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天演論》與誤譯的影響

一、《天演論》不是一部單純的譯作

1、《天演論》第一次把“進化論”引入中國

嚴復的譯作《天演論》,源自素有“達爾文的斗犬”之稱的生物學家赫胥黎在牛津大學做的一場演講,原名直譯《進化論與倫理學》。

2、翻譯、轉述與發揮

嚴復在翻譯過程中并不尊重原文,舍棄了赫胥黎對倫理學的關懷,強調競爭,極大迎合了當時中國讀者的口味,使“落后就要挨打”的觀念成為中國人基于社會達爾文主義而形成的常識。“保種圖存”的唯一策略就是富國強兵。

二、“進化論”與“天演論”

1、“進化”一詞給人一種錯覺,認為事物的變化總是“前進”的,或者說,總是從簡單變成復雜。
2、但復雜的不見得就是最適合環境的,不見得就會成為“物競天擇”法則下的當然贏家。
3、嚴復翻譯赫胥黎的作品,卻用赫胥黎的反對者斯賓塞的觀點來注解。

  • 赫胥黎認為進化只是自然規律,人類社會的道德倫理要反其道而行;
  • 斯賓塞是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認為應讓生物學作為社會學的基礎。
  • 嚴復在《天演論》里塞進了很多赫胥黎反對、斯賓塞主張的內容。

三、任天為治

1、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 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極端形式是嚴復譯文中的“任天為治”
  • 老莊的“任天為治”和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任天為治”截然不同。

2、社會是一個活物嗎?

  • 生物學意義上的進化論和所謂“社會進化”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除非把社會看成一個活物,斯賓塞恰恰就是這樣理解社會的。
  • 嚴復在《天演論》里為斯賓塞代言,而赫胥黎的原文恰恰表達了對斯賓塞社會學理論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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