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事者:
對不起,老步發條消息可以吧?
如果有麻煩,那就直接刪了,老步一點不生氣。網為重?。?/p>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策劃執行:文訊雜志社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5年1月31日截止,一律采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第17屆臺北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文化局網址:www.culture.gov.tw,從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后連同作品一式五份一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48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6樓文訊雜志社第17屆臺北文學獎工作小組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參選組別」與「文類」。
五、征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一) 競賽類
1.征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歷屆臺北文學獎文學競賽類各文類首獎得主,不得參加該得獎獎項之比賽(例如散文首獎得主不得參加本屆散文類組,依此類推)。
2.作品體例:
(1)小說:以6,000至12,000字為原則。
(2)散文:以3,000至5,000字為原則。
(3)現代詩:30行以內。
(4)古典詩:限絕句或律詩。須創作組詩(8首為一組)。
(5)舞臺劇劇本:含現代及傳統戲劇之原創劇本,惟不含兒童戲劇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70至90分鐘為限。
3. 征文主題:
(1) 小說、散文、現代詩、古典詩:以「臺北經驗」為主題。
(2) 舞臺劇劇本:主題不限,惟以「臺北經驗」為佳。
4. 獎勵名額:各取首獎一名、評審獎一名、優等獎兩名。
5. 獎勵方式:
(1)獎金:
① 小說:
首獎頒發獎金15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頒發獎金7萬元,獎座一座。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4萬元,獎座一座。
② 散文: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
③ 現代詩: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
④ 古典詩: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
⑤ 舞臺劇劇本:
(后面的內容,老步估計與這里的好漢不太有關系,省略了,實在需要者,老步再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