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韓國電影《素媛》,我很難受,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呼吸不過來似的。眼淚也一直在流,為電影中的小女孩素媛,也為和素媛有過相同經歷的小女孩們。
電影《素媛》是以韓國2008年發生的沖擊性的兒童性侵暴力事件——趙斗淳事件為素材。2008年12月,韓國強奸犯趙斗淳對8歲女童實施殘忍性暴力,致使其終身殘疾。只因為他犯罪時處于醉酒狀態,而他聲稱自己因為神智不清而無法控制自己當時的行為,法院判處趙斗淳12年有期徒刑。
12年之后,那個8歲的女童才20歲,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時候,而她面臨的不僅僅是“終身殘疾”,還有那個令她終身殘疾的惡魔趙斗淳。換作誰,都無法接受這樣殘酷的現實。于是在影片里,公眾憤怒了,榮植的爸爸憤怒地喊道:“為什么喝醉酒駕駛就犯罪,而喝醉了干出這樣的事反而輕判了呢? ”素媛的爸爸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憤怒和絕望,甚至沖過去拿起被告人的桌牌想直接了結那個禽獸不如的壞蛋!
故事的結尾,看似很美好,一家人走出了陰影,回歸到正常的生活軌道。起初,我也很欣慰,像素媛這么乖巧懂事的小女孩,本不應該遭受如此巨大的磨難;就算遭受了如此巨大的磨難,老天也應該派純潔善良的天使出來拯救她。但是看完電影,我的腦海里總是不斷閃現影片最后幾個鏡頭,隱約覺得哪里有點不對勁,又說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對勁。
最后幾個鏡頭,先是一個座位空著的特寫,然后是素媛走出校園,回頭看看學校,轉身往家走,心里說:“今天我得提前回家了,上午課結束之后就直接回家了,我覺得小朋友們會用奇怪的眼神看我,星期一該怎么解釋呢,那個才是最擔心的,要是我身體健康就好了。” 當時,我以為是素媛的排便袋滿了,她要回家換掉,但是,事情不是這樣的。接著,素媛回到家,見爸爸剛上完夜班在看球賽重播,然后回到自己屋里,看著桌子上一桌子的玩具,說“今天把飛機拼好了,因為是給弟弟,所以拼得特別好……” 她拿著飛機走到客廳,教訓爸爸不能買彩票,還給爸爸劇透球賽比分。然后進入媽媽的臥室,媽媽在小寶寶旁睡著了,素媛笑著躺在小寶寶旁邊,邊逗著弟弟,邊說:“你能出生真是太好了”。
從頭到尾,素媛一直在扮演一個堅強自立、不給別人添麻煩的大人角色,但是,她越是像大人一樣冷靜成熟,我越是隱隱約約覺得不安:導演安排這樣一個結尾,到底是想預示什么呢?突然,我打了個寒顫,毛孔瞬間張開。不會吧?素媛會像心理輔導師的女兒一樣,最終選擇自殺這條路嗎?
寫到這里,我已經罵了自己無數遍了。我相信,看到這里,也會有人在心里罵我無數遍。因為我這樣猜測實在是壞透了!素媛雖然遭遇了那么不幸的事情,但是在父母無微不至、用心良苦的關心下,在心理輔導師耐心、專業的陪伴下,在周圍好心人和小伙伴們無聲的幫助下,一定能夠走出陰影和傷痛,獲得重生。而我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居心?竟然詛咒素媛自殺,真真是壞到骨子里了!
我希望我的猜測是錯誤的。但是,我不明白,就是有好多好多的不明白。為什么影片結尾的第一個鏡頭是她座位空著的特寫?為什么離開學校時要回頭看一看?為什么突然要提前回家?為什么她覺得小朋友們會用奇怪的眼神看她?為什么最擔心的是星期一該怎么解釋?為什么給剛剛出生的弟弟做那么多玩具?為什么對小弟弟說“你能出生真是太好了”?……
后來,我和朋友經過討論,終于找到了答案。因為她可能即將不在了,所以那個座位會一直空著;因為她可能不會再來學校了,所以要多看一眼;因為她可能要做傻事,所以才突然提前回家;因為她可能會出什么事,所以才會擔心周一父母如何為她的事情做解釋;因為可能沒有時間了,所以給弟弟多做一些玩具;因為家里有了新的血脈,自己如釋重負,即使離去,父母也有新的希望……
不要怪我殘忍,一個八九歲的小姑娘遭遇如此毀滅性的創傷,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多強?她的恢復能力又有多強?心理輔導師的女兒不是16歲自殺了嗎?我甚至覺得,素媛最后的淡然,是她看開了、想一死了之之后如釋重負的表現。畢竟,那個“壞叔叔”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畢竟,終身殘疾的痛苦將永遠伴隨著她。電影中,素媛的爸爸媽媽不是反復說“不是你們的孩子,你們根本無法感受到這傷害有多大”嗎?同樣的,我們不是素媛,我們根本無法感受到這傷害有多大。素媛不哭不笑也不說話,只是默默地忍受著這一切,讓一切都看似風平浪靜、回歸正常。
但是,這正常嗎?我不知道正常的結局會是什么樣子,更不希望素媛走上自殺的不歸路!但是——我心里總有一種不祥的預感。之所以會產生如此“不正常”的想法,還是因為那個“壞叔叔”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我恨哪!真的恨哪!
世界上怎么會有那么殘忍的人呢?更殘忍的是,那個壞人做出那么慘絕人寰的事情,竟然只判了短短12年的有期徒刑!
所以,我覺得,導演的最終目的,不是想讓大家看到素媛振作起來了而淡忘素媛所遭受的痛苦,而是想讓大家感受到素媛心里揮之不去的陰影而呼吁法律的建立健全。因為沒有健全的法律,沒有法律的保障,下一個素媛還會被醉酒的“壞叔叔”傷害!下一個醉酒的“壞叔叔”還會鉆法律的空子、傷害更多無辜的素媛們!
(寫于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