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文元
No.17/第一章/11
第一章 大清宣統三年,即農歷辛亥年,公元1911年,清王朝統治的最后一秋,外蒙古庫倫“宣布獨立”
第十一節 清廷遜政前夕,為挽回外蒙危局作最后努力
清廷聞外蒙有變,大為震驚,急電將三多革職,聽候查辦;又電外蒙庫倫,由蒙古辦事大臣土謝圖汗部扎薩克貝子繃楚克車林接掌駐庫辦事大臣印信,并剴切曉諭哲布尊丹巴等人“毋得輕舉妄動,為人(指俄國)所愚”。
12月21日,清廷任命在京的外蒙車臣汗部盟長、扎薩克郡王多爾濟帕拉穆和新任科布多辦事大臣畢桂芳為“查辦庫倫事件大臣”,令其二人速赴庫倫,“宣布朝廷德意,以示懷柔,藉消反側”。然而,外蒙庫倫來電嚴拒,不容朝廷派員赴庫。
畢桂芳,鑲蘭旗漢軍人,前京師同文館學生,曾游學俄國,擔任清廷駐俄公使館隨員。受命后,畢桂芳尋思對策,結果想出一個他自認為是“釜底抽薪”的辦法,這就是請幕后主謀的俄國幫助勸說外蒙取消獨立。
時值俄駐華公使廓索維慈已于這年底奉調回國,其職權由世清代辦,恰巧畢桂芳與世清素有私交,因此,畢桂芳就借助個人關系先行前往與之接洽。世清了解畢氏來意后故作危言,稱此次外蒙獨立,勢態極為嚴重,恐難挽回!
畢桂芳心里明白,對方意在先以危言恫嚇,以便隨后再提出要挾條件。但考慮到,只有求得俄方幫忙,然后再赴外蒙辦差方有把握,于是只得硬著頭皮,反復與世清接談,喻之以義理,重之以邦交,直至又動之以私誼,對方這才應允相助,并果然開出條件。世清要求清廷先行允諾由俄國修建張家口至庫倫鐵路,如此這般,他本人才能力勸外蒙取消獨立。這就說,俄方企圖以攫取路權作為其幫勸外蒙取消獨立的交換條件。
畢桂芳坦言:敝國內政不幸,處此危急之際,故特求友邦相助,(未料)貴使乘人之危,要求條件,殊不為貴國所取!世清辯解道:這并非現在(借機)提議新案,張庫鐵路一事與貴外務部提議兩年,至今仍無正式答復。
畢隨后從外務部詢得確有其事,于是就將此番與俄方晤談情形,向時任清廷內閣總理大臣的袁世凱做了報告,并建議采取緩兵之計先解燃眉之急,與俄方酌商開啟談判,暫且應允俄方有關張庫鐵路的要求,但要聲明,將來工程實施時,須事先商定最公允的合同。合同內容總以我國不失主權為要旨。屆時如果合同稍有不公之處,此事就可作為無效。畢桂芳此慮不失為一權宜之計。
袁世凱委以外務部與俄商談。時國內政局動蕩,清廷外務部無人主持,而且眾人都不愿在此過渡時期負此重責,最后,俄方所提條件被簡單地婉拒了事。
世清對此大為不滿,當即對畢桂芳表示“外蒙獨立事為貴國內政,敝人未便干涉” ,并威脅道:“惟以私人交誼忠告閣下,此次赴蒙恐有危險,務宜慎重。”
畢桂芳為之一驚,但表面上仍慨然以對:
“鄙人赴蒙,系奉諭旨,未便畏葸。且此去并非興師問罪,乃輕騎簡從,前往接洽,以理喻之,蒙人將奈我何?倘或不講情理,危及我身,雖刀鋸在前、鼎鑊在后,所不敢辭,只知為國盡忠而已,他非所計也”。
在請俄方相助遭拒后,畢桂芳又尋求在京蒙古王公相助。因為,在京蒙古王公既受朝廷恩寵,又與外蒙過從甚密,能夠從中幫忙疏通對話渠道。于是,畢奏明清廷,擬攜其中二人同往庫倫,合力開導哲佛等人,并料想此行會有收效。
當時內地與外蒙之間的交通,因外蒙庫倫宣布“獨立”已被阻斷,只有從東北出境,借道俄西伯利亞鐵路才能進入蒙界。于是,清廷外務部照會俄駐華公使館,請發給護照。俄方卻以張庫鐵路之事未如其愿為由,不予給照。幾經交涉,仍無進展,直至清廷遜政,中央派員赴蒙終未成行。
1911年12月31日(清宣統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清廷接到俄駐華代辦世清節略(外交文書),要求與中方協訂五款:
一、中國如果在外蒙古建筑鐵路,必須先照會俄國,中國政府必須承認俄國人有建筑自庫倫至俄國邊境的鐵路之權。
二、中政府須與庫倫蒙古人訂約,聲明下列數項:(一)不得在外蒙駐兵;(二)不得向外蒙殖民;(三)不得干涉外蒙之內政。
三、中國所有治理蒙古主權俱改隸辦事大臣,中俄交涉事宜仍由兩國政府協商。
四、俄國飭領事等官協助擔保蒙人恪盡對于中國之義務。
五、將來中國在蒙有何項改革,均須先與俄國商酌。
清廷以其無理,且行將遜政,故置之不理。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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