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明憲宗實錄卷之八十四,在此之上標注斷句。
成化六年冬十月
○乙巳 朔,享太廟。
○遣 內官祭司井之神。
○丙午 迤北 孛忽 等遣 使臣·知院 扭久該 等來朝貢馬,賜宴并衣帽彩叚表里等物有差。其回賜 孛忽 等彩叚表里及敕付 扭久該 等,領回給與之。
○夜,東方流星如盞,大赤色光明燭地,自昴宿東北行至井宿。
○丁未 總督·兩廣·軍務·右都·御史 韓雍 等奏:“斷藤峽殘賊二百余徒,夜入神電衛(wèi)城,燒毀電白縣治?!北扛沧啵骸耙艘莆亩加贰⒖偙裙僮h剿賊方略,督屬整兵撲滅以安地方?!睆闹?。
○刑部奏:“罪人 張元吉 法當凌遲處死,決不待?!睍r刑科三覆奏:“有旨尚令固禁,今時過霜降,宜從論決。詔免死,杖之百,發(fā)充肅州衛(wèi)軍,家屬隨住?!庇谑?都給事中 毛弘 等上言:“以為刑法者,所以持紀綱駕馭天下。防奸宄息寇盜,平民情皆系于此。不以賤而加增,不以貴而加損。在人臣則執(zhí)之,在天子則行之,罰曰:‘天罰?!懺唬骸煊?。’所以深明,雖天子亦不得任意出入于其間也。今罪人 張元吉 奪人貨財,奸人妻女,僣朝廷之制,擅生殺之權:殺無罪四十一人。有一家被殺三人者,具列十惡之條,不載八議之內。古有一婦含冤,尚足致早。況彳□支四十余命皆死無辜,冤郁不伸,控訴無路,豈不感傷和氣而召災異乎!若以襲其祖之繆號天師,不欲加戮記曰:‘執(zhí)左道。’以亂政者殺不以聽,元吉 正系左道之流,況又罪重惡極,豈宜曲加寬貸。且連年秋后處決斬絞人犯,多系止償一人之命者。夫 元吉 以殺四十余人而獲生,余皆一人之命而抵死,犯絞斬者則論決。犯凌遲者得不死,人心不平,天理安在。自此以后萬一罪惡再有如 元吉 者,又當何以處之。將欲盡法,彼得籍口,將欲寬貸則法寢廢。柰何惜一異端未流,而屈天下大法。何以扶綱紀?何以馭天下?又何以抑奸宄息寇盜而平人情乎?竊為朝廷惜之,伏望斷以至公處,以大法仍將 元吉 戮之于市庶,使國法昭彰,神人息怒,而死者之冤可雪,災沴之氣可消矣?!鄙弦允录仁┬?,已之。
○戊申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彭時 等奏:“近蒙皇上念京師米價踴貴,特令于京通二倉糶糧五十萬石命下之,中人心喜悅米價損減,但奉行之人過于拘執(zhí),既不許官豪之家糴買,又不許市販之徒轉賣,止許小民以升斗赴倉告糴,再三審辨,展轉遲延,街坊米鋪因而收閉,暗邀重價以致人愈缺食。乞仍降旨,今后不拘官民、市販及斗石多寡,但不許停積在家,有轉賣與人者,無石價銀不過七錢,違者悉置于法。”上□之,諭戶部臣曰:“朝廷發(fā)糶官糧,本欲平價,今已日久米價尚貴,顯是委官人等處置無法,今后不拘官民、市販及斗石多寡,一體發(fā)糶,若轉賣與人者,許增價一錢,不許停積在家及高擡價直,爾戶部揭榜示之,違者必治以重罪?!庇谑鞘汤?陳俊 言:“京城地廣民聚,待哺者眾,出糶不及以致壅塞,請以每城原委 給事中、御史、主事 三員分作三處,督同兵馬司官糶賣,及令兵馬嚴督鋪戶,照例市易,仍行吏部借撥,聽選官及辦事吏各十五員名,分隨各官,以任其事,庶可流通無滯。”詔允其言。
○兵部奏:“各營領敕下場牧馬官。五軍營·懷柔伯 施鑒,神機營·靖遠伯 王瑺,三千營·都督·僉事 王義、奮勇 等十二營,署·都督·僉事 劉清 不以馬政為重,岡肯盡心提督,以致例失被盜,及官軍棄馬在逃者有之。一遇有警,必妨調用,俱當懲治,以警將來?!鄙狭罟缅吨?/p>
○夜,東方流星如盞大,青白色光明燭地,自闕丘東行至近濁。
○己酉 兵科·都給事中 秦崇 等奏:“漕運·總兵·署·都督·僉事 楊茂、參將·都指揮·僉事 袁佑,素乏長才,過蒙重用,如今年所運官軍,中途則糶正糧以售,貨到京則糴他米以上倉,展轉懋遷借貸完納,遂使京師米價踴貴。”皇上天地量,不加譴責,乃復傳旨,升 茂 為都督·同知·佑·都指揮。同知綸命雖頒,清議未愜:“夫以漕運較之守邊苦樂難易,大有徑庭,邊將年久未有無故而陟之者,蓋以祖宗成憲,武職非有軍功不升也,伏望皇上斷自宸衷,收回綸命,庶幾名器不致于濫溢,而臣下知所淬勵矣。”上曰:“朕以 楊茂、袁佑 督運勤勞,特頒晉秩之命,爾等何為劾奏,本當逮問,姑宥之。”
○巡撫·延綏·左副·都御史 王銳 等奏:“九月十三日,撫寧候 朱永 等調遣 總兵官·署·都督·僉事 許寧、游擊將軍 孫鉞 等領兵往平夷波羅等堡按伏截殺,遇賊迎敵轉戰(zhàn)二十余合,官軍被圍,永 等隨調本城并東西營堡兵往援之,賊遁出境?!北孔h:“先該太監(jiān) 傅恭 等奏:欲班師。臣等以賊雖敗,遁勢猶猖獗,未可輕易退軍,奏行各官議處,今則果然?!鄙显唬骸斑叿轿磳帲鄮熦M可輕易。”乃敕 恭 等,令 朱永、王越 仍在彼調度,官軍相機剿賊,不可遽回,傅恭、顧恒、劉玉、劉聚 先行回京。
○戶部會官議:“巡撫漕運等官所陳事宜:一 鳳陽府所屬太和、蒙城、亳縣,各縣里戶加增而設官如舊,分理不及。請增縣丞一員,一運糧船只。凡遇淤淺之處,宜行漕運衙門,令各該把總都指揮、指揮等官,督各管糧船,旗軍及當?shù)販\夫,并力挑撈淤沙,疏通河洪,使前船既過,后船接續(xù)而行,違者究問。 一 舊例運糧船,挨幫而行。近年多不挨次,旗軍舊許令附□土物以補助正糧盤費,今多以原兌耗米盡賣,輕赍置買私貨,于沿途發(fā)賣以致稽遲,及至來京反買倉米補納,多不足數(shù)。請行漕運總兵等官,令各把總指揮督各管衛(wèi)所船務,照例挨幫行,其所運糧必先盡載京通二倉,該納正耗米數(shù),然后量帶私物,違者參問。一 蘇州、松江、常州及嘉興、湖州五府輸運內府,白熟粳糯米并各府部糙粳米每歲十六萬石,俱官給以船。今經(jīng)沿途甎廠、鈔關,必欲如民船帶甎納鈔,兼遇水涸守閘,又為運軍凌逼,及抵揚村等處,則攬頭包攬,巧肆刻削,是以留滯日久,困于負貸,請罷帶納之例,及禁包攬之害,仍移文漕運官,令軍民船皆魚貫而行,其言漂流糧米,以該納京倉者,改納通州省腳價以補其數(shù),并禁革精壯運糧旗軍營求別差,俱如上年例議?!鄙蠌闹?。
○以水災免保定等衛(wèi):子粒二萬三百一十九石有奇。
○以旱災免河南:民田夏稅三十七萬七千七百三十九石有奇,軍屯子粒八萬六百四十五石有奇。
○巡撫·山西·右·僉都御史 李侃,以母喪去任。
○辛亥 都察院·左·都御史 李賓 等言:“謹按憲綱監(jiān)察御史,務得公明廉重、老成歷練之人,奏請除授,不許以新進初仕人員充用。今兩京都察院各道御史缺員數(shù)多,欲照天順五年本院奏準事例,通行各處 布按二司王官 會同彼處巡按·御史,南北·直隸·巡按·御史,同該府 正官 將本處推官知縣內,但有廉能昭著,歷練老成人物,端莊語言,真正年三十以上五十以下在任三年之上,系中舉及進士出身者,不拘員數(shù),從公陸續(xù)推舉起送。吏部核實,分送各道,問刑半年考其刑名堪任用者,奏送吏部奏請除授,不堪任用者,送回本部,仍復原職,若知而不舉及所舉不公者,皆坐以罪?!痹t從之,仍命巡撫官一體公同推舉。
○巡視 北·直隸·右·都御史 項忠 奏:“今近京府縣水災,民居蕩析,雖官發(fā)粟賑濟,然流移道路,困苦萬狀,目今固可茍延,旦夕若薄冬,臨春青黃不接,必甚于此,不預為區(qū)處設有不虞,雖峻法以繩傾廩以救,亦緩不及事。請廣施糶賣之術,如宋紹興五年斗米千錢。時參政 孟庾、戶部·尚書 章誼 不抑價,大出陳廩,每升止二十五文,既濟于民,次年米賤,令諸路以錢收糴,復有贏余,載于史冊,足為明驗。今天津、涿州、真定、保定等處各有大倉,并水次官糧動以萬計,乞敕戶部,令各倉原委收糧官會計足支,來歲夏初官軍俸糧外,所余糧米豆麥,俱自今年十一月始,各委所在州縣官,按月糶米三千石,每石五錢,麥減一錢,豆減一錢五分,凡有糴者止于二石,至來歲三月止糧少者,許于附近糧多之倉,多糶以補其數(shù),凡勸借般運接濟者,不在是數(shù),候麥熟米賤,即以所糶銀布之類,每月準與官軍買糧自給,其貧民無所糴者,仍驗口減省賑濟。”戶部議:“如其請而每石之價,則視所定者各加一分制。”曰:“可?!?/p>
○壬子 命 浙江·都指揮·同知 朱亮 子 綬,都指揮·僉事 賀榮 子 禎 俱代父原職杭州·前·衛(wèi)指揮使以 亮 等老疾不任事也。
○升 真定府·知府 邢簡 為浙江·左·參政,常州府·知府 卓天錫 為廣東·右·參政,山東·左·參議 江玭 為右·參政,南京·大理寺·左·評事 楊廷芳、大理寺·左·評事 袁鎬,刑部·主事 鄭玉 俱為按察司·僉事,廷芳 貴州,鎬 廣東,玉 山西。
○癸丑 定襄伯 郭登 等奏:“坐營都督 王瑛、鮑政 無故不赴教場練習軍士,宜逮治以為奸懶之戒。”上令 瑛、政 從實自陳,瑛 等俱引伏。詔宥之,仍奪俸三月。
○甲寅 三法司會官審錄重囚。刑部審得:“情真無詞者八十四人,情可矜疑者二十一人,有詞當鞫者二人,犯不孝罪父母有息詞者八人?!倍疾煸海骸扒檎鏌o詞者十四人,當奏請定奪者三人?!备饕跃擢z聞,上覽:“其情辭于情真者,命減死充邊軍十四人,留系獄者十五人。婦人謀殺親夫,適有孕,命待產,限滿日處決一人。余俱準擬其情可矜疑,并奏請定奪者,各充軍杖罪有差,當鞫者再問報?!?/p>
○乙卯 山東·慱興縣·知縣 陳文偉 奏,撫安流民事其略,曰:“荊襄流民非若蠻夷戎狄,不可以中國之治治者,今嚴兵固域,勞民費財御之若敵國,然此可暫而不可久也。臣愚以為不必屯兵久戍,不必遣將分守。欲為良圖,清于南漳、竹山、遠安、房等縣與流民接界之處,遴選天下知縣、縣丞,有智識知事體,曾經(jīng)旌異者更易而用,加以獎勵,使蒞彼流民縣分。設法招集,便宜處置,候有成效,不次升用。仍諭令有司暫寬,其近縣徭賊,足其衣食,使之觀感興起,傾心向化。令守備官用心操習官軍,以張兵威則恩威,并立而彼易化矣,且流民所恃以為惡者,樹木叢密路途險隘也。若進一里平一里之道途,遇一村定一村之戶籍,正強界辨阡陌。使民各有分地,地各有定主,則將來者無地可容,而自不來。以復于要地立州,以總制設衛(wèi)以防御,則流民之非心以格,而守備官軍可革矣。不然,則強弱相凌,流移日至,徒費財勞民,而終無寧息之期也?!笔枭?,命戶部知之。
○丁巳 運 德州倉糧一萬一千七百八十四石于青縣,賑濟饑民。
○戶部奏:“河南·北·直隸,今歲夏秋水旱,而在倉儲積,先已放支,恐饑饉軍民,無以賑給,及查順德、大名、廣平三府并河南衛(wèi)輝府倉有余積,宜敕巡視分巡官督同本處官計,其見存者量留三四年之用,余皆減價發(fā)糶附近缺糧之處,許以銅錢銀布,概糶收庫事峻,衛(wèi)輝、順德者解送,保定、大名、廣平者解送,河間收貯,候來年麥熟米賤,即以此準折,所在官軍俸糧,使自易米食用,則軍民得以接濟而儲積,無朽腐之患?!睆闹?/p>
○兵部奏:“虜酋 居河套者,既遣 知院 扭歹該 朝貢,而其黨又率眾寇邊。宜如總兵官 朱永 等議,將虜使留款大同,先遣一二人還,諭以朝廷威德,俾其感恩悔過,率眾來朝,毋稔惡不悛,自取剿滅?!鄙鲜侵?,令待虜使回,日降敕與之。
○戊午 皇太后圣旦,上率親王上壽,受命婦朝賀,賜百官宴于午門。
○命 都指揮·僉事 康銳 守備涿州。
○南京·守備·成國公 朱儀 奏:“江水泛溢,沖塌上新河口,江岸南北共長一百三十四丈,河口坍入三十五丈,兩岸軍民房室災者四十八間?!笔孪?,工部覆奏:“移文南京·工部 會 守備等官,勘議?!?/p>
○己未 免 山東、濟南、兗州、東昌、青州四府:秋糧二十八萬九千七百七十九石有奇,草五十六萬四千六百五十束;濟南、東昌、平山、青州左、德州左 五衛(wèi):子粒七千三百四十五石有奇,以旱災故也。
○南京·后軍·都督 楊麟 點視皇城守衛(wèi)官,軍杖把總指揮,過泰至死。守備·成國公 朱儀 等以聞。事下,刑部請行南京·刑部,究治如律。詔:“可”。
○庚申 夜,月犯昴宿。
○辛酉 朝鮮國王 李娎 遣陪臣 韓致義 等奉表貢,馬及方物,來朝賀萬壽圣節(jié)。
○放 國子監(jiān)生五百余人歸,讀書聽取用。以吏科·都給事中 程萬里 言:“饑民流集,京師米價騰踴,而吏部聽選官及監(jiān)生不下萬余,徒冗食?!惫室?。
○以夏秋水災 免 真定府:秋糧五萬一千四百八十六石有奇,草八十六萬一千五百三束;定州、真定、神武右 三衛(wèi):子粒一萬二千八百七十六石有奇。
○選 進士 王瑞、徐與憲、黃麟、李謙、張以弘、李蕙、趙艮 為給事中。瑞 吏科,與憲 戶科,麟 禮科,謙、以弘兵科,蕙、艮 刑科。
○廣西·橫州·知州 謝環(huán) 九年秩滿,命再任三年。
○中都·留守司·都指揮 何俊 以所部軍多,欠官馬,歛指揮以下俸米得八十一石,并罰操軍銀共九兩,以給欠馬者。為千戶 馬瑛 所奏。下刑部獄坐,因公科歛罪,當徒贖還職。
○壬戌 誠孝昭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 王增 祭獻陵。
○癸亥 太仆寺·少卿 沈王卸-卩,卒。王卸-卩,字廷實,淮安府山陽縣人,南京·戶部·尚書 翼 之子,中丁丑進士,歷任吏科·都給事中,升 太仆寺·少卿,王卸-卩守官廉慎頗,亦自負,遷太仆·少卿,殊郁郁不樂,踰年一夕,無疾卒。訃聞,賜以祭。
○乙丑 復除河南·布政司·右·參議 李衍 于四川·福建·按察司·副使,應欽于湖廣。
○丁卯 免 直隸·天津等衛(wèi),并梁城·守御·千戶所,在京·義勇·左等衛(wèi),被水無徵:子粒二萬六千五十石有奇,豆九百五十九石有奇,草四萬三千三百九十束。
○以旱災 免 荊州府、江陵等七縣:戶口鹽鈔一萬一千三百四貫,米四千九百一十九石有奇,襄陽府、襄陽等三縣:戶口鹽鈔二千七百五十貫八百文,米五百七十石有奇,沔陽州、景陵縣:戶口鹽鈔,米一千二百一十石有奇。
○戊辰 升 浙江·按察司·副使 劉釪 為按察使·監(jiān)察·御史,宋黻為浙江·副使。南京·戶科·給事中 徐鑒、戶部·員外郎 黃塤 為左參議。鑒 江西,塤 廣西。
○庚午 命 金吾·前衛(wèi)·老疾·指揮使 朱斌 子 氵□泉 代職,故虎賁·左衛(wèi)·指揮·同知 張玉 子 銘 襲職。
○中都·留守司·正留守 穆盛 有罪免官。盛 在中都所為多不法,有千戶告其貪淫、酷暴十六事,巡撫·都御史以聞。命 給事中 成實 等往會 巡按·御史,鞫之,且得其罪狀帳:下卒 吳鑒 每為人通賂,因藉 盛 勢,為奸利。千戶 張玥,常左右 盛,所為又嘗以私忿殺人,盛 庇之。遂械 盛 及二人赴京師,刑部會官重鞫于朝:盛 事多赦前,獨坐監(jiān)守自盜,律當斬,減從流例贖,復官不得理軍事,并鑒、玥罪奏之。詔:“盛 贖罪畢,仍免其官。鑒 徙充遼東邊軍。玥 坐殺人,罪死?!?/p>
○夜,北方流星如盞大,青白色光明燭地,自紫微西垣南行至上臺,尾跡后散。
○辛未 禮部奏:“萬壽圣節(jié),例賜百官宴?!鄙狭蠲庋缳n,以節(jié)錢鈔。
○命 兵部·侍郎 陳宜 提督山西偏頭寧武等關官軍,防御候河開還京。
○升 福建·建寧·右衛(wèi)·指揮使 吳杲 為署·都指揮·僉事,守備汀漳地方。
○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吳節(jié) 致仕。
○并浙江·錢塘縣·西溪·稅課局于安溪奉口·稅課局革紹興府·山陰縣·清南壩官夫。
○壬申 戶部奏:“近湖廣歲薦被災,減免糧多,并軍餉賑濟,支用耗費,倉廩空虛。聞今年頗豐,米價不貴,請敕巡撫等官,以在官所貯銀布,并南京運送官鹽,未易米者,委官分領。有收地方依時直糴米量,除腳價般運附近,用糧倉收貯,仍令南京·戶部,以儀真壩下易鹽引銀,運送湖廣巡撫等官處,糴買其賑濟,倉糧未還,官者量為徵收,以備支用?!睆闹?。
○癸酉 內官傳奉,圣旨御用監(jiān)人匠 楊王巳、徐謙、張保兒、董安、張福、孫剛、徐宗、周政、孫牛兒、戈昇、蔡仁、戴政、陳貴、周旺、金亮、袁林俱升 文思院·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