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夜班,看《親密關系》中關于權利斗爭的內容,了解了“對伴侶發怒的原因”和權利斗爭的表達方式。
【為什么對伴侶發怒的原因】
1、怒氣能夠麻痹我們心中的痛,壓過所有的情緒,甚至能夠麻痹身體的感覺,也是“痛苦”的止痛劑。
2、能讓對方有罪惡感,用憤怒來保護自己,進而有效地控制對方的行為。
【權利斗爭的表達方式】
1、攻擊:是一種公開、明顯表達憤怒的方式,包含批評、指責、怪罪、威脅、肢體攻擊、下最后通牒、言語中傷等形式,無論是哪一種形式,都能明顯看出對方在生氣,要你為伴侶的痛苦負責。
2、情緒抽離:是較沉默的表達憤怒的方式,一言不發地讓自己遠離造成痛苦的人,用沒有表情的臉,來暗示對方-伴侶對我一點重要性都沒有,所以再也不能對我造成傷害。
3、被動攻擊:第一種方式(假裝不太在意對方的行為,但言語間卻充斥著隱隱約約的批判、諷刺、批判、嘲弄、抱怨);第二種(裝作極度受傷,幾乎要哭出來,并不直接指控對方故意傷害你)。
在親密關系中“憤怒”為什么會被“廣泛應用”,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當舊痛以爭執的形式浮現時,憤怒提供給我們一個美妙的機會去感覺自己是“對的”。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