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昨天在助教班找同學評估自己的親和力的互動中,轉到前邊看到老師在講臺那坐著,就拿著本子去找老師評估,老師擺手說你別找我,去找別人。那一刻我的內心有些失落。
覺察:覺察那一刻的失落,我感受到當我表達需要被拒絕時,我會覺得我不值得,我的需要是對方不愿意給的,那就算了。我不會在堅持爭取,因為在我的信念中,別人不給我要是再堅持,就會讓對方不高興,甚至引發沖突和關系被破壞。
這種畫面會讓我聯想到小時候想要什么東西被父母拒絕時的感受,當多次表達不被允許甚至被訓斥時,這種需要被壓抑了,不敢再直接表達。
同時在面對別人給我表達需要時,我因為不愿意面對自己被拒絕的傷痛感受而不敢拒絕別人,害怕破壞關系。
真相:我表達需要是我的自由,對方表達不能給是在對這件事的拒絕,并沒有否定我這個人;清晰的表達拒絕只是劃清在一些事情上的界限,并不會傷害關系,引發沖突。
我可以表達需要,我也允許別人拒絕我,我有能力接納別人的拒絕時,我也學會了溫柔堅定的拒絕別人,表達界限,這一刻我獨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