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紅最近感覺有人在身后盯著她。這種感覺很明顯,并不是疑神疑鬼。
馬佳音找了私人偵探調查,果然拍到了一個年輕男子偷偷跟在玉紅身后的照片。
姐姐很擔心,她不知道自己的妹妹是不是無意間得罪了什么人物。但是一想到玉成的死,她便心慌,建議玉紅不要再拋頭露面做太多事情了,還是像以前那樣寫小說算了。
玉紅卻覺得無所謂。生死由命,她沒有什么害怕的。反而是好奇,跟著她的男孩子到底想做什么?于是,她在明知道他在后面跟著,故意在街角轉了幾圈子,在男孩子慌亂找她的時候,她出現在他的身后。
“你是誰?為什么一直跟著我?”
玉紅瞪著眼睛,看著眼前這個大概是十七八模樣的男孩子。
男孩子很慌亂,支支吾吾半天,沒說出來原因。
玉紅便抱著胳膊等著他。
后來,男孩子大概是想通了,才說道:“我想成為你們節目的嘉賓,跟著你,就是想和你講這個事情。不知道怎么開口。”
玉紅不會相信他這番話的,哪有為了上節目跟蹤她至少半個月的?
但是,那個男孩子依然是用特別肯定的語氣說,他就是為了上節目。玉紅便讓他講講,為什么要上節目。
男孩子又陷入了糾結的狀態,想了很長時間才問道:“能給我保密吧?”
“當然,可以用化名。我們不會直接公布隱私的內容。”
“我想講我父母的事情。”
聽到男孩要找父母的事情,玉紅覺得有趣,便讓他下午三點去電臺的接待室來講。
玉紅還得去看公婆。玉成去世后,玉紅把玉成生前所有的財產都委托了銀行做了理財,收益人為公婆。公司也聘請了專職的職業經理人,玉紅只是一個掛名董事,每個月領取工資。
公婆依然是很疼玉紅,已經拿玉紅當自己的女兒看待。
吃過午飯,紅告訴了公婆要回電臺接待一位嘉賓。晚上再回來吃晚飯。
這是經常的事情,紅有時候只是回來吃飯,其它時間都在外面工作或者寫小說。
事到如今,紅覺得自己也算是幸福了。玉成最終還是兌現了諾言,給了她一個家,只是這個家卻沒有了他自己。
接待小男孩的時候,玉紅是剛哭過了。每次回去看過公婆后,她總會想玉成,經常會偷偷哭一場。
小男孩看出來她哭了,便問她:“聽別人說,你沒有老公?”
“不是。我有老公。只是他不能陪著我。”紅不愿意提及玉成的任何話題,便轉問道:“那可以說你的故事了嗎?”
“我媽媽也經常一個人偷偷哭,像你這樣。如果問她為什么哭,她也會像你這樣不回答或者問我其他的事情。看到你,我總會想到我的媽媽。她也沒有老公,我的爸爸并不是她的老公。我想上你的欄目。其實我想讓我爸爸娶我媽媽。但是首先得讓我爸爸離婚。他早結婚了,在沒有我之前,他早結婚了。我媽媽就是你們總是罵的小三兒,是二奶。
我媽媽很漂亮,也很年輕。走在大街上,很多人以為她是我姐姐。我很少有機會和爸爸一起出去。我從小就知道,其實我長得像爸爸。很像年輕時代的爸爸。那時候媽媽很愛爸爸,她知道不能和他在一起,便固執要一個孩子。那個孩子就是我,我愛他們,也恨他們。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想讓他們在一起,但是也不想讓爸爸離婚,因為那樣是不道德的。我來找您,就是想上節目,想聽聽別人怎么說。”
玉紅大概明白了這個小男孩的意思。她有些為難,二奶還是小三這都不是受到社會認同的人,何況這小男孩是私生子。這種節目別說想播出了,就算是錄制也是臺里不會通過的——拆散別人家庭總歸不是件好事情,而且私生子這事放誰身上那都是丑聞。哪能振振有詞說離婚呢?
紅委婉地把意思告訴這個孩子。父母有過錯與這個無關,但是他是私生子,這便是一種錯。盡管沒有道理,現實里的思想卻只能如此。
“那我把事情告訴您,您幫我拿個主意行嗎?”
這個是玉紅沒辦法拒絕的,所以她請這個孩子繼續講下去。
男孩叫章澤宇,開學讀高三。他和媽媽生活在某一線城市,父親一家生活周邊另一座城市,離得很近。姥姥和他們母子生活在一起。
小時候他并不知道,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是私生子。因為他有北京戶口,而且也有父親,只是父母是離異且父親從來沒有回來看過他。
在他的記憶里,經常有位叔叔過來看望他。每次看到叔叔,姥姥總要嘆氣。他問過姥姥,但是姥姥不說。媽媽經常一個人偷偷落淚。不過,他那時候小,也不太懂這些,根本沒有把這些事情和那個“叔叔”聯系在一起。
小升初的時候,他并沒有去按片劃定的中學,而是進了私立中學。私立中學費用高,又是住宿制,他很不習慣。媽媽也很想他。所以,讀到初二,他又換回了公立。“叔叔”和媽媽因為這個吵了很長時間,他在房間里聽到他們吵。隱約覺得似乎有什么事情是他不知道的。但是他依然沒有問,他從小就是個聽話懂事的孩子,媽媽不說的一定不問,他怕媽媽覺得他不聽話而難過。
中考成績出來后,他的成績不錯的。考中了一所還算很不錯的私立高中,而且獲得了學費部分減免的優待——因為他的考入成績是可以排進當屆的前十五名,所以可以減免三分之一的學費。他沒有選擇住校,媽媽和姥姥賣掉了舊房子,在他學校附近買了新房子。原來舊房子很小才是不到六十平米,地理位置也一般,而新房子是典型的學區房,而且有一百二十多平米。這兩者的差價完全可以在附近的城市再買處八十平的房子。他那時候對房價也是知道一些的。媽媽沒有固定的工作,不能辦理房貸。姥姥已經到了退休年齡,銀行也是不會通過房貸申請的。他一度擔心買新房的事情會沒戲,沒想到,高一開課前一周,他們便搬家了。
房產證什么的,他偷偷看過一次。寫著媽媽的名字。這房子是全款。他并不相信媽媽有好幾百萬的存款的。姥姥沒有工作,退休金每個月才一千多塊錢,只是夠日常飯菜錢。媽媽先后開店賣過花和魚,現在是剛開了一間小的日化店,整個店面也才三十來平,開在居民區里。其實也沒有多少錢。
所以,漸漸他也知道了家里的錢,幾乎都是那位叔叔給的。包括他的學費和生活費用——不然的話,他媽媽掙那點錢連他那幾身阿迪達斯都不夠買!
他再傻也不會認為叔叔會白給這么多錢。按他自己的想法來算,叔叔至少給了他們家有二百多萬了,這不是一筆小數目。叔叔還經常說,等他高中畢業后,要送他出國。
這個世界上會有一個人,這樣憑白無故對他這樣好嗎?他覺得不可能!終于,在他絕食逼問家人的一天后,姥姥告訴了他真相。事實就是,所謂的叔叔,便是他的父親。
他的媽媽上高中的時候不太喜歡學習,但是喜歡唱歌,姥姥便送她去學音樂,指望可以通過“小三門”考個大學。沒想到,她卻因為學唱歌和同學的叔叔談起了戀愛。她才十七歲,家里不同意她早戀。于是就逼著分手了。
可是,世界的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巧合。雖然沒有再戀愛,最后也沒考上大學,又不想補習,家里出錢便開了個樂器店,順便教教小朋友彈吉他。那位叔叔呢也去了外地工作并且結婚了。
幾年后,兩個人再相見的時候,一個已是有妻有女的成熟男士,一個二十出頭正值青春妙齡。姥姥也不知道這兩個又是怎么攪合在一起的,直到自己的女兒懷孕五個多月,她才知道。
因為體質的原因,醫院不建議打胎,怕打掉這個,以后懷不上。但是又不敢在當地生這個孩子,這丟人啊。
姥爺也是因為這事兒,氣得腦腦溢血,落下了病根,在兩年后去世。
不過,當時姥爺還在世,做主賣掉了所有的家產,然后一家三口來到了北京租了處房子,準備生產。
后來,姥爺去世后。澤宇爸爸花錢買了處房子,安置了她們母子。姥姥也就默認了這種關系。澤宇爸爸不可能離婚,也不想讓澤宇背負壓力,所以一直以叔叔的名義照料他。
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澤宇和媽媽吵了一架。可是吵過后,他也沒有任何辦法解決問題。他恨過,可是恨解決不了問題,所以也就不想再恨了。
他掙扎了很長時間,無意間聽到了玉紅的欄目,便想過來當嘉賓,說出故事,讓別人出出主意。他希望爸爸離婚,回到他和媽媽身邊。理由就是爸爸已經陪了那個女人和姐姐十多年,應該陪陪他和媽媽。但是他又不希望爸爸離婚,那樣的話,爸爸可能要凈身出戶,如果沒有了錢,他和媽媽的生活又得不到保障。
玉紅有些感慨,才十幾歲的少年,便有如此的心思。是好事情還是壞事情呢?雖然不能在節目里公開討論這種話題,玉紅還是決定幫澤宇。她建議澤宇先讀完高中,然后或者本地上大學或者按爸爸的想法出國,等到他二十歲以后,再來討論這個問題。
很多事情,只要交付于時間,那便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澤宇后來勉強接受了玉紅的建議,或許只是表面接受了。但是,這個事情,暫時算是解決了。
一年后,澤宇給玉紅發來信息。他爸還是離婚了,不過并不是凈身出戶,而且他爸的國外也有資產,這些肯定是他的。所以他要出國讀書,以后能繼承公司。至于爸爸的前妻與姐姐,他稱呼為“那倆女人”。
玉紅知道,這個故事應該沒有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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