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她:“這次又以什么理由?”
“說過年刷了一萬信用卡。”
“過年給了你多少錢?”
“沒給,全部我出。”
“那他刷信卡干嘛?之前你不是幫他還清了嗎?”
“之前的還了,他說這次還房貸。”
“房貸多少錢?一次還清?”
“不是,就還一個月的,三千。”
“傻瓜,你自己算一下,你一個月一萬收入,除了房貸,家里一切開支都是你的,你養車、供保險、養兒子,你家里柴米油鹽醬醋茶、紙巾、洗滌用品等等,他花過一毛錢沒有?沒有!如果你們離婚他供房子可是有銀行流水的,你花的呢?早化作春泥更護花了,護他這朵男人四十一支花。”
她老公除了每個月還房貸三千,一毛不拔。昨天還指示她幫他買這買哪,回到家當老爺,除了玩游戲就是睡覺。每天吃香喝辣的,要求挺多,油瓶倒了也不扶一下。
奕文每天疲于奔命,上班、做飯、接送小孩,每天頭蓬髻散,郁郁寡歡。
她若干次跟我說起她家的事情,說她公婆、大姑姐教她老公要自己掌握家里經濟大權。所以嫁人前看清楚家庭真的很重要。我說如果實在改變不了他這種鐵公雞性格,就把家里開支均攤。
可是她老公卻要求縮減開支,把她兒子所有興趣班刪了、把伙食降至最低標準。反正意思就是,除了那三千,多一分不出。
一年到頭,只要是讓他掏錢,比拿刀子捅他還難受。結婚八年,一朵玫瑰花、一條裙子沒送過,手飾、包包貴重物品,做夢去吧。連他自己的所有開銷都由奕文負責。
那些嘴上說多愛你的男人,錢永遠攥在自己手里的人,連兒子都靠邊站,其實是只愛他自己。
亦舒的小說《喜寶》中有一句話:如果沒有很多很多的愛,就要有很多很多的錢。
婚姻中,這一句話尤其適用。沒有愛,可以活下去,生活中連一口水都需要錢,沒有錢,真的帶著孩子喝西北風去。
奕文雖然自己收入也不差,婚前買房她老公交首期,她負責裝修、家具,已經掏空家底,婚后一個人操持一個家,幾乎是月光。她老公花的每一分錢都有銀行流水可查,而她自己花的渣都看不見。
偶爾看她心情不好,問她發生什么事情?回答都是跟她老公要錢未果,冷戰中。
過幾天后她告訴我沒事了,因為她妥協了。周而復始,有一次我忍不住了,問她:“那你冷戰的目的是什么?比如兩國交戰,你是發動戰爭的國家,然后又自己低頭投降,你發動戰爭的目的是什么?為了勞民傷財嗎?你是為了攻城略地,拿回屬于自己的東西。你立場堅定,由他提出談判,把事情放在臺面上解決。這樣拖下去他都吃定你了,你還爭取什么,干脆老老實實過日子好了。”
“那怎么辦?”
“如果是我,不會遇到這種情況,我早叫他滾蛋了,我又不是供不起房子,再說房子也有他名字有他一半,憑什么剩下一切要你自己解決?要不就干脆AA制。”
不好意思,在我眼中,有30-40%婚姻是沒有維持下去的必要。有些人困在絕望的婚姻中,冠冕堂皇地說為了孩子,理由是不可能找一個比他自己父親對他更好的爸爸。
可孩子未必會感謝你,他需要的家庭是和諧的家庭;他需要的是爸爸愛媽媽的家庭。如果你們之間只有互相指責、只有冷戰、只有暴力,他整天惶惶不安,怎么可能幸福?還不如單親給他足夠的愛,讓他快樂成長。
我父母就是三觀不合的人,磕磕絆絆、互相嫌棄過了大半輩子。我媽曾經就是整天把為了我們如何如何付出這些話掛在嘴邊,我連青春期的叛逆都不曾有,因為比起媽媽的緊箍咒,那些青春期的自我與個性,全部顯得微不足道。在我受不了的時候,我就求她:“既然你這么委屈,求求你,離婚吧。我努力工作養你。”
我媽認為的付出與犧牲,沒有成為我的鎧甲,而是成了我青春期最不快樂的源頭。比起小時候的暴打,青春期的這種精神折磨更為悲慘。
所以成年后只要看到那些為了孩子妥協的婚姻,我都覺得是愚蠢的。你是為自己找伴侶,而不是為孩子找父親。
所以我很嚴肅地跟奕文說:“如果你不想妥協,就要以離婚為前提,好好跟你老公談一下,商量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
她說:“怎么談,談錢就傷感情。”
其實錯了,談錢不會傷感情,不談錢一直憋著,互相嫌棄,他嫌你溫柔不再,你嫌他沒有責任心;他指責你不會持家,你喝斥他一毛不拔。經常冷戰、長期溝通不暢,再深的感情也耗不起。
往往這種婚姻走到最后,不愿談錢的那位,傷痕累累。男人嘴巴說有多愛你,聽了就算了,不要相信,你要相信的是錢在哪里、心就在哪里。
也不要高估人性,更不要高估你在你老公心目中的地位,分一次手、離一次婚才能知道你眼前的這個男人是高尚還是卑劣。
婚姻中不愿多花一點錢的那位,在婚姻期間,你所有資源與他共享都換不來真心,一旦離婚,更是斤斤計較,要錢要房,將你逼至絕路。
所以,夫妻之間,不談錢的,其實更傷感情。
(圖片來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