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創業可以增加創業成功的幾率,可以聚集眾人的智慧,可以風險共同承擔,還可以資金共享,許多人都選擇合伙創業,但是合伙創業容易產生分歧,不能夠完全按照效率分配風險。有人說,選創業合伙人就如同選結婚對象,成與不成,就看婚后三年。
告別“單槍匹馬”的時代
無數事實證明,個人英雄主義精神無法助創業者一臂之力。雖然獨營成功的案例很多,但是注意,前提是不能離開一個強有力的執行團隊,甚至一個核心領導團隊。合作創業,效益會遠遠大于獨營的效果。在個人創業的初始階段,一定要具有群做群分的意識,這里所指的群做群分,就是指創業主導者來尋找一些志同道合的合作人一起來合作起步發展,并且,還要做到清晰且無爭議的利益分配。對創業者而言,創業初期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困難,這就需要特長不同的合作伙伴來冷靜地鑒別、分析、應對、解決問題。幫助企業平安度過危機。這種恰如其分的分工、合作可以彌補雙方的缺陷,讓優勢最大化,使成長階段的弱小企業在市場中迅速站穩腳跟。
好的合作伙伴絕對是“意氣相投”為基礎。在決定是否以合伙制形式創業時,應詢問自己這樣幾個問題:
(1)是否能獨自承擔創業風險;
(2)自己想從合伙股東身上得到什么;
(3)自己與合伙股東之間的性格是否適合? ? ? ? ? 合作創業。
(4)自己是否具備寬容的品質,一個人的? ? ? ? 心胸決定了他所能達到的事業高度。
如果有信心與伙伴一起走上創業之路,也要熟知以下幾個要點,以便迅速進入合作的“蜜月期”。
(1)決不要陷入自動平分股份比例的誤區。不要因為有三個合伙人,就把公司分為每人三分之一。要根據貢獻大小、負責的程度來劃分比例。
(2)對合伙企業的關鍵性問題要有協商的書面協議。如果一個想分手,如果訴諸法律會變得非常棘手。但提前簽署的書面協議可以通過為各種方案提供特殊方法,來解決那些問題。
(3)合伙伙伴是為了共同的目標、事業而走到一起的,不是為了簡單的現實利益。所有的成員都必須是對企業的創業項目有高度熱情、信心的人。
(4)創業團隊的核心成員三四人比較合適,多也不過十來人,創業團隊成員雖少,卻都有自己的想法,也有獨當一面的能力。要將人盡其才,將合適的人員安置到合適的位置上去。也要調節各個成員間關系,才能擰成一股勁向前沖。
(5)磨合期。創業團隊或多或少、或長或短要經過一個磨合期。在這個時期,經過痛苦的“洗牌”,有的人也許不適合繼續共同創業,這時候一定要下定決心調整、變更,不能礙于情面,否則會成為創業的巨大羈絆。
(6)建立退出機制。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
合伙經營、合伙創業還應注意一些基本的相處之道:如互相信賴、坦誠相見、取長補短、利義并重等;并善于處理矛盾,實行自我檢討、回避退讓、求同存異和冷處理、模糊處理等準則。如果做好了就徹底結束“單槍匹馬”,穩健走上創業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