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羅德買了一張重金屬搖滾CD,上面還貼著家長警告的標簽我還從來沒有聽過值得貼上家長警告的CD,因為爸媽向來不允許我在商場買這種CD,看來我要是想聽羅德的這張CD的話在家里是絕對行不通的,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神不知鬼不覺的將他帶出家門今天一早張羅得出門后,我就打電話讓羅麗把隨身聽帶到學校,然后我就溜到羅德的房間把這張碟從架上取走。學校里是不準帶隨身聽的,所以我們只能等到午休時分。老師放我們出去的時候,時機一到,我跟羅利就趕緊溜到學校后院把羅德的CD放進隨身聽。
? 天殺的羅利拿了隨身聽竟然忘記拿電池,所以我們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還好,我靈機一動,想到個玩法,看誰能在最短時間內把耳機甩下來,就算誰贏只準用頭,不準用手。我的最佳記錄是七點五秒,不過我感覺那次甩的都有點腦震蕩了,正玩到一半克雷格老師從拐角處出現,把我們兩個當場抓獲,他從我手里沒收了隨身聽,然后就開始啰啰嗦嗦數落我們。不過我看他是誤會了,他跟我們大談搖滾樂何其邪惡。如何使我們的大腦自殘等等。我本想跟他講隨身聽里面根本沒放電池,不過看的出來,這時候打斷他話恐怕不太好。所以我就等啊等啊。等到他說完我們就說是的夫人。克雷格老師正打算放過我們,結果羅利卻開始哭哭啼啼,說她自己怕自己會變傻。說實話,有時候我就是搞不懂那孩子。
?這下可好,我自作自受闖大禍了。昨天半夜大家都入睡,之后我悄悄下樓,跑到客廳打開音箱聽羅德CD我帶上羅德的新頭式耳機,把音量開得巨大,然后按下播放鍵。首先我得說這下我可徹底明白這CD為什么要貼家長警告的標簽了。可惜第一首歌才放了30多秒就被打斷了,我竟然沒插耳機插頭,結果音樂壓根不是通過耳機出來的,而是通過喇叭直接放出來的。每次老爸用那種語氣說哥們兒的時候,我就知道麻煩來了。我頭一次聽老爸這么說哥們的時候,我沒聽出他事在說反話,結果就放松了,警惕。哥們兒=干得不錯,之后我可再也沒上當了。晚上老爸訓了我十多分鐘,然后我猜想他大概也覺得與其穿著內衣在我房先處著,還不如回去睡覺,他罰我兩周內不準玩電動游戲,我早就猜到了這就放過我了,我還是比較慶幸的,老爸有個好處,就是發火之后氣消的也快,然后也沒事了。通常如果你在他面前搗亂的話,他逮到什么就沖你扔什么!
? 說起煩人,老媽的風格就大不一樣了。要是你搗亂被他逮住,他首先會花若干天來考慮合適的量刑。當你在等待被宣判的時候,你會盡力做點好事來,希望博得減刑。不過幾天之后,正當你以為煙消云散得意忘形之際,他就要過來宣判裁決了。他總是會說:“玩的過癮嗎?”“是呀,好過癮啊!”然后他就說罰你一周不準玩游戲。沒辦法,我老媽就是這種人。又有神秘感,又頗有一些搞笑。
? 為了一千字的后面再多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