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三號,北京望京如家酒店集團下的和頤酒店發生了一起惡性暴力事件。事情發生在酒店某房間的門口,一名年輕女子被一名中年男子強行拽住并毆打,女子激烈反抗并大聲呼救,卻并沒有得到來自周圍房客和酒店工作人員的及時救援。提及為何沒有上前阻止施暴行為的緣由,不少房客和服務人員以“以為是夫妻或者情侶鬧矛盾”而沒有插手。這件事像一個導火索,一石激起千層浪,網絡上對此事眾說紛紜:有人認為人性冷漠,所以大家“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有人認為女子應增強防范自救意識,并鍛煉出強健的體魄。在我看來,對于多人圍觀卻未能及時對受害者伸出援手的現象,我們不能簡單的以公眾的道德感和社會責任意識缺失,社會集體性冷漠來一味地譴責這些人。我曾經看過的一本書《引爆點》中提到了“環境威力法則“的概念,或許我們可以從環境的角度來對這件事做另外的剖析。
在《引爆點》中,說到了這樣一個故事:1964年,一個生活在昆士區的年輕女人基蒂吉諾維斯被人用刀捅死。她在大街上被人追趕,在半小時內遇到三次襲擊,她的38位鄰居在自家的窗前目睹了這一切,但當時卻沒有一個人報警。該案后來引起了社會廣泛的自責和自省,成了冷漠和人性缺失的城市生活的象征。為什么當吉諾維斯小姐遭到襲擊時,38位鄰居中居然沒有一個人拿起電話報警?沒有人說的清楚原因。這些連目擊者本人也說不明白。可以設想,他們的冷漠完全是大都市眾生相的一種。這幾乎是一種基于生存所需的心理:如果一個人周圍生活著數百萬人,這必定帶給他生存上的壓力,而防止別人侵犯的唯一辦法就是盡量漠視周圍的人物。生活在都市中,人們對鄰居及其困難的漠視就是他們條件反射式的思維所致。看起來,和頤酒店女子遇襲事件發生時,周圍群眾的反映與此案中人們的反映十分相似,而”大城市中,人們因相互間的陌生而變得冷酷無情“的論調似乎可以解釋這一“旁觀者問題“現象。實際上,如果用我們自己的親身經歷來逆向推敲一下,我們發現,這個問題的關鍵,比表面上我們看到的呀復雜的多。
哥倫比亞大學的心理學家們曾一系列的實驗來挖掘“旁觀者現象“發生的背后的動機。其中有個實驗則是要求其中一個實驗對象裝作癲癇病發作,并在地上不停地抽搐,嘴里發出痛苦的呻吟聲。心理學家們要求一個實驗對象在癲癇病患者隔壁的房間辦公。當只有一個人聽到呻吟聲時,他有85%的可能性會沖進去患者房間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而當一群人被要求在患者周圍的區域辦公時,他們每個人去幫助這個癲癇病患者的可能性就只有31%。另一個實驗顯示,如果一個人獨自看到黑煙從門下冒出,他有75%的可能性回去報警。但是如果他與一群人在一起,同時遇到這種情況,他去報警的可能性就只有38%。本文中我們提到的酒店女子遇襲時觀眾反映和這些實驗是一個道理,即,當人們除在人群中時,他們會分攤責任。他們會自然的設想,會有人來出面解決這個事兒。或者他們會設想,還輪不到我上去,就會有其他人把這個事兒處理了。要么就是,他們會認為,既然其他人都不采取行動,這個明顯存在的問題可能真不是什么大問題,隨它去吧。因此,按照這樣的說法,可能我們需要吸取的教訓并不是有那么多鄰近的房客以及酒店工作人員看到了施暴的場面還無動于衷,不加干涉,而是正因為多人同時目睹了這個場景所以才無人及時上前施救。在這樣的設想下,或許,當只有少數幾個人,甚至只有一個人突然看到了女子受到侵害,他們或者他更有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作出反應,即親自阻止或者打電話報警等。
換句話說,人們是否能夠關注身邊的不幸者,有時取決于身邊的細微環境因素。環境威力法則認為,人們對周圍環境的敏感程度比他們所想到的更為強烈。
結合此前,包貝爾婚禮上伴郎柳巖被惡搞推進水里時事件,我們可以看到環境威力法則對社會群體行為的潛在影響。出席婚禮的有那么多人,和柳巖熟識的人也不在少數。為什么,當柳巖即將被推下水時,能幫她的只有賈玲兒呢?可能很多人覺得,婚禮上開開玩笑是喜慶的事兒,不要太過認真,否則掃了大家的興就不好了。現在看來,有一部分在場的人,即便對柳巖的處境表示同情和心有不忍,也還是對不尊重她的行為聽之任之,甚至隨波逐流推她一把也可以作如下解釋。設想我們處在婚禮的現場,我們可能會想,這可是包貝爾大婚的日子,人家主角都沒說什么,我又能怎么辦?要么就是,在場那么多人,其中不乏上層名流,社會精英,有資格有理由率先出面解決這件事的也會是他們,我們其他人看著就好,自然有人會處理這事兒。雖然在我們被問及“如果現場只有你一個人,你會主動提供幫助嗎?”這樣的問題時,多數人為了證明自己思想始終一致時,會否認在人多和人少時反映不一樣的行為,實際上,很多事實表明,大多數人的確是體現了“旁觀者效應”。
在心理學領域,有很多原因能對“旁觀者現象”做出比較合理的解釋。而以下四種,是社會心理學家們比較看重的因素。
【1】社會抑制作用
社會上每一個人對于所發生的事情都有著一定的看法并采取相應的行動。但每當有其他人在場時,個體在行動前就比無人在場時更加小心的評估自己的行為,并把自己準備做出的行為和他人進行比較,以防出現尷尬難堪的局面。比較結果當他人都不采取行動時,就會產生對個體利他行為的社會抑制作用。
【2】社會影響結果(從眾心理)
在一定的社會情景下,每個人都有模仿他人的行為而行事的傾向,這種傾向在緊急情況下更加突出。也就是說,當在場的人無行動時,個人往往會遵從大家一致的表現,采取一種“不介入”的態度,這是由于周圍環境或團體壓力產生的一種符合團體壓力而改變自己態度與行為的從眾社會心理。
【3】多數人忽略
他人的在場和出現影響了個體對整體情景的認知,判斷和解釋,尤其是在緊急情況下對自己陌生的情況進行判斷。人們缺乏對行為措施的心理準備,也缺乏對行為的信息資料。因此每個人都試圖觀察在場每個人的行為資料以澄清事情的真相,自己的模糊認識。從他人的行為動作中找到自己行為的線索和依據。
【4】責任擴散
在緊急的情況下,當有他人在場時,個體不去救助受難者的(社會代價)會減少。見死不救產生的罪惡感,羞恥感會擴散到其他人身上,個體責任會相對減少。我們認為,扶危救困是美德,我們應當有責任意識去幫助別人。但是,多數人在場時,就造成了責任擴散,個體就不清楚到底誰該采取行動。因此這就容易造成等待別人去幫助或互相推諉的情況的產生,也間接造成了受害人等待被救的時間較長,容易受到更多的侵害的現象。
既然我們已經能夠從心理學的角度把本文中提到的案例界定為“旁觀者現象”,那么我們該如何盡可能地避免這一想象的發生,并使得緊急事件發生后,盡可能快速的作出反應,讓困難得到更好的解決呢?我認為,我們應當從兩個方面來做出努力。
第一,如果我們是受害者,當遇到緊急情況,而我們急需要幫助時,必須首先克服不好意思的心理,不要怕打擾到或麻煩了別人,也不要害怕引起周圍的注意。這個時候,我們要盡可能利用身邊可利用的東西,引起別人的注意,比如大聲呼救,比如報警,比如抱住周圍某個強壯的人不放等。克服向眾人求助的心理,然后明確地傳遞出你需要幫助的信息,最好能明確地告訴周圍的人,他們應該做些什么。如果可能,我們也要盡量降低別人幫助你的成本和風險,讓他們消除疑慮和減少思考的時間。如果還是得不到救助,必要時,也可以采取故意損害周圍某一特定人物的利益求的幫助(最好還是不要用這辦法)。
第二,如果我們是旁觀者,當緊情況發生,而我們還不確定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但又必須做點什么時,我們要盡可能保持理性的認知,不要盲目地聽取周圍人的意見而采取觀望的態度。努力克服“預期性焦慮”,并將心比心,設想自己如果是受害人,是不是很希望有人能幫一把。時刻提醒自己,人多時,就會產生“責任擴散”效應,而這種現象可能會對受害人更為不利,如果我們盡早地采取行動,事情可能不會變得更糟。任何時候,對待緊急情況,我們也要永遠像只有自己一個人在場時采取行動那樣果敢和迅速。而且,當某些人率先打破沉默,作出反應時,周圍其他人也會消除不少顧慮,做出相應的配合行動。
人多的地方就是江湖,而江湖上免不了“腥風血雨”和“打打殺殺”,有健全的完善的法律體系保障我們的權益當然是好的,但是,我們也不能完全寄托希望與法制。最直接,最有效率的辦法也許來自于我們自己應對危機的態度和行動。希望我們人人都能意識到“旁觀者現象”的不利之處,盡我們所能去克服它,并勇敢地伸出援助之手,我堅信,社會將會更加和諧和美好。