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0歲,在一家投資公司做主管,每個月工資能有八九千吧。我現在的小姨子是我的前女友,我跟她是在開展業務的時候認識的,談了大概半年的時間我們就分了。我們是和平分手,因為性格不合就產生了很多矛盾,后來分手了也再也沒有聯系。
跟前任分手后我就一直在經營事業,后來被提拔為經理。就這樣過了兩年,父母覺得我年齡越老越大了,該找個老婆結婚了,就給我相親。才認識了小姨子的姐姐,她非常的優秀,我跟她相親非常的能聊得來。談了大概半年,我們就打算結婚,沒想到去女友她家的時候我碰見了前女友。更讓我無語的是前女友居然是現女友的妹妹,我只好裝作不認識。
我們剛結婚不到半個月,小姨子就開口問我借三萬,說最多一個月就還我。我也沒好拒絕就借給了她,可是過了一個月小姨子閉口不提借錢的事兒。人也找不到,只好在微信上問她,沒想到卻想以這種方式抵債!
這樣的小姨子想用這樣的方法不想還這幾萬塊錢,我也是醉了!我看這幾萬塊錢是要不回來了,還不能讓媳婦知道,剩虧這些是我的私房錢!要不然家里就鬧的不可開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