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日子接二連三遇到與錢有關的糾葛。
一年前由于各種原因借同學幾萬元錢,中間倒騰兩次又借又還的情形,由于我倆是鐵姐們,也沒覺得有必要打個條兒寫個字據啊什么的,大大咧咧慣了,可是前幾天因為要還錢,老公竟然不記得多少了,說的數字與我記得截然不符,比我記得少了兩萬。同學倒是大度,說還多少都行。那可不行,談錢傷感情,不談錢更傷感情,明明人家好心救我們于水火之中,咋還能再少還人家錢呢。
翻箱倒柜,查聊天記錄,查匯款明細,也沒查出個所以然,但是我堅持我記得的數字,同學也說記得是這個數。老公也沒再堅持,但是我心里仍然是不快的,我知道老公不是那種故意貪小便宜的人,就是日子久了忘了,血淚的教訓啊:借錢一定要打借條,不論多親近的關系。
小時候一起的玩伴,一年前借了朋友一萬五千元,春節期間因為朋友有事需要周轉,這個玩伴匯給朋友一萬七,然后等朋友手頭寬裕給玩伴匯錢,這個玩伴說匯1萬2吧,這樣我就還欠你1萬整了。但是昨天玩伴忽然說還欠朋友8000元,當時記得很清楚。朋友說你不是讓我給你退回湊成一萬整的嗎?但是玩伴怎么也記不得說過這句話了。雖然可以去查明細,也不知結果如何,但是兩個人心里總是會有不舒服吧。
其實,話說了這么多,借錢最大的難處在于感情和關系,甭管是親情、友情還是同事情,都是這樣。而中國人最看重的又是感情和人際關系,所以借錢這個問題讓很多人不知如何是好。
我不記得曾經看過一本什么書,似乎有過這樣一句話:幫助過你的人永遠都會幫助你,但你幫過的人就不一定。借錢猶如此。
看過兩句關于金錢的名言:
與朋友之間不要有金錢來往,不要借錢給朋友,要是你借錢給人家,就象胡適先生一樣,我借了,就不要求還。人與人之間沒有金錢來往,可使我們人際關系比較成功。
錢既不可以出借,也不可以向人貸借。若是出借,不但失去金錢更會失去了朋友;若是借來,便失去節儉的意義了。
上面的觀點我不敢茍同,如果親朋好友之間連錢也不能借了,那豈不是太冷漠了?誰還沒有個燃眉之急呢?重要的是無論是親人還是好友、同學,借錢一定要有字據,那沒有什么尷尬的,日期,數額既是證據又是提示,免得日子久了因遺忘帶來的誤會和糾結。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手續正規,天經地義。
所以“親兄弟明算賬”真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啊。
PS:祝所有讀這篇文章的朋友,都不缺錢。我們談不上金錢主義,但是有了錢,就意味洋洋大觀我們可以更容易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沒有錢,然后不得不為了掙錢去做些不喜歡的事情,那怎么會真正的快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