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二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這樣的,假如一項行動會犧牲部分人的生命,但能拯救整個群體,我們是否該采取這項行動呢?誰擁有最終決定權?如何做出決定呢?
1、問題分解
給定條件c:一項行動可以拯救整個群體,但需要犧牲一部分人的生命。需要作出決定是否采取這項行動。
求解q1:決策者
q2:決策過程
此問題解答完成之后還可以做拓展,對給定的條件c做文章。C1:假如只需要犧牲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人呢?c2:假如犧牲的不是人,而是某種動物呢?c3:假如還是犧牲部分人的生命,但拯救的是其他動植物呢?如果一兩種動植物不夠,那么整個生態環境中除了人之外的所有其他物種呢?這樣的拓展還可以做很多,后面試著分析一部分。
2、求解q1
這個問題的核心其實是決策權的歸屬。
決策包含兩個基本要素,決策者和決策對象。由于決策者不只一個,決策對象也不只一個,因此就有決策權匹配的問題,需要得出M:N的匹配關系。
(1)蘋果和梨的例子
舉個通俗點的例子,簡化一下,假如桌子上有一個蘋果和一個梨,你和我兩個人都想吃,那么該如何分配呢?這里的關鍵在于所有權的歸屬,假如蘋果和梨都是你的,那么支配權也屬于你,你可以分給我一個蘋果,也可以不分。相反,假如蘋果和梨都是我的,那么我也擁有支配權。
同樣,假如蘋果是你的,梨是我的,那么你擁有蘋果的支配權,我擁有梨的支配權。至于要不要交換一下,那就需要我們商量了。
沿著這個邏輯下去,還有一種情況,蘋果和梨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那么我們都沒有支配權。至于我們最后能不能吃到這兩個果子,還要繼續分析:兩個果子是屬于第三個人的情況;兩個果子不屬于任何人的情況……
總結一下,對某個事物的支配權取決于其所有權,擁有它你才能支配它。(這點在產權經濟學中有更深入細致的研究,學習一下很能改變自己對世界的看法。)
(2)誰能決定人命
回到我們要討論的問題,在這里,決策對象是一個群體里所有人的生命,那么決策者是誰呢?
首先做一條假設h1:每個人的生命都屬于他自己,他擁有完全的所有權。
這條假設是否正確,還需要深入探討。比如有人說,我認為人是上帝創造的,上帝才擁有所有權。上帝創世說是否正確,這不在本文的討論范圍內,我姑且認為假設h1是正確的。
接著做假設h2:每個人都可以自主地做出決定。
這里的關鍵在于自主,因為有人會說,人沒有自由意志。人其實是一臺機器,程序是已經寫好的,給定外界輸入,程序自動運行給出輸出。自由意志的存在與否也不再本文的討論范圍,這里認為h2是正確的。
(3)誰來做決定
有了上面的假設,我們就可以開始做推論了。
首先每個人的生命都屬于他自己,他擁有絕對的決定權和支配權,所以是否放棄生命,應該由本人來決定。
其次,每個人都可以自主的做出決定,不管這決定是利己的還是利他的。所以別人不能以替他好的理由代行決定權,除非那個人自愿讓渡自己的決定權出來。
所以,結論是每一個人都分別擁有自己生命的決定權。
回到我們的問題,假如有N個決策對象,那么就有N個決策者,這N個決策者需要共同作出一個決定,是否采取某個行動。
對每個人來說,答案只有兩個,因此N各決策者的答案組合就是種。其中只能有2種組合可以成立,要么都選擇是,要么都選擇否,這兩種組合出現的概率是。可見,如果這些決策者自由決策的話,幾乎是不可能做出一個決定的。
(4)合法的決策者——從群體決策出發
怎么辦呢?這就轉到了另一話題上來——群體決策。誰來為群體做決策?
這個問題非常古老,只要有決策的地方就有這個問題。在自然界里,很多群居動物都是武力最強者擁有最高決策權,比如獅群、狼群、猴群。
我們人類則有著更加豐富的實踐,包括君主制、寡頭制、代議制、全民民主制等等。那種制度更好,這是個很復雜的話題,或許永遠沒有正確答案,我們這里不進行討論。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采取什么樣的決策制度,我們都認為是人們自己做出的選擇,選擇讓渡自己生命的支配權給當權者。不管他們是否是不情愿的,因為如果不情愿,你可以反抗呀,如果不反抗,說明你認為接受這種制度對你自己有好處。
因此,選擇哪種政治制度在這里沒有影響,它的唯一作用是從N個決策者手中,把N個決策對象的決策權收到M(M<N)個決策者手中來。換句話說,決策者人數變少了。
不同的政治制度中,最終決策者人數不同。代議制中的決策者可能只有議會中的上百人,而君主制中則只有君主一個人。
至此問題中的q1變量有了最終的合法的解——決策者是合法組織中的決策層,他擁有這個合法組織中成員生命的支配權。
(5)補充:不合法的決策者
有合法的解,那么久有不合法的解。不合法的決策者是所有合法組織中的決策層以外的其他人。比如《但丁密碼》中研制致命病毒的科學家,他就是自己一個人,做出了一項決定整個人類命運的行動。他只有自己生命的支配權,但卻行使了對其他人生命的支配權,所以是非法的。
同樣的還有各種恐怖組織,他們損害了其他人的生命,也屬于僭越權力的行為,所以受到我們的唾棄。
3、求解q2
現在,我們已經有了合法的決策者,如何做出這項決策呢?
假設合法決策者只有一個人,假設你就是那一個人,面臨一項影響整個人類的行動計劃,是否要實施呢?從問題到結果,你要如何進行推導呢?
下面我來做那個決策者,試著做一下決定。
(1)問題剖析
犧牲部分人的生命,來拯救整個群體。這個問題的歷史也很悠久。
在遠古時期,你是一個部落的領袖,部落里已經很久沒吃過肉了,整個族人面臨餓死的風險。現在只留下兩個選擇:要么就坐以待斃,要么派人去和猛獸搏斗。捕獵肯定會成功,但搏斗過程中自己人會有較大傷亡。犧牲部分獵手,拯救整個部落,你會不會這樣決定。我想,大部分人都會決定去捕獵的。
同樣的,歷來的反侵略戰爭都是如此,要么投降亡國,要么奮力抵抗,犧牲無數生命后可能會贏得勝利。這類問題曾擺在無數君王面前,得到了不同的答案。
更抽象一點,這個問題也可以表達成:犧牲部分人的利益,換取整個群體的利益,這樣是否值得?
如果問題簡化為:要么死一個人,要么整個人類都滅絕,你會選哪個?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一個人吧。
(當然這里就涉及到價值觀的問題了,如果決策者是一個無可救藥的圣母,說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不能隨便犧牲,她很可能真的會選擇不作為,導致人類滅絕。為什么不贊成圣母行為,這是另一個話題,這里暫時不講。)
所以,死一個人V.S.死十萬人;死十個人V.S.死一千個人;死一百個人V.S.死一百零一個人,如何決定?這樣一看,關鍵在于權衡,哪一個選擇導致的整體利益最大化,最為決策者,本著為群體負責的態度與精神,就應該選擇哪個方案。
(2)做出選擇
現在問題變為如何評判整體利益是否最大化?這也是個很棘手的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每種文化習俗的標準也不盡相同,涉及到價值觀的判斷,沒有標準答案。或許只能依賴于那個決策者吧。
這里還要做一點補充,我們假設群體中的人都是講信用的,服從命令的。既然我把自己生命的支配權交給了決策者,那么,即使決策者要犧牲掉我,以換取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也會無條件服從的。
然而,現實往往不是這樣的,有些人就是不愿意犧牲自己,犧牲他人保全自己還差不多。因此,決策者的決策就會受到各種利益集團的影響,整體利益最大化的評判也會有所變化。
如果一項決定是最優解,可以實現利益最大化,但是無法有效貫徹落實,導致結果大打折扣,最后整體利益反而不是最大化的。因此,決策過程就要考慮各種限制因素,決策難度大大增加。
至此,問題中的q2變量也有了答案,在群體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下,合法決策者考慮各種限制因素,做出最后的決策。
4、總結與拓展
第二個問題已討論完畢,總結一下,當面臨犧牲部分人,拯救整個群體的艱難抉擇時,正確合法的做法是:整個群體通過合法的程序將自己生命的支配權,交給選出來的一個或幾個合法決策者,這個合法決策者本著群體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結合現實,做出最后的決定。
開篇問題分解部分,曾提出過幾個拓展,這里展開其中一個。假如需要犧牲的不是人,而是某種動物,以換取一個人類群體的生命安全呢?這又該如何抉擇。
放在古代,這個問題根本不是問題。當1萬多年前,亞洲人經過白令海峽到達美洲后,人命要緊,有什么動物吃什么動物。一路向南,經過幾千年的遷徙繁衍,美洲大陸上的猛犸象滅絕了、劍齒虎滅絕了,還有很多大型動物都滅絕了。
在澳洲大陸,人類的到來同樣導致各種大型動物的滅絕,現在只剩下了袋鼠。所以說,當人命和動物命那個更重要,我們的祖先說人命更重要。
到了現代呢,這個問題如何?三峽大壩的修建,導致一些珍貴水生動物瀕臨滅絕。像中華鱘、白鰭豚等,生存了成百上千萬年,人類說要搞發展,分分鐘滅絕它們。所以答案還是人命更重要。不管是什么動物,人類的態度一直是,只要阻礙我生存和發展,我就把你滅掉。
聽起來似乎很不平,地球上很多動物都快要滅絕了,人類憑什么可以消滅其他動物。現在各種動物組織都很活躍,像愛狗愛貓人士更是一人振臂萬人響應。不過當面臨終極抉擇時,人類的合理選擇依舊是犧牲動物,保存自己。
為什么呢?因為生存繁衍是生物的底層代碼,最高道德。如果不保全自己,作為一個物種就只有滅絕的份,也就不能來問為什么了。
保證人類自身存在的前提下,關愛動物是善;人類要滅絕之際還不肯犧牲動物,那就是蠢。假如人類道德真進化到寧愿犧牲自己也要保護貓貓狗狗,那只能說這是人類滅絕的各種可能性中,最令人驚訝的一種了。
(四)結語
終于結束了,從最開始腦子里朦朦朧朧的幾個想法到現在,慢慢寫了這么多字。
一個很大的感受是,想要論述清楚一個問題,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寫著寫著就會發現,其實這里可能會有漏洞,那里可能沒有交代清楚,容易引起誤解。一個觀點引出了另一個觀點,都是需要做進一步論證,以達到邏輯自洽的。
寫作功力還需要加強,以后要多寫,多總結,把亂糟糟的腦子理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