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今天,我寫了自己第一篇公眾號文章。我記得很清楚,當時開始寫的目的,其實是為了自己,為了記錄心得體會,生活點滴,當作日后的一點回憶。
筆到之處(現在應該叫鍵盤到之處)都是雜感,雜思,雜談,總之一切都很雜,一切都很散,自己也沒在意。至于到底為何寫,寫什么,怎么寫,一概沒有深入考慮。
不過隨著寫的字數越來越多,開始感到力不從心,感覺寫的東西越發的平淡,呆板,連自己都不愿意翻回去看。這個時候才慢慢意識到,哪怕只是寫給自己,不斷進步也是必要的,否則一個人到處亂撞,真的很難堅持下去。
也是從那時起,自己開始關注如何寫得更好,寫得不僅自己愛看,別人也愛看。于是就開始看各種各樣別人的文章,像和菜頭,傅盛等等。最開始看的時候,覺得寫得也就還好吧,文章讀起來跟我自己寫的差不多啊。
可是當我把自己的文章發給別人看的時候,得到評價卻跟我自己的感覺大相徑庭,毫無例外的都是一面倒的差評。這給我敲了重重一錘,對于寫作這件事,我錯了,錯得一塌糊涂。
后來看了一些關于寫作的書籍和課程,轉變我觀念最深的就是讀者思維:你寫作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讓讀者看懂,否則就叫日記。
什么是讀者思維,當年白居易寫詩的做法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老嫗能解。一個沒有任何文化的老大娘,都能讀懂你的文章,你就有了讀者思維。
當我僅僅用這一條原則回看我過去寫的東西時,只有四個字能夠形容:
慘不忍睹!
大部分的內容已經不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更是站在自己的被窩里寫出來的,太多的前提和自以為是,都被藏了起來,別說老大娘了,就是我媳婦有些都覺得根本看不懂。
再看看當初覺得跟自己水平差不多的牛人文章,也只有四個字能夠形容:
不寒而栗!
是因為寫作差距之大,你會發現這些牛人的讀者思維作出來的文章,讓你讀后覺得如同自己寫的一樣,每句話每個字都那么明白,一目了然。頓時覺得,當時真的無知者無畏啊,愚蠢到可怕。
現在知道了寫作跟過去寫字的區別,也知道了寫作是慢火笨功夫煲出來的湯,半刻時候也急不得。
所以,在寫作這件事上,我給了自己五年時間,按照刻意練習的路子,一步一步地走,踏踏實實的小確幸,也能讓自己走得挺舒服。
與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