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于《詩》者也;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于《書》也;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于《樂》者也;潔(原文:絜 jié)靜精微而不賊,則深于《易》者也;則深于《禮》者也;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于《春秋》者也。
——《禮記·經解》
陳柱先生(1890-1944)為學不主一家,不專一體, 于我這說話還說不對的新學者最是合適不過的。國學還是中學時代讀的較多,儒、墨、兵、陰陽,零零碎碎的根本構不成體系。大一時也選修過《論語》課,然而老師也并未講出什么所以然,更可忽略不計。當時收獲最大的不過是將《論語》背了那么四五十條。知其字面意卻不知所以意。有如:
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論語·述而》
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
當初只當孔子仰慕周公的“弼王”之功,讀罷《儒家總論·本原》一節才知,為何獨為周公。
《漢書·藝文志》云:儒家者流,蓋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
司徒者,見《尚書·堯典》,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司徒以掌教為職,儒家亦以教育為己志。教在五倫。
儒家之教,以五倫為基本,而其教之工具,則最重禮儀。周公制禮作樂,千古莫與比隆,故儒家之業,莫盛于周公。
至此,才算是明白周公之于儒家,之于孔子的真正意義。昨日和父上大人聊起,父上大人說周禮,禮法一體。禮即法。
周代禮制完整地講應稱之為禮樂制度,分禮和樂兩個部分。禮的部分主要對人的身份進行劃分和社會規范,最終形成等級制度。樂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禮的等級制度,運用音樂進行緩解社會矛盾。前者是所有制度的基礎和前提,后者是制度運行的形式和保障。
想起以前學的《漢謨拉比法典》,遂問:算不算是成文版習慣法?
父上大人想了想,說,第一部成文法典是“鄭國“鑄刑書于鼎””。春秋戰國時期算是禮崩樂壞,和現在很像。
我反駁他:這不也說明人們的掙脫了思想的束縛了嗎?禮崩樂壞才能百家爭鳴啊。
他反問:連底線也沒有了呢?沒有規矩到底是好是壞?
我也楞,兩者間的界限如何確定呢?說到底不過是“度”的問題。而人們看到的事物越來越多,接受的閾值也越來越高,很多事情不是輪在自己身上,大多還是難以體會到其中甜苦的。道德底線本就是不成文的習慣法,習慣法不是隨著社會和歷史變化的嗎?大趨勢如何變,底線如何變。一個人的接受事物的閾值變高于個人而言的確是好事,那么,百姓的閾值都變高呢?所謂的善惡觀會不會也會淡化呢?
父上大人繼續講,其實在農村,人們一說起當官的,那就是貪。如果能開著公車回老家就是“有范兒”“厲害”,騎著電車回家反而是“混得不好”。愈加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有人不貧,卻領著各類的救濟金。
想起今年來看到的各種事,不禁贊同。似乎人們日漸的不再“以貧為恥,反以為榮”了?弱者似乎更加的理直氣壯,站在輿論的頂峰,壯到強者毫無反抗的余地。
其實哪里是弱者變強了,而是輿論太可怕。人們遮著網絡ID面具,借著各類熱點事件,抒發的是自己的不滿。端看自己代入的角色是誰,經歷和甲方有共鳴,便聲討乙方;和乙方熟悉,便偏向于乙方聲討甲方;更還有不嫌事大的。清醒的旁觀者嘆一句,卻更不愿惹任一方的火上身,沉默著;還有愚者和幼者,還沒有形成自己的世界觀,被聲勢最大的觀點洗腦,先入為主地認定黑白善惡與對錯,輿論之上再添一把烈火。
最后,哪里還有真相呢。
其實,哪怕是是了解到最真實的事情,最終也不過是嘆一句,雙方皆有過,難說對錯。
最后,我們就聊到了法。父上學的是法,向來不贊同強制的法,認為法不應當干涉人類的自然規律。
我反駁他,法是人的行為,那不也是人的自然規律嗎?就像是猴群,會把被打敗的猴王趕出去,又像是其他的群居動物會殺死幼崽。人群居,有自己的社會。而法,無論是日漸演化形成的還是強者制定的,不都是這個社會的規則嗎?也算是屬于人類(社會)的自然規律啊。
當時父上大人的回答我已經記不清了。我一向固執,有時過于執著于自己觀點,他人的觀點說不服我便就遺忘了。而又或許在某個時間,自己又開始質疑自己。
就像現在碼著字,我就又在想,人類始終是不能喝其他動物相提并論的,我的觀點未免太上帝視角。
不過父上大人的觀點我是贊同的,法無論是誰制定如何形成,不應太過嚴苛強制。今天讀到《儒家·晏子》篇,看到晏子的一些治國觀點,深以為然。
……盡智導民而不伐焉,勞力歲事而不責焉;為政尚相利,故下不以相害,行教尚相愛,故民不以相惡為名;刑罰中于法,廢罪順于民。是以賢者處上而不華,不肖者處下而不怨,四海之內,社稷之中,粒食之民,一意同欲。若夫私家之政,生有遺教,此盛君之行也。
然而教化又豈是那么簡單的事情
——初學者的隨手記,所知太少,句不成句,也無明確的個人觀,每讀一人言辭都是一場新見識。每每有所思,便隨手記,希望在此過程中能建立自己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