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文元?
No.11/第一章/7
第一章 大清宣統三年,即農歷辛亥年,公元1911年,清王朝統治的最后一秋,外蒙古庫倫“宣布獨立”
第七節 俄駐華公使以蒙方求援為由,就外蒙新政向清廷交涉
1911年8月19日,俄國代理外交大臣尼拉托夫把遠東問題特別會議的有關決定通知了本國駐華公使廓索維慈,并要他向清政府指出:俄國認為中國政府在喀爾喀進行的軍事和行政改革是敵視俄國的行為。
8月23日,俄國外交大臣薩佐諾夫密電駐華公使廓索維慈,向其交底說:“一旦我們〔駐北京〕代表的〔交涉〕不成功,而喀爾喀起義又不可避免的話,則向蒙古人提供武器原則上是十分可能的。”
陸軍大臣蘇霍姆里諾夫相應地下令把15000支步槍和750萬發子彈撥給毗鄰外蒙的伊爾庫茨克軍區司令部,以期時機一到,就可以迅速送到外蒙王公的手里。
8月28日(清宣統三年七月初五日),俄駐華公使廓索維慈奉本國政府指令,向清廷外務部遞交一份反對外蒙新政的節略(一種外交文書),當面提出嚴重交涉,指責中國雖多次聲明與俄敦睦,而近來卻在蒙古庫倫地方舉辦移民、開墾、練兵、興學、加稅等各項新政。
新政一方面對于俄中兩國邦交頗示危險現象,俄方深望中方將舉辦新政的真實意圖解釋清楚;另一方面,蒙民不服新政,深滋疑慮,迭懇裁免,中國官吏不肯允準,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喀爾喀一帶蒙古王公及庫倫喇嘛,均屢次派專員赴俄外交部訴苦,請本政府派兵救援。俄蒙連界,庫倫與本國邊境接近,中國應念中俄睦誼,將上項新政即日停辦,以釋蒙人疑懼。否則,俄國不能漠視,必將在邊界地方籌備應對待辦法。
在交涉中,廓索維慈還提出中俄就俄方所提節略進行談判,此乃沙俄政府開始直接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外蒙問題。
其后清廷外務部回復俄方,聲言中國在蒙新政,實未妨害俄國利益,并嘗飭令中國駐庫倫辦事大臣,勿用壓迫方法推行新政。當時清廷外務部左丞胡惟德向廓索維慈闡明:
中國政府認為將俄國所提節略加以談判一事,實屬不可能。因為此項節略無異干涉中國內政故也。但為顧全兩國友誼起見,中國政府愿將駐庫倫的中國軍隊數目加以減縮,而且對于改良蒙政及移民兩項計劃,暫時不再進行。
廓索維慈認為這是中方對于俄方調停之舉從根本上加以拒絕。沙俄政府對于中方的答復也不滿意。為了壓迫中國政府再做出讓步,沙俄政府乃向外蒙代表團宣言,蒙方的獨立自治運動,當可獲得俄國助力,以次煽惑外蒙方面將事態鬧大。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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