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晌午時分,他們把我從運干草的卡車上扔了下來。這就是郵差總按兩遍鈴著名的開頭。
一開始我總對這個小說名字特別好奇,因為它用了“總”字,而且是兩遍,帶了些宿命的意味,充滿了神秘感。但是通篇讀完,根本沒有出現郵差的形象和按鈴的情節。但是這個名字卻極好地契合了小說的內容和主題。
郵差好似命運之神,而兩遍也在書中多次出現:兩次謀殺,兩次車禍,兩次死亡,甚至兩只灰貓。
故事其實很簡單。以一個罪犯的自述口吻講述了一樁謀殺案。故事基于一個真實的案件,甚至轟動一時。一個英俊流浪漢到路邊一家餐館打工,愛上了風情萬種的老板娘并與她私通,最終偽裝一樁車禍殺死了餐館老板,完美逃脫法律制裁,甚至得到了老板生前買的保險的一筆賠償金。
諷刺的是,最終發生了真正的車禍,老板娘死了。流浪漢因此被判絞刑。這次他沒能逃脫。當命運按了第二次鈴的時候,一切歸位,一個都跑不掉。
書評家稱這本書為硬漢偵探小說。大概是因為作者鋒利直接的語言。它不是常規的偵探小說,不屑于用拐彎抹角的瑣碎細節去指向一個毫無意義的結局。作者說他只是說了主人公應該和會說的話。
正因為如此,作品簡潔,直接而充滿了黑色幽默。作者認為他是在寫一本愛情小說,然而愛的本質充斥著暴力與欲望,如此脆弱不堪。正如主人公弗萊克所說,我愛你,然而當這種愛里攙上了恐懼,愛就變為了恨。
因為,死比愛更冷。
當主人公與老板娘的愛沖上了最巔峰,就開始直線墜落,他們完美地制造了車禍卻躲不過內心的恐懼與絕望。
對,正是這種絕望,仿佛能在絕望里看到希望,然而,絕望始終是絕望。
主人公最后對愛的回憶令人動容,這種強烈而溫柔的情緒有一種代入感,讓人仿佛置身其中,體會主人公的愛與絕望。
無怪乎這本小說被列為二十世紀百部最佳英文小說之一,曾被四次翻拍為電影,而且被認為是當之無愧的“黑色文學/電影”的開山鼻祖。它的魅力今時今日讀來依舊令人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