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主動開始學英語就是從新概念英語開始的,但是當時我并不知道那本書是新概念,因為那本書的封面已經沒有了。記不清是初二還是初三的暑假,那時候我的英語非常糟糕,對英語興趣也不大,于是暑假想自己做些什么,現在我都記不清從哪里搞來的那本新概念,應該是某個鄰居家。那個暑假我并沒有看完96篇小短文,但是這本很舊的書給我的印象卻不錯,至少是沒有排斥的心理,雖然開學后英語沒有變的多好,但應該不能說沒有一點幫助。那本書暑假結束的時候還了回去,所以直到后來大學里我才知道它是新概念第二冊。
第二次學習新概念的時候過了好幾年,應該是高二的下半學期或者高三,我周末的時候一個人去逛書店(應該是一個人),看到了綠色封面的新概念英語4,當時我并不知道難度如何,因為在十幾年前的老家用英文印刷的東西總共都沒多少,那本四孤零零的躺在書店的角落里,沒有黃色的三,沒有橙色的二,當然更沒有一(我到現在也沒有看過一,記不清封面的顏色)。當我把第四冊買回來,到教室里面看,然后感嘆是我操好難。但是我一點點啃,直到清楚的明白一課再繼續下一課,到高考的時候我應該看了十幾課。finding fossil man到現在還刺激著我去找更難的文章,直到我再也找不到。
后來到了大學里,我知道了新概念(來頭不小),然后就又買來第三冊,基本上自己一課課的學完。雖然先四后三的順序任何人看來都會覺得很詭異,但我最后還是學完了64課的第三冊,48課的第四冊,這112篇文章,學完的時候我應該能夠背誦其中的一半。
我從不覺得學習英語非要用什么教材,或者非要看什么書。我第一次和第二次遇到新概念英語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巧合,或者說某種幸運。如果我自己學的時候拿起的時那個年代很流行的語法書,可能我現在還在恨英語。更不可能靠英語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