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了美國威爾·鮑溫著的《不抱怨的世界》,據說是很多勵志類書箱排行榜的第一名。已經很久不再看勵志類的書了,感覺這種書讓人看了熱血沸騰,等新鮮勁過了,還是回歸原樣。但是該書還是有可取之處的,最值得參考的地方--個人以為--就在于堅持21天不抱怨。其實這個方法也可以用在其它地方,只要你認為是應該堅持的,對于部分人來說,還是有用的。當然,堅持21天不抱怨也是一個很好的想法。書中第27頁引用了兩個人的話,讓筆者想起以前的一個想法--做自己喜歡的人,于是將這兩句話摘錄出來,與大家分享。
“我們會成為自己想象、思考的東西。”--哲學家厄爾·南丁格爾(Earl Nightingale)
“為什么我們就是命運的主人、靈魂的統帥呢?因為我們有控制自己思想的力量。”--孟塔培(Alfred A. Montapert)
做自己喜歡的人,起意是這樣的。很多人心中都曾有過偶像,或者是奮斗的目標,或者是羨慕的對象,特別是年紀較小的時候。尤其是在一些引人注目的場合,比如領獎臺、演講臺、危機現場、辯論會、影視、賽場……最常見的想法是:如果我能那樣博學(風度翩翩、能力出眾、力挽狂瀾……),該有多好;或者是,如果那個能言善辯(嫻淑雅靜、舉止端莊、外語一流、體力超群……)的人是我,那就太棒了。
可是絕大多數人想過也就過去了,平時該怎么樣還是怎么樣,睡懶覺、吃零食、玩游戲、看肥皂劇……從未想過別人光彩奪目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艱辛的汗水,這可以歸屬到第一類。剩下的人,大抵受到刺激或鼓舞,會奮發一段時間,朝著目標、偶像或者是心中理想的自我努力一段時間,但是大部分堅持不到一周,又打了退堂鼓,回到原來的軌跡中。等到遇到別人出彩的時候再羨慕一下,僅此而已,這算是第二類。再下來的一小部分人,或許堅持得更久,可能有兩周以上,甚至一個月,但是當中途有個意外因素--很可能是客觀因素比如天氣、停電、生病等--打斷自己的堅持時,會偷個懶,那一天沒有堅持下去,第二天再有個什么事(可能是急事,或者不得已的情況),甚至再給自己找個借口(由奢入儉難嘛),然后以前堅持的成果就付之東流,要么從此荒廢,重歸原點,要么隔段時間再從頭開始,但是也往往無法堅持到底,這是第三類。或許只有1%的人(這個比例可能還是高估的),能從此堅持下去,即使中間有所中斷,也能很快恢復到奮發進取的狀態中,為不斷提升自己而努力,這一部分人,最后都能有較大的事業或成就,比如學霸、外企高管、金融精英、技術達人……最次的也處于一般人的平均水準之上,成為別人的偶像、目標,這是第四類吧。
以上分類是筆者個人估算,沒有什么科學依據,也算是個人的切身之痛吧。因為筆者是從第一類人逐漸有點進展到第二類人,目前也只是在三四類之間掙扎而已。想法的改變也很簡單,其實也沒什么戲劇性的挫折或者變故,只是突然有一天,不想再對出色的“精英”羨慕嫉妒恨了,那是他們應得的,即便是所謂的“X二代”,人家的老子也是付出過的,可能連下一代的苦也吃了,所以現在遇到比自己牛的人,只會在自己身上找差距,找不足,就像現在網絡上常見的一句話“最怕的是比你聰明的人比你還勤奮”,如果別人的家庭出身比你好,智商比你高,還比你努力,那活該你只能草根下去。
回過頭來想,做自己喜歡的人,現在還來得及,作為80后,希望至少活到60+,那么在剩下的30年里,不想再辜負目前還算健康的身體,不想辜負真心對自己好的父母、妻兒、兄弟姐妹、親朋好友了,哪怕30年后,在床上咽下最后一口氣之前,能微笑地撒手人寰,而不是到了那時還痛恨自己的糊涂,最終死不瞑目--這樣未免有點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