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創新活力不夠,問題可能出在制度上。
說起國內高校的科研創新,很多人可能會會心一笑,覺得國內高校大部分科研論文都是湊數而已,治學的態度和學術氛圍都不好。但是最近,北大的薛兆豐教授在一次研討會上推測,這背后可能是制度上的原因。《經濟觀察報》整理了薛教授的這次演講,下面來給大家說說。
先說說美國高校的情況。薛教授說,他在斯坦福大學有一個發現,就是學校對教授們做科研還是做投資管得比較寬松,制度上沒有那么多硬約束。比如華裔物理學家張首晟在做講座的時候,學生問他是怎么分配做科研和做投資的時間的。他的反饋是,自己所有的時間都可以用來搞科研,也可以用來搞投資。也就是說,學校對這方面并沒有什么硬性限制。后來到麻省理工交流的時候,薛教授也發現,麻省理工雖然沒有斯坦福管的那么松,但是很多教授也是,既在學校做科研、帶學生、申請專利,同時又到創新企業里任兼職,搞商業,也申請專利。所以說,美國在激勵創新方面的制度還是比較有效的。
另外,薛教授說,美國相關的兩項法案也對高校的創新起到了作用。一項是1980年推出的拜杜法案,雖然規定聯邦政府資助的研究成果歸聯邦政府所有,但也允許研究機構或學者獲得商業開發權,商業開發賺到了錢,他們也可以拿到;另一項叫史蒂文森-懷特勒創新法案,這項法案規定,當聯邦政府的錢投入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必須專門成立辦公室,負責實驗室研究成果的商業轉換。這樣一來,發明創造的產權得到了很好的界定,科技的商業轉化也就得到了激勵。
所以說,現象與制度安排其實是分不開的。歸根結底,就是兩個大問題,一是知識產權歸屬;二是商業利益分配。產權問題,就像同一塊石頭交給不同的人,結果可能相差很大,它可能還是石頭,也可能被雕琢成玉。利益分配也是這樣,分配方式不一樣,人們努力的方向也就不一樣,要按發表論文的篇數來獎勵,那大家就努力發表論文,若按商業轉化后的實際收益分成,那人們就會往應用方面下功夫。
我們經常說:既要把餅做大,也要把餅分勻。意思是,先做餅,再分餅,兩者相對獨立,前者不受后者影響。但薛教授說,事實是相反的,應該是:餅的分法決定了餅的大小,分餅分得科學了,餅才能做大。也就是人對未來的預期,決定他們當下的行為。就像當年的農村改革,就是從土地確權開始的。所有權還歸集體,但農民可以承包,收益可以分成,有了參與收益分配的權利,那種地的積極性就提高了。所以,薛教授說,有形的土地確權,釋放了巨大的能量,對于無形的知識產權也要確權,才能鼓勵創新的能量爆發。
但現在的情況是:在知識產權歸誰這個問題上還缺乏科學、明確的制度設計。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誰投入就歸誰。比如政府做了資助,大學提供了資源,領導發了工資還委派了任務,那在這些基礎上做出的發明創造,就歸投入者和委派者所有。另一種認為,誰能把想法應用得最好,讓它產生最大的效益,那這發明創造和知識產權就歸誰所有。薛教授說,這兩個觀點,前一個看起來好像很合理,但其實效果很差。后一個才更符合人的行為規律,像美國的拜杜法案遵循的就是這個原則——雖說專利是在政府資助下產生的,但專利攥在政府手里,發揮的價值很有限,不如就把商業開發權送給發明人,讓它產生溢出效應,造福社會。
以上就是薛兆豐在近期研討會上演講的主要內容,供您參考。
本文源自:《經濟觀察報》(薛兆豐:為創新確權——餅的分法決定餅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