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影院看了阿加莎的《東方快車謀殺案》,從上映開始一直很想去看,終于如愿以償了。不得不說,偵探波洛的兩撇胡子很可愛。其實影片到尾聲的時候已經不難猜出兇手是誰了,結局無疑是很多觀眾希望的,波洛走出了道德困境,他揭露了真相,但并沒有選擇真相。
其實不管影視劇還是現實生活中有許多法律無法兼顧的道德問題,比如,最近熱點的江歌案,其中的一位女主人公很可能并沒有觸碰法律紅線,但是在我們看來,道德上,她已經十惡不赦。
所謂法律,它是道德的底線,違反道德,是輿論的抨擊、大眾的唾罵,或許還有所謂的人身自由。違反法律,則是國家的制裁。就好像抽象和具象,精神和物質。就偵探波洛而言,我以為他會選擇真相,因為我覺得他應該選擇真相,選擇法律。
我雖然并非專業的法律工作者,但是我曾經在法律的相關部門工作過一段時間,經常會看到一些案例,比如近幾年一線城市房價上漲,帶動周邊二三線城市也瘋漲,有許多人在相關政策和措施出臺之前簽了購房合同,事后看房價飆升又后悔,要違約。站在賣房者的角度,無疑是,但是,很吃虧,但是既然你簽定了合同,就具有法律效應了,這個時候不說我們要有契約精神,法律規定確是要遵守的,法律不僅僅是保護甲方,也要保護乙方。
所以,在電影的最后,我雖然很喜歡這個結局,它是一個人性的選擇,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波洛也許更應該選擇真相。再壞的人他也有親人,他也有好的親人,他也是別人的父親、兒子、丈夫或者哥哥弟弟;她也是別人的母親、女兒、妻子或者姐姐妹妹,他們既然犯了罪勢必要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冤冤相報。復仇的確大快人心,可是同時,又有很多我們看不到的靈魂跟著破碎,甚至扭曲。在一定意義上,我們選擇法律是為了和罪犯劃不等號。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正義,法律有的時候也不能絕對公正,我們在接受這些不平衡的時候是懊惱的、憤怒的,但法律就像是一個圓圈,把你我都放在里面,如果走出了這個圈,那下面就是懸崖。
理性有的時候很殘忍,在道德和法律之間我們還是應該優先理性,正所謂,在法律的范圍內我們才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