不管之前經歷了什么,都能發現自己靈魂深處的呼喚,過上自己想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