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認為,自然之初,人生而平等,但隨著文明的進步和教育的不同,人與人之間的差距漸被拉大,由此產生的不平等現象“最終是由私有制的出現和法律的實施而變得十分牢固和合法的”。
野蠻人的生活只需要自顧自的,而現代人的生活,則把生活的好壞標尺交給了旁人。為自己而活的是自然天性的自由,而為別人的目光而活著的,則是生活之枷鎖,而我們甘愿戴上枷鎖,并努力幫助旁的人,也一同戴上這枷鎖。
但凡是以現代契約精神為紐扣群聚的人,就必有一部分人先富,一部分人固窮,不平等現象久之矣。不平等的出現,是自然社會演化的結果,是野蠻人逐漸喪失天性、忘卻自由的過程,而從唯物歷史觀的角度看,更深一層的緣由是資源的有限性造成的困境。
人的薪資或財富,最終還是要以物質來衡量,在社會物質守恒的條件下,如果急難改變“分蛋糕”的手法,又要減弱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影響,那么有且可能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蛋糕”做得盡量大罷了。
從而使每個人產生,手里的物質增加的幻覺,從而陷入了更深的錯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