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三大特性
封裝
繼承
多態
1、單一責任原則
? ? ? 單一責任(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是優化代碼的第一步。定義:有且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這個原則不光適應于類,也適應方法。因為單一責任的界限并不是那么好劃分,所以備受爭議,很多時候需要依靠個人經驗來界定。很多情況是寫代碼的工程師不知道自己所寫的類或方法的職責是什么。遵循單一職責原則就不會出現類T履行了P1和P2兩個職責,而是T1負責P1職責,T2負責P2職責;就不會出現A方法做了B應該執行的任務。
? ? ? 單一責任帶來的好處:1、可以降低類或方法的復雜度,只負責一項職責,其邏輯肯定要比負責多項職責簡單的多;2、提高代碼的可讀性,提高系統的可維護性;3、變更引起的風險降低,變更是必然的,如果單一職責原則遵守的好,當修改一個功能時,可以顯著降低對其他功能的影響。
2、開閉原則
? ? ? 開閉原則(Open Close Principle)讓程序更穩定更靈活。定義:一個軟件實體如類、模塊和函數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當軟件需求變化時,盡量通過擴展軟件實體的行為來實現變化,而不是通過修改已有的代碼來實現變化。我在應對新的或者改變的特性時通常是擴展其功能而實現,修改只因bug而被修改。 開閉原則的重要手段是通過抽象。
3、里氏替換原則
? ? ? 里氏替換(Liskov Subsitution Principle)讓系統擴展性更好。定義1:如果對每一個類型為 T1的對象 o1,都有類型為 T2 的對象o2,使得以 T1定義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對象 o1 都代換成 o2 時,程序 P 的行為沒有發生變化,那么類型 T2 是類型 T1 的子類型。里氏替換的核心是抽象,抽象又依賴于繼承的特性。
? ? ?通俗的來講就是:子類可以擴展父類的功能,但不能改變父類原有的功能。它包含以下4層含義1、子類可以實現父類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蓋父類的非抽象方法。2、子類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3當子類的方法重載父類的方法時,方法的前置條件(即方法的形參)要比父類方法的輸入參數更寬松。4、當子類的方法實現父類的抽象方法時,方法的后置條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類更嚴格。
4、依賴倒置原則
? ? ? ?依賴倒置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指一種特定的解耦形式,使得高層次的模塊不依賴于低層次的模塊的實現細節的目的。定義: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低層模塊,二者都應該依賴其抽象;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抽象。依賴倒置的核心就是面向抽象編程。模塊間的依賴通過抽象發生,實現類之間不發生直接的依賴關系,其依賴關系是通過接口或抽象類產生的。
5、接口隔離原則
? ? ? ?接口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讓系統擁有更高的靈活性。定義:客戶端不應該依賴它不需要的接口;一個類對另一個類的依賴應該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 ? 接口隔離原則的含義是:建立單一接口,不要建立龐大臃腫的接口,盡量細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盡量少。我們要為各個類建立專用的接口,而不要試圖去建立一個很龐大的接口供所有依賴它的類去調用。
? ? ? 采用接口隔離原則對接口約束時,要注意以下幾點:1、接口盡量小,但是要有限度。如果過小,則會造成接口數量過多,使設計復雜化。2、為依賴接口的類定制服務,只暴露給調用的類它需要的方法,它不需要的方法則隱藏起來。只有專注地為一個模塊提供定制服務,才能建立最小的依賴關系。3、提高內聚,減少對外交互。使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6、迪米特原則
? ? ? 迪米特原則(Law of Demeter)也稱為最少知識原則。定義:一個對象應該對其他對象保持最少的了解。迪米特原則落實了軟件編程的總的原則:低耦合,高內聚。
? ? ? ?迪米特法則的初衷是降低類之間的耦合,由于每個類都減少了不必要的依賴,因此的確可以降低耦合關系。但是凡事都有度,雖然可以避免與非直接的類通信,但是要通信,必然會通過一個“中介”來發生聯系,過分的使用迪米特原則,會產生大量這樣的中介和傳遞類,導致系統復雜度變大。所以在采用迪米特法則時要反復權衡,既做到結構清晰,又要高內聚低耦合。
參考:
http://www.uml.org.cn/sjms/201211023.as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