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為什么記述卜筮事?有兩個卦的,有一個卦的,為何?從中能弄懂算解卦嗎?
一、《左傳》卜筮事的抄書
魏晉人杜預(yù)的《春秋左氏經(jīng)傳集解》,有后序,言:“集解”完稿后,見到“汲冢書”,有七十五卷。雖有可供參考的內(nèi)容,但不再改注解了。寫后序,略作交代。
其中,有一交代:“又別有一卷,純集疏《左氏傳》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義,皆與左傳同,名曰《師春》。”
可見,有人將《左傳》中的卜筮事,摘抄下來而成一本書。為何不叫《師左》?按杜預(yù)在“前序”所講,流傳下來的《春秋》,其后附《左傳》。也就是說,《師春》帶有了,
孔子信卜筮嗎?既信,又不信。《春秋左傳》的結(jié)尾部分,講到一件事:
魯哀公十八年,“巴人伐楚,圍鄾。初右司馬子國之卜也,觀瞻曰如志,故命之。及巴師至,將卜帥。王曰:‘寧如志,何卜焉?’使帥師而行。請承,王対曰:‘寢尹、工尹,勤先君者也。’三月,楚公孫寧、吳由于、薳固敗巴師于鄾,故封子國于析。
君子曰:惠王知志。《夏書》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龜’。其是之謂乎!《志》曰:‘圣人不煩卜筮’,惠王其有焉!”
上文,大致意思:當(dāng)初,楚惠王看好子國,也就是公孫寧,決定任用他為右司馬。子國不自信,勸諫惠王,任官龜卜。結(jié)果,龜兆與命辭一致。這次,巴人攻打過來,惠王決定子國掛帥迎敵。子國又提出龜卜。惠王說,卜也是一樣結(jié)果,不用卜了。于是,子國率隊出征,一舉擊敗巴人。
左丘明給出評語:楚惠王的行為,就是《夏書》所說的,即:只要自己有把握,占不占,不重要了。并且,楚惠王領(lǐng)悟到《志》所說的,即:遵守道德而行事,就沒必要去卜筮了。
二、卜筮乃官方行為
在《周禮?春官》中,專職龜卜的官,設(shè)有卜師、龜人、菙氏、占人。其分工:卜師負責(zé)確定龜腹殼上裂紋的類別;龜人負責(zé)選龜;菙人負責(zé)龜腹殼的燋契;占人負責(zé)判斷所問事項行與不行。
專職蓍筮的官,只設(shè)筮人,可謂一肩挑,既算卦,又解卦。
卜筮,有相同的三個環(huán)節(jié),即:命辭,占辭,驗辭。這在《左傳》卜筮事中已體現(xiàn)出來。但讀《左傳》之人,一般都不清楚哪是驗辭。
凡見卜筮的文字段,為命辭、占辭,其后記述與之相關(guān)的大段文字,甚至跨紀年,乃驗辭。左丘明用意,是以表明此事天注定。
龜卜因流傳下來的史料有限,已無法搞清其事。而蓍筮,解讀孔子《說卦》及《左傳》筮例,是能清晰呈現(xiàn)出當(dāng)時人算解卦。
但要清楚,今流行本《說卦》,只是孔子《說卦》下篇。而今流行本《系辭》上下篇,絕大部分內(nèi)容,為孔子《說卦》上中篇。
另外,在《左傳》筮例中,“遇”某卦“之”某卦,不是規(guī)范說法。來看《國語》相關(guān)表述:“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
公子,重耳也。他給出的命辭,是登晉國王位。算卦結(jié)果,貞卦為屯、悔卦為豫。也就是說,算卦乃先“貞”后“悔”。如果換作《左傳》的說法,就成“遇屯之豫”。
三、田氏起家于齊
《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載,陳國公子完,也叫敬仲,避難逃到齊國,改田氏。懿氏看好他,欲嫁女,而卜之。原文如下: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后,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與京。”
“占之曰”,即占辭。說敬仲在齊國結(jié)婚生子,到五代、八代,家族將了不得。
敬仲小時候,在陳國,其父為他蓍筮,與懿氏龜卜相合拍。原文如下:
“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以上文字,說算卦。略去了過程,只給出結(jié)果,即:貞卦為觀,悔卦為否。兩卦第四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觀卦六四爻之繇——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接上段原文:“‘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
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fēng)也;乾,天也。風(fēng)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后乎;風(fēng)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異國乎。
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以上文字,說解卦。也就是依照“繇曰”,結(jié)合觀(?)與否(?)的內(nèi)外八卦是否有變化,給出占辭。
觀、否的內(nèi)八卦都是坤(?),沒變。觀的外八卦是巽 (?),否的外八卦是乾 (?),有變。就此,給出說辭。如:巽乃風(fēng),乾乃天,坤乃土,所以“風(fēng)為天,于土上”。然后,綜合“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去想象,去發(fā)揮,僅此而已。
此卜筮,驗辭跨紀年,故綴上提示語。即:“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于齊。其后亡成,成子得政。”
在《左傳》中,不好查找驗辭,可借助《史記?田敬仲完世家》。此世家,抄自于《左傳》。
司馬遷認為,自敬仲算起,桓子為五代,未能“五世其昌”。厘子乞,為六代,有了大夫身份,才算“始大于齊”。《史記》寫有:“晏子數(shù)諫景公,景公弗聽。己而使于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其卒歸于田氏矣。’”
田成子,為七代,離“八世之后,莫之與京”,差了一代。而且,司馬遷認為,十代田和,才算“得政”。《史記》寫有:“田和立為齊侯,列于周室,紀元年”。
今天看來,卜筮的結(jié)果,與未來發(fā)展的結(jié)果,相符乃偶然,不相符則必然。
四、魏氏始祖畢萬
《左傳?閔公元年》載,晉獻公滅耿、滅霍、滅魏。耿地賜予趙夙,魏地賜予畢萬。當(dāng)初畢萬算過卦,在晉國能做官。原文如下:
“初,畢萬筮仕于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
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孫,必復(fù)其始。’”
貞卦為屯,悔卦為比。兩卦初爻一陽(?)一陰(?),故取《周易》屯卦初九爻之繇——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上段原文,未見“繇曰”,只是隱含罷了。先貞后悔,目的之一,就是取《周易》的卦爻之繇。
周公《系》言:“云雷,屯,君子以經(jīng)綸。”故知,屯(?)外八卦為云(?)、內(nèi)八卦為雷(?)。
又言:“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健萬國、親諸侯。”故知,比(?)外八卦為水(?)、內(nèi)八卦為地(?)。
有云,有雷,有水,有地,故占之曰:“其必蕃昌”。
孔子《說卦》下篇,言:“震為雷、為長子”;“其于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又言:“坤為地、為母”。歸到一起,一分析,故占之曰:“公侯之卦也”。
這里,借助《史記?魏世家》,看驗辭。此世家,引用了該筮,其言:“初畢萬卜事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
畢萬生武子,武子生悼子,悼子生絳,絳生嬴,嬴生獻子,獻子生侈。
侈的孫子,也就是魏桓子,與韓康子、趙襄子攜手滅知伯,致使晉國名存實亡。
桓子的孫子,也就是魏文侯,名都,在位第二十二年,與趙、韓一道,由周王室列為諸侯。
由此來說,自畢萬到魏都,十一代人,為“畢萬筮仕于晉”,畫上句號。
五、季友功過是非
據(jù)《左傳》,魯莊公有妾,叫成風(fēng)。她聞小叔子季友出生時,卜筮皆吉,于是將所生兒子申,托付季友教養(yǎng)。魯閔公二年,記述了季友卜筮。原文如下:
“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間于兩社,為公室輔。季氏亡,則魯不昌。’
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fù)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龜卜的占辭,不清楚由來。來看驗辭:
魯桓公有四子,按排行,同、慶父、叔牙、季友。桓公死,同立,也就是魯莊公。魯莊公晚年,重病將死,問季友立誰?
夫人哀姜無子,與哀姜妹妹生子開,與孟女生子斑。季友回答,立子斑。魯莊公相機說,叔牙欲立慶父。于是季友以魯莊公之命,逼叔牙飲鴆而死。
魯莊公死,季友立斑為君。僅二個月,慶父唆使人殺了斑,季友帶著成風(fēng)的兒子申,逃出國。
慶父早與哀姜通奸,故立開,也就是魯閔公。第二年,又唆使人殺了開,欲自立。終激怒國人,慶父無奈逃往莒國。
這樣,季友帶申回國,立之,也就是魯僖公。并賂莒,要回慶父。途中,慶父自縊了。一切安定,季友為相,受封鄪邑。
顯然,季友立斑、立申,不就是:“在公之右,間于兩社,為公室輔”。
蓍筮,又何言“同復(fù)于父,敬如君所”?魯莊公名同,是長子。筮人能預(yù)判到,同能繼位。筮人也能預(yù)判到,季友最小,爭位無望,而會視同子為己子,維護嗣君。實際上,是一句活話,怎么解釋都行。
雖是活話,但得從于“繇曰”。貞卦為大有(?),悔卦為乾(?),兩卦第五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大有卦六五爻之繇——厥孚,交如威如,吉。
繇曰,可詮釋為:講誠信,有禮節(jié),有威嚴。故而,筮人憑預(yù)判而發(fā)揮為:“同復(fù)于父,敬如君所”。
六、晉獻公為姬折腰
《左傳?僖公四年》載,晉獻公打敗驪戎,得到驪姬姊妹,甚為寵愛。到后來,即使違背卜占,也讓驪姬續(xù)任夫人。其卜筮,原文如下:
“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
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且其繇曰:“專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聽,立之。”
卜筮并存,當(dāng)權(quán)者樂意,因有選擇而能遂己心愿。晉獻公著迷心愛的人,不管不顧,終釀成“驪姬之亂”。
龜卜亦有“繇曰”,這說明有像《周易》的文本,只是沒流傳下來。
“專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其意:過于信賴手下之人,一旦手下變心,就會偷走主人的領(lǐng)頭羊;用一根薰草的香味,去除一根蕕草的臭味,十年也去除不盡。
在《左傳》中,緊接上述原文,給出了相應(yīng)后果,也就是驗辭。
驪姬成為夫人,生子奚齊,于是預(yù)謀立子。一天,對先夫人齊姜所生長子,也就是申生,說道:獻公夢到你母親,讓你馬上去曲沃祭典。申生立即照辦,而帶回祭品。六天后,獻公打獵回來,驪姬拿出已下毒的祭品。酒灑地,土變質(zhì)。肉喂狗即死,又令下人食肉而斃命。驪姬哭泣道:這是申生要害父親呀!
申生跑到新城,處理好后世,而自縊。于是,驪姬說重耳、夷吾縱兄害父。沒辦法,重耳、夷吾先后逃出國。
重耳,也就是晉文公,逃亡在外19年。回國為公,才算結(jié)束“驪姬之亂”。
七、秦穆公不再忍夷吾
《左傳?僖公十五年》載,秦穆公作為姐夫,三次出手相助夷吾。即:逃亡施以錢財,護送回國為公,晉有饑荒而送糧。然而,秦鬧饑荒求糧,晉惠公夷吾卻一口拒絕。于是,秦穆公發(fā)起韓原之戰(zhàn)。原文如下:
“晉饑秦輸之粟,秦饑晉閉之糴,故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
蠱之貞風(fēng)也,其悔山也,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三敗及韓。”
凡筮之,有繇,必有悔卦。周公《系》言:“山下有風(fēng),蠱,君子以振民育德。”故知,蠱外八卦為山(?)、內(nèi)八卦為風(fēng)(?)。
原文中,“蠱之貞,風(fēng)也”,是說內(nèi)八卦不變;“其悔山也,歲云秋矣”,是說外八卦的山,換作秋。
孔子《說卦》下篇,言:“兌,正秋也”。可見,秋為兌(?)。與內(nèi)八卦的風(fēng),合到一起,就是大過(?),即悔卦。
蠱(?)與大過(?),沒有唯一的一陰一陽,故取卦之繇。在《周易》文本,蠱的卦之繇,為:“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原文中,“千乘三去,三去之余,獲其雄狐”,從于“繇曰”。那么,如何理解呢?
千乘,為大國,指秦晉。雄狐,指曾逃亡的夷吾。夷吾的生母,叫小戎子,乃翟國的狐氏。整句話意思,也就是:揮師過河,激戰(zhàn)三日,再有三日,必擒其君夷吾。
原文中,“三敗及韓”,為驗辭的提示語。其意:夷吾被擒于韓原,三個因素所致。
在《左傳》中,有交代:其一,夷吾該用慶鄭隨駕,但慶鄭出言不遜而棄用;其二,夷吾該用自家馬駕轅,卻不聽?wèi)c鄭相勸,選用鄭國贈送的馬;其三,交戰(zhàn)中,夷吾的車馬陷入泥潭,喊慶鄭相救,但慶鄭不滿其君而不救。所以,“秦獲晉侯以歸”。
八、可圈可點的伯姬
《左傳?僖公十五年》載,秦穆公的夫人,也就是伯姬,與夷吾同父異母。當(dāng)?shù)弥奈岜磺埽瑤蟽号宰苑傧啾疲蠓帕说艿堋.?dāng)初嫁給秦穆公,筮之不吉。原文如下:
“初,晉獻公筮嫁伯姬于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zé)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
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
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虛。’”
貞卦為歸妹(?),悔卦為睽(?)。兩卦上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歸妹卦上六爻之繇——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顯然,史蘇說的是“繇曰”,他強調(diào)秦乃西陲而貧,會撈取晉的實惠。
孔子《說卦》下篇,言:“震,為雷”,“離,為火”。可見,史蘇針對歸妺、睽的外八卦,由震(?)變?yōu)殡x(?),指出:秦晉不會因嫁女而消除戰(zhàn)爭,一旦起戰(zhàn)爭,不僅對晉不利,還會傷晉根基。
史蘇為加重危害,又反向取睽卦上九爻之繇——睽孤,見豕負涂,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后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顯然,原文中,“歸妹睽孤,寇張之弧”,從于“繇曰”。此話何意?看《左傳?僖公十年》中的驗辭可知。即:
晉惠公元年,狐突去曲沃,途見死去的申生,還駕著車。申生讓他上車,告之:夷吾無禮,先帝同意將晉委托于秦,由秦祭典我。狐突表示,這行不通。于是申生說:我再請求先帝,你七天后到新城西邊,有一個巫人,會轉(zhuǎn)達我的意思。之后,狐突守約見到巫人,得悉:夷吾將受罰于韓原。
原文中,“侄其從姑……”,其驗辭在《左傳》之“僖公二十二年”至“僖公二十四年,大致意思:
伯姬與申生同父同母,為姐。她也是重耳、夷吾的姐,還是驪姬姊妹所生奚齊、卓子的姐。不忍心看到弟弟一個個死掉,而用心于秦晉之好。
夷吾被放回國的第二年,長子圉作人質(zhì),來到秦國。伯姬盡姑姑之責(zé),為圉操辦了家室。圉在秦六年,當(dāng)聽父親病重,只身逃回國,如愿繼位。
但不久,重耳回國,秦穆公護送。圉的心腹呂省和郤芮倒戈,而逃到高梁。轉(zhuǎn)過年,重耳派人殺之。
該筮,還插有一件事。夷吾被捉,埋怨父親不聽史蘇占辭,他才被囚于秦。陪侍的韓簡,曰:“龜,象也。筮,數(shù)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數(shù)。先君之?dāng)〉拢丝蓴?shù)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由此可見,左丘明借韓簡之口,講一個道理,即:人作孽,天在看,怪罪不到蓍筮。
九、晉文公勤王圖霸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晉文公元年,周襄王被弟趕出王城,委身于鄭國的汜地,而召諸侯勤王。轉(zhuǎn)過年,晉文公借地理位置優(yōu)勢,勸退秦穆公救駕,自己去勤王。相關(guān)卜筮,原文如下:
“秦伯師于河上,將納王。狐偃言于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yè),而信宣于諸侯,今為可矣。’
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黃帝戰(zhàn)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
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戰(zhàn)克而王饗,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dāng)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復(fù),亦其所也。’晉侯辭秦師而下。”
原文中,“遇黃帝戰(zhàn)于阪泉之兆”與“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句式對仗。由于“公用享于天子”,為《周易》之辭。那么,“黃帝戰(zhàn)于阪泉”,必出自類同于《周易》的文本。也就是說,龜卜的文本,繇辭與兆紋,也是一一對應(yīng)的。
蓍筮,取卦爻之繇,對照貞悔兩卦,若有唯一的一對陰陽爻,就取貞卦的爻之繇。否則,取貞卦的卦之繇。該筮,兩卦第三爻一陽(?)一陰(?),故取大有卦九三爻之繇——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
綜合卜筮之繇,占辭大意:這是一次具有決定意義的出兵。解救周襄王,絕對必勝,并會受到重賞,得以周王名義施號諸侯。
筮占,還要基于周公《系》、輔以孔子《說卦》下篇,講卦的形狀及其意涵。對于周公《系》,今稱“大象”,這是不解“系”的本義。
?,卦象也,下系竹木條,寫有:“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卦象也,下系竹木條,寫有:“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三組文字,前說卦形(內(nèi)外八卦)及其意涵;中為卦名;后概括《周易》的卦爻之繇。
這樣,便于筮人解卦。大有,外八卦為火(?)、內(nèi)八卦為天(?);睽,外八卦為火(?)、內(nèi)八卦為澤(?)。
貞悔兩卦,外八卦不變,內(nèi)八卦有變。故言“天為澤,以當(dāng)日”。引出為:周襄王會屈尊,而感激晉文公。
緊接原文,給出驗辭,大體說:晉文公快速進兵,右路圍攻反賊,左路去接周襄王,一個月時間搞定。為此,“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與之陽樊、溫、原、攢茅之田,晉于是始啟南陽”。
自此,僅三年多,以周王名義施號令,經(jīng)城濮之戰(zhàn),大敗楚國而稱霸。
十、魯文公想齊懿公死
《左傳?文公十八年》載,齊懿公要攻打魯國,定好日期,卻病了。經(jīng)診斷,說活不到秋天。魯文公得到信,想齊懿公快點死,于是親自命辭,卜之。原文如下:
“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y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卜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令龜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該卜,命辭:“尚無及期”。是說開戰(zhàn)日期到來前,齊懿公能不能死。
“惠伯令龜”,是說由惠伯主持,龜人選龜,菙氏燋契好。卜楚丘,為占人,看兆而給出占辭。即:齊懿公死在開戰(zhàn)日期之前,但不是病死。并且,龜腹殼有責(zé)難裂紋,預(yù)示魯文公先死了。
原文中,“二月,丁丑公薨”,是魯文公先死的驗辭。齊懿公意外死亡的驗辭,也有交代,即:
齊懿公還是公子時,與邴歜的父親爭田,吃虧了。繼位后,邴歜的父親已去世了,也不放過。挖出尸體,施以砍腳刑,還讓邴歜給自己做仆人。又一件事,齊懿公占有閻職的妻子,卻讓閻職為自己駕車。四年后,也就是定下攻打魯國這一年,帶著兩人游于申池。一天,邴歜、閻職二人在池中洗澡,邴歜抽打閻職一下,閻職很惱火。邴歜道:人家奪妻不惱火,抽打一下,倒受不了!閻職回嗆道:你行!父親被尸刑,卻不知道上火。于是乎,兩人越想越憋氣,“乃謀弒懿公,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
十一、伯廖斷曼滿貪而死
《左傳?宣公六年》載,“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間一歲,鄭人殺之。”
周朝官制,卿是要由王室批準(zhǔn)的。由此來說,伯廖是周王之子,故鄭國公子曼滿求之辦卿事。
非筮之,所以“豐(?)之離(?)”,其前不用“遇”字。
當(dāng)然,取繇做法同于筮之。兩卦上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豐卦上六之繇——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兇 。
原文中,“豐(?)之離(?)”,代指豐卦上六爻之繇。也就是說,伯廖依照此繇,評議曼滿。即:曼滿太貪,如繇說的那樣,房子搞很大,家財弄很多,就憑此,過不了三年,此人將嗚呼哀哉!
原文中,“間一歲,鄭人殺之”,此話不是驗辭。就此事,左丘明表達出一個觀點,這就是:只要吃透《周易》文本,對不確定的人與事,可做出正確判斷,而預(yù)知結(jié)果。
十二、晉軍救鄭敗于邲
《左傳?宣公十二年》載,楚國兵伐鄭國,圍城有17天。于是,鄭伯令人卜之。原文如下:
“鄭人卜行成,不吉;卜臨于大宮且巷出車,吉。”
顯然,做了兩次龜卜。一次命辭:前去講和成與不成?占辭:不成;二次命辭:甘愿投降行不行?占辭:行。
楚莊王退兵,鄭伯又不降了。楚師返,直接攻入城。于是乎,鄭伯肉袒牽羊,投降了。
卜,已明之,豈能反悔?這期間,救鄭的晉軍到了黃河邊,聽鄭伯投降,統(tǒng)帥桓子想折返。然而,副手彘子不同意,竟帶領(lǐng)中軍的本部人馬,過了黃河。對此,下軍大夫知莊子,依卦斷言,由于彘子妄動,將使全軍遭遇慘敗。原文如下:
“此師殆哉!《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兇’。
執(zhí)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兇也。不行謂之臨,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此之謂矣。果遇必敗,彘子尸之,雖免而歸,必有大咎。”
非筮之,但比照筮之。兩卦初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師卦初六爻之繇——師出以律,否臧,兇。
孔子《說卦》下篇,言:坤(?)為眾,兌(?)為澤,坎(?)為水。水,可理解為川。
綜合繇義、卦形及其意涵,知莊子來一番說辭。實際上,左丘明照此說辭,展開敘述邲之戰(zhàn)。
桓子顧慮,彘子帶本部人馬過河,一旦遭圍殲,自己也難逃罪責(zé)。于是,他不得已令全軍渡河。
楚莊王亦不想開戰(zhàn)。于是,兩軍對峙,都想逼退對方。楚使者兩次入晉營,打嘴仗。接著,楚派三人駕一輛戰(zhàn)車,單挑晉營。一人奪旗,一人搶馬,一人俘人,完勝而回。故而,晉魏錡、趙旃先后請求單挑楚營,以做回應(yīng)。桓子不允許,改作使者,前去交涉。
在晉國,此二人一直不得志,想借機挑起戰(zhàn)端,發(fā)泄不滿。魏錡先去的晉營,挑事回返,楚派人追擊。趙旃后到楚營,天已黑,又挑事回返。楚莊王親率人馬追擊,正遇前來接應(yīng)二人的晉軍。
楚人以為晉軍發(fā)起進攻,擔(dān)心楚莊王有危險,立即全部人馬壓上,直沖晉營。結(jié)果,打個晉軍措手不及。
桓子慌亂中,下令渡河回撤。中軍、下軍人馬爭船,狼狽不堪。上軍隨武子,預(yù)料到魏錡、趙旃會挑事,提早作了埋伏,故抵擋住攻擊,得以全身而退。
楚師直至攻打到邲,停止追擊,清剿殘余,直至半夜。
十三、晉軍伐鄭勝于鄢陵
《左傳?成公十六年》載,鄭國投靠楚國,晉師伐之,楚師救之,而對峙于鄢陵。早前投奔晉國的楚臣苗賁皇,陪晉厲公觀敵陣,言楚國君臣都來了。對此,眾將對取勝有所擔(dān)憂,晉厲公令筮。原文如下:
“苗賁皇言于晉侯,曰:‘楚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請分良以擊其左右,而三軍萃于王卒,必大敗之。’
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復(fù)(?),曰“南國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國蹙王傷,不敗何待?’公從之。”
貞卦為復(fù),悔卦是什么?必隱含在“南國蹙,射其元,王中厥目”。
讀懂《左傳》筮例,要借助孔子《說卦》,解卦少不了“下篇”。看該筮:
孔子《說卦》下篇,言:“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又言:“離為目”。
原文中,講“南國蹙“、”王中厥目”。相對照,悔卦必含有離(?)。那么,離是外八卦還是內(nèi)八卦?
孔子《說卦》下篇,還言: “離,為火,為日,為電”。
貞卦為復(fù),其外八卦為地(?)、內(nèi)八卦為雷(?)。雷電相伴,而原文中有“射其元”,故斷定離是內(nèi)八卦。
這樣,外八卦不變,內(nèi)八卦變動,即用離替換復(fù)卦的雷,得到明夷(?)。
復(fù)(?)與明夷(?),第三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復(fù)卦六三爻之繇——頻復(fù)厲,無咎。
此“繇曰”,與苗賁皇所說意思貼切,即:先分兩路精兵擊楚軍左右,再集中三路兵馬圍殲楚共王親兵,必?zé)o差錯。
鄢陵戰(zhàn)役的結(jié)果,也就是驗辭,是:楚共王被射中眼睛,公子伐被俘虜。當(dāng)晚,楚共王召統(tǒng)帥中軍的子反,前來商議反攻,子反卻酩酊大醉。楚共王嘆曰:“天敗楚也夫!余不可以待。”于是,連夜敗逃回國。
十四、為情所困的穆姜
據(jù)《左傳》,穆姜是魯宣公的夫人,魯成公的母親。她通奸宣伯而逼魯成公重用之。先是魯成公助晉赴鄢陵之戰(zhàn),將動身,穆姜讓罷免季文子、孟獻子。魯成公以戰(zhàn)后再說,也就唐塞過去了。之后,魯成公助尹武公伐鄭,穆姜又相逼。這期間,宣伯賄賂晉臣,而使晉侯抓了季文子。魯成公急了,派人要回季文子,于是宣伯逃到齊國。沒過多久,穆姜得知,宣伯與齊靈公的母親好上了,故甘愿被軟禁至死。魯襄公九年,穆姜去世,追述當(dāng)年蓍筮,原文如下:
“穆姜薨于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隨其出也。君必速也。’
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干也。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誣也。
是以雖隨無咎,今我婦人而與于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
有四德者,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占辭,是讓快逃。穆姜不聽,自己解卦。她不講內(nèi)外八卦之形,及其意涵。只就《周易》文本所言,說自己所做之事。如此解卦,孔子很是推崇,故撰《文言》。怎見得?
孔子《文言》開篇,講乾卦,直接挪用穆姜對隨卦“元亨利貞”的說辭,以此定調(diào)全篇,即解卦只講繇義。
“隨,元亨利貞,無咎”,為卦之繇。這是因為,艮(?)與隨(?),沒有唯一的一對爻是一陰一陽。
原文中,用“八?”代指隨(?),何道理?這就涉及到算卦之悔。也就是說,知道悔卦怎么來的,就清楚了。
孔子《說卦》中篇,有言:“陽卦奇,陰卦偶”。這是說,卦有陰陽之分。在《周易》中,排序為奇數(shù)的,為陽卦;排序為偶數(shù)的,為陰卦。如艮,排序52,乃陰卦。
卦分陰陽,有何用?實際上,《周易》文本包括一張卦圖,即“六十四卦圓方圖”。若加上坐標(biāo),以貞卦為圓點,那悔卦就是象限點。貞卦為陰卦,即(0,0);貞卦為陽卦,即(1,1)。
顯然,艮(0,0),則隨(5,-3)。不考慮正負數(shù),5加3為8,故八?。
當(dāng)然,事先不知道到隨(?)。也就是說,5與3,怎么算出來的?
這就涉及到“策”。孔子《說卦》上篇,有言:“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
乾卦有六陽爻,求一陽爻,得36策。坤卦有六陰爻,求一陰爻,得24策。基于此,可求得其他卦之策。如艮,二陽爻四陰爻,求得168策。與艮同策的,還有14個卦。
孔子《說卦》上篇,又言:“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怎么理解?
看上圖,與艮同策的,橫坐標(biāo)有蹇(?)、小過(?),縱坐標(biāo)有蒙(?)、頤(?),這叫“引而伸之”。進而,取小過(3)、頤(3),也就是取大數(shù),這叫“觸類而長之”。
假設(shè)艮(?),用數(shù)表示為128362。注意:奇數(shù)為陽爻(?),偶數(shù)為陰爻(?)。
1、2、8,表示外八卦(?)。用最大數(shù)8,與縱列同策卦頤3,相減得5。注意:縱作為橫的尺,即橫坐標(biāo)為5。
3、6、2,表示內(nèi)八卦(?)。用最大數(shù)6,與橫行同策卦小過3,相減得3。注意:橫作為縱的尺,即縱坐標(biāo)-3。
至于128362,怎么來的,這就是算卦之貞的事情了。
十五、崔杼吊喪得新歡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齊國強人崔杼,也稱崔武子,去吊喪,看上人家遺孀,非娶不可,而筮之。原文如下:
“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見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
武子筮之,遇困(?)之大過(?),史皆曰吉,示陳文子。
文子曰:‘夫從風(fēng),風(fēng)隕,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據(jù)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困于石,往不濟也;據(jù)于蒺藜,所恃傷也;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無所歸也。’
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當(dāng)之矣。’遂取之。”
從中,可讀出,筮占之人,不乏有看走眼的。那么,原因何在?
周公《系》言:“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故知,困的外八卦為澤(?)、內(nèi)八卦為水(?)。
又言:”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故知,大過的外八卦為澤(?)、內(nèi)八卦為木(?)。
該筮,外八卦不變,內(nèi)八卦水變木,也就是水生木,故“史皆曰吉”。
孔子《說卦》上篇,有言:“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又下篇,言:“巽,為木,為風(fēng)”,“風(fēng)以散之”,“撓萬物者,莫疾乎風(fēng)”。
照此來說,陳文子見之,不是水變木,而是水變風(fēng),故言“妻不可娶也”。
困(?)與大過(?),兩卦第三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困卦六三爻之繇——困于石,據(jù)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
綜合卦形、繇義,陳文子給出三個后果:“往不濟”,“所恃傷”,“無所歸”。
——往不濟。東郭姜嫁過門,齊莊公看上,常找借口入宅而成奸。到后來,肆無忌憚,還拿走崔武子帽子,轉(zhuǎn)送他人。于是乎,崔武子找人,趁齊莊公入宅作樂,捉奸殺之。乘機對親信、重臣大開殺戒,立齊莊公之弟,也就是齊景公。自己為右相,慶封為左相,把持朝政。
——所恃傷。當(dāng)初,東郭姜帶兒子棠無咎入門。棠無咎跟著東郭偃,為崔武子做事。入門后,生一子,起名明,立為嗣子。崔武子前妻兩個兒子,只能接受。兩年后,老大受傷,提出要塊地養(yǎng)老,棠無咎、東郭偃不允許。于是,哥倆找到慶封,得到許諾做后臺,就大動干戈,殺了棠無咎、東郭偃。
——無所歸。崔武子大怒,找手下人殺兩逆子,但沒人幫他。于是,跑去求助慶封。慶封二話沒說,派兵鏟平崔宅,殺了哥倆,東郭姜自縊。隨后,送崔武子回宅,崔武子一看,哪還有家?也就隨東郭姜去了。
十六、鄭子大叔一語成讖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載,宋國向戌發(fā)起停止戰(zhàn)爭的倡議。經(jīng)過一番斡旋,大小諸侯響應(yīng),訂立“弭兵”盟約。第二年八月,依盟約,鄭伯派子大叔出使楚國。然而,楚子昭,也就是楚康王,認為派個使臣來,這是輕蔑楚國。于是在漢水邊,將子大叔擋了回去。子大叔復(fù)命,向子展建議,請鄭伯親自走一趟。原文如下:
“子大叔歸,覆命,告子展,曰:‘楚子將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貪昧于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
《周易》有之,在復(fù)(?)之頤(?),曰:“迷復(fù)兇”,其楚子之謂乎!欲復(fù)其愿,而棄其本,復(fù)歸無所,是謂迷復(fù),能無兇乎?
君其往也,送葬而歸,以快楚心。楚不幾十年,未能恤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非筮之,子大叔只是以繇論事。復(fù)(?)與頤(?),上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復(fù)卦上六爻之繇——迷復(fù)兇,有災(zāi)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兇,至于十年不克征。
子大叔所表達意思,主要是:楚子昭不知以“弭兵”為契機,修正國內(nèi)政德,還想逞大國之威。這不又走回老路,終將自取滅亡。“迷復(fù)兇”,說的就是楚子昭。不必與其計較,鄭伯還是親自去吧,權(quán)當(dāng)給楚子昭送葬,滿足他的虛榮心。
九月,鄭伯由子產(chǎn)陪同,親自去了楚國。還真讓子大叔說中,十二月楚子昭死了。
十七、慶封父子自掘墳?zāi)?/b>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載,齊國慶封父子不知身邊人要害己,還幫之卜占。反過來說,身邊人將卜占作為陰謀的一部分,已是不擇手段。大致過程,如下:
慶封鏟除崔氏家族,獨攬相國權(quán)。他喜歡打獵,又嗜酒,大權(quán)交給兒子慶舍。還有一偏好,攜妻妾搬到親信盧蒲嫳的宅院,玩起換妻。
盧蒲嫳緣故,昔齊莊王寵臣、被崔杼追殺而逃到晉國的盧蒲癸,返回齊國,做了慶舍的臣子。而且,慶舍很是寵信,將女兒嫁給了他。于是,盧蒲癸又將同被追殺而逃到莒國的王何,弄回齊國,也成了慶舍臣子。
二人認為,當(dāng)年崔杼追殺齊莊王親信、重臣,慶封也有份,暗中準(zhǔn)備殺之。一天,二人將龜兆拿給慶舍,曰:“或卜攻仇,敢獻其兆。”
慶舍絕沒想到,仇家就是自己,曰:“克,見血。”既然慶舍說能成,須開殺戒,那就動手吧!
稍早前,子雅、子尾不滿慶氏父子,而挑事端。盧蒲嫳向慶封表示除掉之,慶舍理當(dāng)知曉,故對“獻兆攻仇”沒起疑心。
到了十月,慶封外出打獵,陳無宇隨從。盧蒲癸、王何已聯(lián)手子雅、子尾等人。陳文子也參與其中,他給兒子去信,曰:“無宇之母疾病,請歸。”
對此,慶封卜之,讓陳無宇看龜兆。陳無宇曰“死”,抱著龜腹殼痛哭。于是,慶封允之回返。他過了河,就毀掉船、橋。
眾人商定,在齊景公祭廟,刺殺慶舍。可擔(dān)心,慶舍能不能到場?沒想到,盧蒲癸的妻子,也就是慶舍的女兒,主動請纓,說:必用激將法。
那天,盧蒲癸的妻子告訴父親,不能去,有人刺殺你。慶舍曰:“誰敢者!”
盧蒲癸、王何執(zhí)寢戈,站在慶舍的前后。其他人安頓好慶舍親兵,子尾敲三下廟門,盧蒲癸自后刺,王何在前擊。慶舍左肩被砍掉,攀上椽子,投祭器回擊,而后死。此間,齊景公驚恐,陳文子護送回宮。
慶封歸,戰(zhàn)敗奔魯,再奔吳。吳國君給了慶封一塊地,即朱方。第八個年頭,也就是魯昭公四年,楚國會諸侯伐吳,使屈申圍朱方,結(jié)果殺慶封、滅其族。
顯然,左丘明以此事,表明卜占也不總是令人敬畏的。
十八、醫(yī)和為晉平公診病
《左傳?昭公元年》載,晉平公病了,一直不好,又不知病因。于是,秦國醫(yī)和受邀請前來,卻看死了相國趙孟。大致過程,如下:
醫(yī)和說:公侯的病,不近女色,就會好起來。至于病因,“近女室,疾如蠱”。其意是,淫欲過度會致使神志恍惚,進而造成人體機能受損。他隨帶說:“良巨將死,天命不佑”。
晉平公問:從此不能碰女人了嗎?醫(yī)和答:那倒不是,要有節(jié)制。
醫(yī)和出,趙孟趕忙問:“良巨”指誰?醫(yī)和答:你呀!為相八年,晉國無亂,諸侯無闕,可謂良矣。可是,今見公侯縱欲而病成這個樣子,你作為相國,敢說沒有責(zé)任嗎?趙孟又問:“何謂蠱?”
醫(yī)和做了解釋,原文:“淫溺,惑亂之所生也。于文,皿蟲為蠱,谷之飛亦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fēng)落山,謂之蠱(?)。皆同物也。”
顯然,醫(yī)和不單說人的機體。當(dāng)權(quán)者沉湎于淫樂,這是國家發(fā)生惑亂的根源。蠱字怎么寫?下為器皿,上為害蟲。害蟲怎么來的?由于器皿中的糧食糜爛。
按周公《系》所言,“山下有風(fēng)”,為蠱卦。山,艮(?)也。艮,又指少年。風(fēng),巽(?)也。巽,又指長女。長女魅惑少男,如山谷風(fēng),忽冷忽熱,有害無利。
趙孟被說得心服口服,曰:“良醫(yī)也。”厚其禮而歸之。
也許醫(yī)和的話,對趙孟產(chǎn)生了心理陰影,起了暗示效應(yīng)。又猜測,趙孟患上了心肌病等。當(dāng)年底,他回老家祭祀,猝死。
既不是筮之,也沒照筮之取繇。從醫(yī)和話語間,透出《周易》內(nèi)含“陰陽說”,亦即一般認識論。
十九、叔孫豹被豎牛餓死
據(jù)《左傳》,叔孫豹,也稱穆子,是魯國“三桓”中的叔牙一脈。他出生時,其父為他算過命。筮之,記在魯昭公五年,即豎牛橫尸之年。
原文:“初,穆子之生也,莊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以示卜楚丘,曰:是將行而歸,為子祀。以讒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餒死。”
卜楚丘的占辭,先給出結(jié)論。說叔孫豹先出國后回國,而繼任宗主。但會帶回一個陷害他人的人,叫牛,最終遭此人給餓死。
原文:“明夷,日也,日之?dāng)?shù)十,故有十時,亦當(dāng)十位。自王已下,其二為公,其三為卿;日上其中,食日為二,旦日為三。”
然后,卜楚丘給出論據(jù)。周公《系》言:“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故知,明夷外八卦為地(?)、內(nèi)八卦為明(?)。明,又為離。
孔子《說卦》下篇,有言:“離,為火,為日”。故言:“眀夷,日也。”
孔子《說卦》上篇,有言:“天數(shù)五,地數(shù)五”。故言:“日之?dāng)?shù)十”。
據(jù)此,有“十時”,有“十位”。自叔牙到叔孫豹,在位正好有十君,依次為:莊公、斑、閔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野、昭公。其中,斑、野,立而當(dāng)年身亡,沒有年號,未得授封。
周朝的爵位,王以下是公、卿,叔氏為卿而正當(dāng)。食日,指拂曉;旦日,指白天;“日上其中”,是說內(nèi)八卦之中爻。整句話的意思:叔孫豹為卿,如同內(nèi)八卦一陰爻成為外八卦三陰爻,要經(jīng)過一到二、二到三的天放亮之過程。
原文:“明夷之謙,明而未融,其當(dāng)?shù)┖酰试唬簽樽屿搿!?/p>
卜楚丘結(jié)合謙卦的形,補充論據(jù)。周公《系》言:“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故知,謙外八卦為地(?)、內(nèi)八卦為山(?)。
明夷與謙,外八卦的地,沒有變。內(nèi)八卦由明變?yōu)樯剑缤旆帕痢K哉f,叔孫豹繼承宗主為卿,乃必然。
原文:“日之謙,當(dāng)鳥,故曰:‘明夷于飛’;明之未融,故曰:‘垂其翼’;象日之動,故曰:‘君子于行’;當(dāng)三在旦,故曰:‘三日不食’。
離,火也。艮,山也。離為火,火焚山,山敗。于人為言,敗言為讒,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言必讒也,純離為牛,世亂讒勝,勝將適離,故曰:其名曰牛;謙不足,飛不翔,垂不峻,翼不廣,故曰:其為子后乎。”
卜楚丘又結(jié)合繇,補充論據(jù)。明夷(?)與謙(?),初爻一陽(?)一陰(?),故取《周易》明夷卦初九爻之繇——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日頭爬上山,正如繇所說,鳥飛起。天沒大亮,正如繇所說,鳥低旋。天漸漸大亮,正如繇所說,人要經(jīng)歷一個過程。當(dāng)然,要忍耐,正如繇所說,三天吃不上飯。
從內(nèi)八卦變化看,家族會遭大難,并留下隱患,正如繇所言,往前奔,總有人干擾。這個人是誰?
孔子《說卦》下篇,有言:“坤為牛”,且“為子母牛”。明夷與謙,外八卦都是地,地者坤也。這就是說,內(nèi)八卦由離變艮的過程中,一個叫牛的人,出現(xiàn)了。并且,這個拖累之人,與叔孫豹有父子關(guān)系。
原文:“吾子亞卿也,抑少不終。”
結(jié)尾,卜楚丘用一語概括,說正是您有卿的身份,傳給下一代,使叔孫豹不能壽終。
在《左傳》中,圍繞“牛”,給出驗辭。其實,謀篇布局,左丘明所為,怎能不呼應(yīng)呢?
當(dāng)初,叔孫豹覺察到,長兄宣伯通奸穆姜,謀取權(quán)力,遲早出事。于是,他離家去齊國,中途投宿一婦人家,發(fā)生“一夜情”。到了齊國,娶妻生子,過起正常生活。
一次,叔孫豹做夢,有東西壓胸,喘不上來氣。見一人,相貌像牛,急喊:“牛!助余。”這人應(yīng)聲過來,把東西挪開。
宣伯出事,也逃到齊國。于是,叔孫豹支助衣食住行。當(dāng)叔孫豹被召回國,接手祖業(yè),未告宣伯而返。
一天,一婦人帶一男孩來了。一照面,叔孫豹脫口道:“牛!”男孩答應(yīng)了。原來,途中私生子,欣然接納。長大后,讓其管家,稱豎牛。
留在齊國的夫人,被朋友娶走。叔孫豹很氣惱,要回兩個兒子——孟丙與仲壬。豎牛不高興,心生歹念。
孟丙長大了,叔孫豹想推介給眾人,讓他主持鑄一座鐘,并交代:落成時,擺宴,挨門挨戶去邀請大夫。孟丙操辦就緒,托豎牛請父親定日子。豎牛返身假告一個日子,孟丙當(dāng)真,宴賓客,鳴鐘。叔孫豹聽到,問怎么回事。豎牛說:孟丙招待親生母親派來的人。叔孫豹覺得受到羞辱,就將孟丙殺了。
有一天,仲壬遇見魯侯,被賞賜玉環(huán)。他托豎牛拿給父親過目。豎子返身告之,父親讓你佩戴身上。隨后,對叔孫豹說:仲壬擅自佩戴魯侯賞賜的玉環(huán)。叔孫豹怒,就將仲壬趕回齊國。
叔孫豹病重,不能下床,讓召回仲壬,豎牛答應(yīng)而不辦。杜泄去探望,叔孫豹說自己又饑又渴,拜托殺了豎牛。杜泄出屋責(zé)問,豎牛謊稱:父親不想見人,讓把水、飯菜放在外間屋,沒不給水喝、飯菜吃。魯昭公四年,“十二月,癸丑叔孫不食,乙卯卒。”
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干支紀日,有癸丑、甲寅、乙卯。應(yīng)了“三日不食”。由此可見,解卦兩頭堵罷了。
二十、衛(wèi)康叔托夢立元
《左傳?昭公七年》載,衛(wèi)襄公死,夫人無子,寵妾生二子,老大腿瘸,立誰?筮之,原文如下:
“衛(wèi)襄公夫人姜氏無子。嬖人婤姶生孟縶,孔成子夢康叔謂己:‘立元,余使羈之孫圉與史茍相之。’史朝亦夢康叔謂己:‘余將命而子茍與孔烝鉏之曾孫圉相元。’史朝見成子,告之夢,夢協(xié)。
晉韓宣子為政聘于諸侯之歲,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縶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衛(wèi)國,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縶,尚克嘉之’,遇屯(?)之比(?)。
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長之謂乎?’對曰:‘康叔名之,可謂長矣。孟,非人也,將不列于宗,不可謂長。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
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襲于夢,武王所用也,弗從何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臨祭祀,奉民人,事鬼神,從會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
故孔成子立靈公。十二月,癸亥葬衛(wèi)襄公。”
原文中,“晉韓宣子為政聘于諸侯之歲”,用指魯昭公二年。之所以指出這一年份,是說婤姶生元在康叔托夢之前。也就是說,不是因康叔托夢,而起名為元。康叔,衛(wèi)國始君者也。
孔成子先筮立元,后筮立縶,貞卦均為屯。先筮沒說悔卦是什么,后筮悔卦為比。
屯(?)與比(?),初爻一陽(?)一陰(?),故取《周易》屯卦初九爻之繇——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史朝的占辭,有“元亨”。在屯繇中,“元亨”只出現(xiàn)在卦之繇。故而,雖不知悔卦,但知所取繇——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兩筮的繇,都有“利建侯”。史朝說,建與嗣,不是一回事。先筮有“元亨”,后筮有“居貞”,元立縶居,“各以所利”。
實際上,孔成子、史朝所糾結(jié)的,老大縶腿瘸,為君有損國家形象。又托夢,又筮之,無非找借口而立元。
兩次筮之,貞卦都是屯,但所求得六個累計余數(shù),是不同的,如294643、452681。當(dāng)然,有必要以悔卦來驗證。
屯,在《周易》排序3,故在卦圖的坐標(biāo)原點為(1,1)。其同策卦,橫軸有頤(-2,1)、震(3,1),縱軸有蹇(1,4)、坎(1,3)。選取大數(shù)值,即震3、蹇4。
先筮的貞卦294643,外八卦294,內(nèi)八卦643。故而,9減4得5,6減3得3,悔卦為困(5,3)。
后筮的貞卦452681,外八卦452,內(nèi)八卦681。故而,5減4得1,8減3得5,悔卦為比(1,5)。
屯與困,沒有唯一的一陰一陽,貞卦294643滿足了先筮條件。這里,利用除法求余數(shù),講算卦之貞。
孔子《說卦》上篇,言:“大衍之?dāng)?shù)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后掛”。“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為何不用50而用49?這是因為,將49隨機分作兩個數(shù)(分而為二),必一奇(陽)一偶(陰)。
分好后,暫放置一個數(shù)(掛一)。對另一個數(shù),用4除(揲之以四),取余數(shù)(歸奇于扐),或1,或2,或3,也可能沒有余數(shù)。這一過程,即“四營”。
接著,對放置那個數(shù),用4除,取余數(shù)。并且,與前一個數(shù)所求得的余數(shù)相加。這祥,就不會出現(xiàn)0。
還沒做完,重新將49隨機分作兩個數(shù)。這回,棄用一個數(shù)(再扐而后掛)。對另一個數(shù),用4除,取余數(shù)。然后,與先前已相加的余數(shù),又加起來,可稱“累計余數(shù)”。此數(shù),必為1到9區(qū)間的整數(shù)。
“累計余數(shù)”為奇,得到一陽爻(?);為偶得到一陰爻(?)。
可見,得一爻運算3次,一卦六爻,故一共要運算18次,即“十有八變而成卦”。
注意!得爻的順序:初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上爻。
二十一、南蒯叛主于費邑
據(jù)《左傳》,魯昭公十二年,季平子繼任季氏宗主,不待見原家臣總管南蒯。于是,南蒯起叛心,游說昭公兒子憖,拉上叔孫氏旁支叔仲小,謀反季氏,但沒成行。南蒯跑到費邑,獨自反了。他事先算了一卦,原文如下:
“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以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
惠伯曰:‘吾嘗學(xué)此矣,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nèi)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
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
外內(nèi)倡和為忠,率事以信為共,供養(yǎng)三德為善,非此三者弗當(dāng)。且夫‘易’,不可以占險。將何事也,且可飾乎?
中美能黃,上美為元,下美則裳,參成可筮。猶有闕也,筮雖吉,未也。’”
筮之,前有一個“枚”字,怎么解釋?銜枚之枚。在《周禮》中,講大司馬的職責(zé),言:“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群司馬振鐸,車徒皆作。遂鼓行,徒銜枚而進。”
南蒯筮之,只說“有事”,卻不說什么事,這等于沒有命辭。也就是說,只占吉兇,當(dāng)稱“枚筮之”。
坤(?)與比(?),第五爻一陰(?)一陽(九),故取《周易》坤卦六五爻之繇——黃裳,元吉。
沒命辭,也就給不出占辭。惠伯只好做一般性講解,也認為該筮得一好卦。但指出,若不得其色、不得其飾、不得其極,吉則蕩然無存。
——下不共,不得其飾。在《左傳》中,講了兩件事。一是南蒯去費邑前,請鄉(xiāng)人飲酒。席間,有人唱歌,曰:“我有圃,生之杞乎!從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鄰者恥乎!已乎已乎,非吾黨之士乎!”是說鄉(xiāng)人只想種地吃飯,搞邪門歪道,就不是費邑人。二是南蒯到了費邑,讓大家盟約反叛主人,司徒老祁、慮癸裝病不到場。
——事不善,不得其極。在《左傳》中,講南蒯反叛,季平子派兵圍攻失敗,改用懷柔鄉(xiāng)人的策略。到魯昭公十四年,費民欲反南蒯,司徒老祁、慮癸見機招眾盟約,劫持了南蒯,說:你自己選去處,我們護送。
——中不忠,不得其色。在《左傳》中,講南蒯去了齊國,一次陪侍齊景公飲酒,公曰:“叛夫?”對曰:“臣欲張公室也。”子韓皙曰:“家臣而欲張公室,罪莫大焉。”
其實,子韓皙嘲諷南蒯,沒把話全說出來。補上,即:家臣而欲張公室,卻背公將費邑贈齊國,罪莫大焉。《左傳》言:“司徒老祁、慮癸來歸費,齊侯使鮑文子致之。”
二十二、蔡墨話龍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載,“秋,龍見于絳郊”。絳,晉國都城。
由于此,魏獻子與蔡墨談龍。蔡墨說:老早前飂叔安有一個后人,能馴服龍。舜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地于鬷川。鬷夷氏,就是豢龍后人。
夏朝孔甲,上天賜龍,二條在黃河,二條在漢水,均一雌一雄。有一個人叫劉累,乃堯的后人,曾向豢龍氏學(xué)馴龍。于是,孔甲讓他來養(yǎng),賜氏曰御龍。
劉累把一雌龍養(yǎng)死了,私下做成醬,送孔甲享用。結(jié)果,孔甲吃上癮,劉累害怕了,躲藏到魯縣。范氏,就是御龍后人。
魏獻子問:何故不見人養(yǎng)龍了?蔡墨答:物要有專人管理,職責(zé)要清,獎罰要眀。否則,物就不能存續(xù)。地上物有五大要素——金木水火土,故設(shè)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龍,水物也。水官棄矣,故龍不生得。”
蔡墨認為龍是存在的,他說:“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zhàn)于野’。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
不管龍是否真實存在,從“《周易》有之”所言,可知取乾卦的用九之繇、坤卦的用六之繇。這就是:
貞卦為乾(?),悔卦為坤(?),取用九繇——見群龍無首吉;
貞卦為坤(?),悔卦為乾(?),取用六繇——利永貞。
二十三、史墨說道
《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載,季平子將魯昭公逼出宮,而死在晉國的乾侯。然而,沒人譴責(zé)季平子。趙簡子問史墨,怎么看?史墨所言,原文如下:
“物生有兩,有三、有五、有陪貳。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體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諸侯有卿,皆有貳也。
天生季氏,以貳魯侯,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雖死于外,其誰矜之?
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三后之姓,于今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壯(?),天之道也。
昔成季友,桓之季也,文姜之愛子也。始震而卜,卜人謁之,曰:‘生有嘉聞,其名曰友,為公室輔’。及生,如卜人之言,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名之。既而有大功于魯,受費以為上卿。至于文子、武子,世增其業(yè),不廢舊績。
魯文公薨,而東門遂殺適立庶,魯君于是乎失國,政在季氏。于此君也,四公矣。民不知君,何以得國?是以為君,慎器與名,不可以假人。”
史墨所言,大致意思:周公《系》言,“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也就是說,君行正道,國強民富。君不行正道,必遭天打雷劈。
莊公到文公的期間,魯公與季氏,君為君,臣為臣。文公死,公族東門襄仲插一杠,“殺適立庶”,造成“政在季氏”。傳有四代,到昭公,落個客死他鄉(xiāng),這能怪季平子嗎?
本來事物有兩個方面,相互制約,維持平衡。規(guī)律,客觀存在,如勾三股四弦五。因此,天有日月星,地有金木水火土,乃物質(zhì)八大要素。
對立統(tǒng)一規(guī)律,人體亦然,社會亦然。毋庸置疑,史黑講的是哲學(xué)!
二十四、趙鞅背理
《左傳?哀公九年》載,鄭武子的寵臣求封地,而興師攻打宋國的雍丘。結(jié)果,宋景公滅之,并伐鄭國。于是乎,晉國趙鞅想救鄭而卜筮,原文如下:
“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占諸史趙、史墨、史龜。
史龜曰:是謂沉陽,可以興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齊則可,敵宋不吉。
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敵,不可干也。炎帝為火師,姜姓其后也。水勝火,伐姜則可。
史趙曰:是謂如川之滿,不可游也。鄭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鄭則不吉,不知其他。
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乃止。”
三人占,都說不可救,就該止。龜卜有一個原則,“三人占,從二人”。在《左傳?成公六年》中,記述一件活用原則的事,如下:
楚師伐鄭國。晉欒書率軍去救,楚師則還。晉軍轉(zhuǎn)向侵略蔡國,楚師來救,大多數(shù)將領(lǐng)欲戰(zhàn)。欒書采納知莊子、范文子、韓獻子等三人意見,而不戰(zhàn)退兵。對此,有人責(zé)問欒書,“子之佐十一人,其不欲戰(zhàn)者三人而已,欲戰(zhàn)者可謂眾矣。《商書》曰,‘三人占,從二人’,眾故也。”
欒書回懟道:那看怎么說,十一個人中,為卿者三人。“三卿為主,可謂眾矣,從之不亦可乎!”
回頭說趙鞅,不死心,又筮之。泰(?)與需(?),第五爻一陰(?)一陽(?),故取《周易》泰卦六五爻之繇——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帝乙登位前,生微子啟。后來,微子啟投靠周。再后來,受封而建宋國。陽虎說:宋、鄭有姻親,去插手,會得好嗎?于是,趙鞅死心了。
最后,說一句話:當(dāng)時統(tǒng)治者對卜筮,還是心存忌憚,卜不吉,筮不吉,不敢逾越而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