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是世界上最普遍的情緒之一,而人們往往以十分認真的態度對待它,以致很少人能了解,任意發怒或刻意壓抑怒氣都是可笑又無用的行為。
我們對伴侶發怒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怒氣能夠麻痹我們心中的痛,壓過所有的情緒,甚至能夠麻痹身體的感覺。舉個例子,不知道有沒有男生打過架的,打架的時候,被人用木板打中頭,但他當時處于狂怒狀態,只顧著打人,一點感覺都沒有,大家可以自行腦補一下。
第二:能讓對方有罪惡感,這樣一來,就能有效地控制對方的行為。同樣可以舉個例子,在家里,爸爸媽媽總是因為一些小事吵架,例如,媽媽說爸爸不愛干凈,家里弄得很臟亂,企圖讓爸爸有罪惡感,這樣就可以讓爸爸變得整潔一點。這又是為什么呢?因為家里不再臟亂,媽媽會覺得不受重視的那種痛就不會被觸動,而她希望被重視的需求也就可以得到滿足了。潛意識里,媽媽會認為如果爸爸可以為了她而把家里弄得干干凈凈,就表示她對他很重要。同樣,爸爸這時會指出媽媽平時其他不好的地方,接著就開始大吵起來。兩個人都借由發怒來止痛,以免對方再觸及他們脆弱的一面。與此同時,他們渴望被重視的需求也能得到滿足。
從表面上看爭執的雙方站在對立面,但其實所有的爭執都源于雙方共同的痛,只是大家都察覺不到。所以才用憤怒來保護自己,因為這樣比面對痛苦要容易得多。
在權利斗爭中,憤怒有三種表達方式:攻擊,情緒抽離,被動攻擊。
攻擊是公開、明顯表示憤怒的方式,通常包含批評、指責、怪罪、威脅、肢體攻擊、下最后通牒或言語中傷幾種形式。不論何種形式,都能明顯看出對方在生氣,而且要你為他們的痛苦負責。后來我才明白,吵架時我們說的話和事情沒有太大的關聯,我們只是用言語來傷人,同時替自己的行為找個符合邏輯的借口而已。所有攻擊都是出于自衛。
情緒抽離則是較沉默的表達憤怒的方式。沉默和大呼小叫其實可以同樣暴力。也就是大家所說的冷暴力,冷暴力往往給對方一個信號就是“我現在很煩,滾開。”而冷暴力的一方就是想通過這些一個一言不發的處理方式來表達“是你傷害了我,我現在只想一個人去角落獨自添傷口。”
被動攻擊,你假裝不太介意對方的行為,但你的言語間卻充斥著隱隱約約的批評、諷刺、批判、嘲弄或抱怨。怎么理解被動攻擊,很簡單,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一個女生她生日到了,但是男朋友忙忘了,事后男朋友要補償,女生說“我沒生氣,沒事不用了,你忙工作會議嘛,我了解的,只不過是我的生日,沒什么了不起的”表面上看好像沒什么問題,但是女生為了保護自己免于痛苦,選擇暗中攻擊對方,這樣一來,她的痛苦就變成了他的責任,她自己就不必去面對。但其實這仍然是一種企圖逃離痛苦,讓對方覺得有罪惡感并進而操控其行為的方式。憤怒背后的主要意圖也就是:讓別人有罪惡感,讓他們為你內心的痛苦負責。于是,讓你快樂就成了他們的責任。
而如果我們選擇攻擊伴侶或抽離自己的情緒,那么我們也許不必去感受痛苦,但同時我們也失去了療傷的機會,自然也就無法改正這些痛苦所造成的自我局限的信念。
最后,憤怒被廣泛運用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當舊痛以爭執的形式浮現時,憤怒提供給我們一個美妙的機會去感受自己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