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個專業的寫作人,連一般也算不上,只是零零碎碎地記載著生活的點滴,細數已有十多個年頭。
小學三年級,是我第一次接觸寫作。語文老師每天給我們布置的家庭作業之一就是寫日記,題材不限,字數不限,這樣堅持了三年,無疑給了我一片廣闊的自我發揮的天地,讓我對寫作產生了習慣性的依賴。只是那個時候生活圈子小,眼界還很狹窄,寫作的題材無非就是家附近的人物景物事物,實在沒東西寫了,一棵樹也能寫出至少四篇日記:春天的樹、夏天的樹、秋天的樹、冬天的樹。小學生哪里特別懂得大自然的奧妙,長大后看樹,才發覺春夏秋冬確是各有美感。
六年級在廣東上學,可能那邊的學校比較重視英語,老師不常要求寫日記,一個月才有那么一兩次的樣子。畢竟換了生活環境,感覺身邊有好多好多的故事可以寫啊。于是就自己裝訂了一個厚厚的手稿本,自己繪了封面,目錄,標了頁碼(當然我這美術功底,可想而知它有多丑了。)? 有一次午睡的時候,我額頭輕搭在課桌沿,雙手拿著手稿放在膝蓋上正寫著(學校規定必須午睡,不午睡干別的被執勤的抓了是要扣分的),不妙班主任抓到了我,把我的手稿本拿了去,用眼神示意我趕快睡覺,心慌意亂的我哪里還睡得著,生怕老師把我的手稿本撕了扔進垃圾桶,那可是我的心血啊!我假裝趴在課桌上睡覺,時不時偷瞄坐在講臺上翻著我手稿的班主任,心里暗自慶幸幸好沒有寫班主任的壞話。不過……好像確實有一篇寫她的。我又再一次偷瞄她,發現她嘴角微微上揚著,可能發現了我的不安,班主任輕輕地走下講臺把手稿本放在我桌上,并用手輕輕撫平,在我耳邊說了句,“休息好了再繼續寫”。午睡結束后,我快速打開我的手稿,翻到寫班主任的那篇,還好還好,大都是描述性的話,不過有一句是“她那微胖的身材,讓我覺得很親近”,我想我知道她為什么笑了。
當我知道自己寫文章比班上同學強那么一點點的時候是初中。以前只是喜歡記載,并沒有奢望那些文字帶有感情和力量。初中語文老師姓肖,經常會在班上讀我的周記,并以此作為好的典范。那個時候可以說是被語文老師深度寵愛的學生了,遲到了都舍不得罰我的那種。肖老師從不催我交周記,我雖從不按時交但也一定會交,好像我們之間形成了一種默契,不管我交得多晚,他都會認真批閱,寫得好的就會在課堂上讀給同學們聽,一度班上還有很多同學把我當才女般看待。這樣子的風頭,持續了一年多。自己一直在做的那件事受到了鼓勵甚至贊揚,你要知道這是一件多么令人自豪又催人奮進的事。只是還沒來得及和肖老師說聲感謝,謝謝他的理解與鼓勵,語文老師就換成了一個老頭子。和我同姓童,戴副深度近視的眼鏡又長得矮,同學們都叫他童眼鏡。童眼鏡第一次布置作文,就在黑板上寫了三個題目:“一棵小樹”、“春天來了”、“我的爸爸”。寫完這三個題目,班上的同學就發出碎碎的笑聲,實際上,寫完第一個題目,我就想哈哈大笑了。這種題目,我小學就寫過不下十遍了好嗎?也許是為了中考,每周周記題目都給我們定死了,比如“記一次難忘的……”,“暑假最有意義的一天” 這種讓人寫到麻痹的作文題目,這個時候叛逆又桀驁的我,還會乖乖地上他的課,交他的作業嗎?自然是沒那么乖了。身邊的同學包括我,為了完成任務開始千篇一律,十篇難忘的回憶里有八篇是和樂于助人拾金不昧相關。
高中就更不用說了,為了高考,一直在寫限定的題目。激發我創作動力的,是學校的校刊和每年度的作文競賽,每每這個時候,我就會卯足了勁兒寫那么兩千來字,一旦發表或是拿獎我就會很開心很開心。其實拿獎很容易的吧,不矯情不做作,不故意使詞藻華麗萬千,用真情實感把意思表達明確,至少在我看來,這就是一篇好文章。
在我看來,寫一篇好的文章不像寫會議記錄那樣提筆就寫,這需要兩個重要前提,一是靈感,二是寫作環境。靈感就是你有了感受并且能把這些感受用文字展現在紙上的沖動,寫作環境就是安靜,最好是獨處的環境。因為獨處能幫助我們更好地思考,更好地銜接上下文,更好地將感情放入字里行間。當然了,作者自身的經歷得多一些,不能光是道聽途說,紙上得來終覺淺,得親身經歷過了,故事才會沉淀得更多,寫作視角才會與別人不一樣。
馬上開學就是大四了,短期內,我的工作將會和敲代碼有關,身邊有朋友對我說,干你們這行的人,沒什么靈魂。這句話我會記得很清楚,不是記恨是單純的記住。我相信我身邊的程序猿和程序媛們能做好冗長而繁瑣的事情也能做好細膩而優美的事情,也有心之所好,也有畢生去追逐的事情。只是我現在還無力反駁,我只是想說,錯誤的觀點,一定會有大把的人來推翻它,這個人不一定是我,但也有可能就是我。
我會繼續記錄,不管文字好壞,歲月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