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要主義不是一種教人再多做一件事情的方法,而是教人如何做事的不同方法,它是一種思維方式,但要把這種思維方式內化于心絕非易事,這就要求我們每天都要按照精要主義者那樣行事,我們必須克服“我必須做” ‘這些都重要’“我能二者兼顧”。而是擁抱三條核心真理:我選擇我要做的事,只有小部分事情是重要的,我能做任何事但不是所有事。
如果你只對一件事情充滿激情,而且你又最擅長它,那么你就應該只做這件事情
機會:你面臨的機會是什么?
最低標準:選項要被考慮,最低標準是什么?
極端標準:選項要獲得首肯,理想的標準是什么?
我深深熱愛的是什么?能發揮我才干的是什么?,我們要找的不是大量可做的好事情,而是能讓我們絕對的實現個人貢獻峰值的那一件對的事情。
如果答案不是一個確定的YES,那就是一個肯定的NO
如果我們只能在一件事情上做到出類撥萃,那將會是一件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