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父親節,昨天就和兒子商量一起去看姥爺,他沒有什么興趣的樣子。今天,我買了束玫瑰,回家說一起走,他很不樂意,但還是走了。路上吃麥當勞時,我拿出卡片,寫下我的祝福,留下一些空白,讓他寫。他忽然就不高興了,說了一通姥爺是我的父親不是他的父親之類的話,還說我讓他做了一堆沒有意義的事……
沒有意義嗎?做哪些算是有意義呢?行政人員當了領導就算有意義嗎?教師當教授了就算有意義嗎?商人賺了大錢就算有意義嗎?那么除此之外的事,是不是就真的沒有意義了,是不是就不值得去做了?
當你抽身事外,冷漠的不愿多看一眼時,你丟失的是一種責任,一種主動為自己愛的人、愛的事做些什么的沖動。而這種沖動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通過一件又一件小事慢慢積累而成的。當這種沖動變成習慣,變成責任,也就變成了你性格的一部分,從此,你就變成一個有愛的人,一個愿意主動幫助別人的人,一個溫暖的人,而最終,變成一個別人愿意去溫暖你的人。
人就是這樣吧,消耗自己,遲早會枯萎,主動為周圍的人分享溫暖,才會擁有更多更持久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